清苓拉开椅子,请向刚坐:“你先吃,我去盛粥。”
“我来吧。”向刚大步走进灶房,拿灶台上洗净控干的深底洋碗,盛了两碗,一手一碗、一点不怕烫地端上桌。
清苓捧着一罐滤净的蜂蜜,颠颠地跟在后头出来:“要吃甜口吗?”
向刚忽然间觉得这画面很美好,是否可以预见婚后的日常也是这样的?
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弧度,眼底也漾着笑说:“你吃吧,我吃咸口的就可以了。”
“真不吃?”清苓轻咬着下唇,偏过头看他,只当他客气呢。
可怎么说这蜂蜜都是他的功劳,除了昨晚烤肉拿去了一点,其他的都留在她家了,吃独食总感觉难为情。
“我喜欢咸口。”向刚说着,夹起一个花卷,蘸了点蘑菇鸡丁酱,咬一口花卷、喝一口绿豆粥,内心甚为满足。
清苓见他真不是客气,也就不管他了,往自己那碗绿豆粥搁了一小勺蜂蜜,轻轻搅拌之后,也专心地吃了起来。
向刚也带了早饭——六个煮鸡蛋、四张野菜鸡蛋烙饼。他吃花卷,把鸡蛋和烙饼推到了清苓跟前。
清苓哪吃得了这么多啊,吃了半张烙饼就觉得饱了——用料忒实在,四张饼子估摸撒了一斤半的粉。太败家了!
吃剩的半张清苓还没说,就被向刚三两口解决了。尽管她是掰下来吃的,可还是觉得脸红耳臊。
吃过早饭,向刚抢着去洗了碗、刷了锅。绿豆粥还有剩,盛到碗里、装篮子里吊进井口凉着,免得馊了。
“该走了。”向刚从裤兜掏出手表看了眼。
他似乎不习惯把手表戴在腕上,从来都是塞裤兜里,要看了拿出来。所以除了张家二老以及清苓,村里人似乎还不知道他有手表,不然又该热闹了。
清苓羡慕地踮脚瞥了眼表面。那东西不说前世她闻所未闻,搁这时代也老精贵了,有钱还不定买得到。即便是来自城里的知青,四人中也就林杨有一块手表,农闲的时候会戴在手腕上。亮闪闪的金属表面,让一群同龄小伙子眼热无比。
昨儿听舒老太唱作俱佳地嚎了一通,清苓总算知道它有多精贵了——国产的都要一百二(她如今也算小有积蓄了,可连手表的零头都不到),关键还得凭票。
据说几百人乃至几千人中才能有一个人得到一张票。所以,有钱没票照样没辙。清苓也就不惦记了。大不了出门早点儿,而像上工、下工这些事,有上至书记、社长,下至生产队长扯着嗓门挨家挨户吆喝呢,不愁迟到。
向刚注意到她的目光在手表上停留了片刻,了然一笑:“这男士的,不适合你戴,过阵子我想办法给你买只女士表。”
适合男士还在其次,主要是这表并非一手货,而是战友转让给他的。别个男人戴过的东西,哪能让自个女人碰。
至于给她买表,这已是计划中的事。别个女人嫁人有什么,他也想给她买什么。一辈子就这么一次,不想她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