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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章 CHAPTER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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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并不是我们几个人在南京西路那栋老房子里度过的最后一天,哦,我的意思是说,在那场彻底改变了我们生活轨迹的争吵之后,我其实还继续在那栋别墅里生活过一阵子,之后,我才从那里搬走的。

我并不是最后一个离开那栋别墅的人。简单想想也知道,最后一个离开的人,理所当然是顾里。但我是坚持陪伴在她身边直到最后一刻的那个。每一次只要一想到这个,我内心翻涌不息、快要将我灭顶的内疚感,多多少少都能稍微平息一些,就像哮喘病人发作时,有人悄悄往他手里递上了一个撑开的纸袋。

每次当我回忆起曾经的那段岁月——说实话,我怀疑这种无可救药的病态怀旧强迫症很可能会纠缠我一辈子,听见熟悉的歌曲,看见某条路上的旧铜街灯,闻到某种气味……有太多的触发点,都能让我立刻被拉沉进回忆的泥潭——我最多回忆起的场景,就是那天我们山崩地裂的争吵,画面的最后,永远都会定格在唐宛如不知所措而又慌乱恐惧的面容上,她嘴角汩汩涌出的血浆滴滴答答地掉在顾里昂贵的FENDI地毯上,凝固成一个个黑色的污渍,看起来像是林中动物被猎人的箭羽射中之后,热血掉在积雪上砸出的窟窿。

再然后,就没了。

像是上帝把手里的遥控器,轻轻按下了暂停键。也许他和我一样,也被这一幕场景深深地撼动了,他在沙发上盯着暂停的画面,眯起眼睛微微地回味了那么两三秒钟,然后才让我们的生活继续——继续冲向那个晚霞满天、美轮美奂的结局。

但那两三秒短短的暂停,却变成了我之后人生里不断重来,重来,重来,一次次重来的,永无止尽的梦。

就像曾经唐宛如最爱看的那本幼稚做作、矫情抓马、每页必哭的日本绘本上说的一样:“上帝只是眨了眨眼,我们的故事就开始了。又结束了。他把我们都偷走了。”

她当时看完这一页后号啕大哭了十分钟,在她用南湘的被单将脸上的鼻涕眼泪一把擦干净之后,她立刻就下楼把那一页拿去学校文印室扫描复印,放大成了一幅画,装裱在从学校超市买来的十二块钱的白色塑料画框里,挂在我们曾经的大学寝室的客厅墙壁上。后来,这幅画被顾里无情地用一幅从画廊买来的抽象现代画所取代了。那幅画的抽象程度,怎么说呢,就像是陕北淳朴的农民大伯被人灌了两斤红高粱之后,有人硬塞了一只炭条在他手里,然后不断地将他朝一面画布上推去撞击后留下的犯罪证据。

当时唐宛如义愤填膺,几乎要把顾里扭送派出所,但是被南湘一句话断了念头:“如如,算了,你就当她是把九十张一百块的人民币挂着展示在客厅里吧。”

唐宛如被那幅画九千元的身价震惊了。之后的好几个星期,我们都能在客厅公用的那台电脑上看见“百度知道”里曾经搜索过的相关记录里,都是类似“上海二手艺术品交易市场在哪儿”“哪家当铺对现代艺术品开价较高”等词条。

而现在,九千块早就已经不能震撼我了。我是说,我,以及我们。

顾里就不用说了,估计现在在九千后面再加一个“万”字,才能稍微让她从一堆财务报表里抬起头瞄你一眼,说实话,她从来都不怕把公司的财务文件大大咧咧地丢在客厅的茶几上,因为她知道以我们几个的智商,不可能看得懂,我曾经试图瞄了几行字,然后我就觉得脑袋里的齿轮卡壳了,那些财务报表其实看起来就像是从仙女座R-2418星系发来的外星文小说。

而我,每个月从网上帮宫洺购买的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账单加起来至少十几万,我很快就成为了各大网站的购物VIP。九千块的一笔账单我连一秒钟都不会犹豫地就点击下去,哪怕购买的产品只是一枚看起来“有点设计感”的回形别针。

就连南湘,最近也经常穿着公司提供的高级礼服,和Kitty以及我一起,陪着宫洺出入各种场合。我们穿过的那些如云如雾的裙子,随便撕扯下一块裙摆,铺平了装进画框里挂起来,就能超过当初那幅画的价格。

后来,又过了一两年的时间,我在图书馆翻阅资料的时候,看到一段关于地球物种演化时的描述,那时,我才隐约地觉得,我的回忆大多数都是到那天的画面就停滞不前的原因,也许正如书上所写,每一个生物,无论是万物之灵,还是卑微蚍蜉,都有出自本能的自我保护机能,这是所有生命与生俱来地、雷打不动地雕刻在DNA序列里的本性。我想,我的大脑也启动了这样的生物电荷反应,它企图保护我的感官与情绪,让我不去一次一次地反复面对那些在那天之后的岁月里,不断爆炸汹涌的猩红色的画面——仿佛眼前有个红灯罩子似的,被一片毛糙的血晕所覆盖的世界。

就像痛苦超过七度人就容易昏迷。

就像断腕时动脉突然大量失血会引发血管痉挛从而收缩凝血。

就像遇见强光或者高速物体靠近视线时人会下意识地闭上眼睛。

我想,我的本能是顽固而又偏执的,它让我远离我们的故事末尾,最后的那段日子里发生的一切。这样,我才不会陷入崩溃后的疯狂。

我望着白晃晃的天花板发呆,窗外的阳光没什么热度,树影斑驳地把光柱都摇碎了,像在墙壁上撒了一把碎银子。华山路上一整排年代久远的法国梧桐,每一棵都价值连城,它们熬过时间的洗礼,最后把流金岁月沉淀出的粉末,披挂成身上的金箔。沿路无数破败的房屋,这些租界时期留下的老房子,要么被资本家买去,装修成了典雅的官邸,要么就依然保持着颓垣断壁的样貌,仿佛一个迟暮的贵族女子在待价而沽。

满城尽带黄金甲啊。

两百年来,上海都是如此,在无边繁华奢靡的外壳下,装载着一个永远饥饿的灵魂,它优雅而又贪婪地咀嚼着一切,无时无刻不像一个穿金戴银的饿死鬼。

医生开门的声音,把我从无边无际的漫想中唤回眼下的现实。

我抬起头,唐宛如嘴边那一排缝合的黑线触目惊心,嘴边像是含着半截僵死的蜈蚣。她的目光很平静,没有预想中的愤怒。窗外的阳光没有照进她漆黑的瞳孔,她的双眼仿佛被大雨浇灭的火堆一样,没有任何火星的残留光亮,只剩下一摊湿漉漉的灰烬,散发着草木香灰般的悲凉后调。

医生把一个白色的手术盘子放到柜子上,盘子里有一把剪刀,一把镊子,几张纱布,一盒酒精棉,看起来很简单。“你朝这边坐过来一点,坐在射灯下面就行,”医生从桌子下面挪出一个凳子,放在一条白色软长椅边上,“你把头朝后仰,后脑勺就搁在这个上面,对,就这样就行了。”

“拆线不需要去手术室么?”我站在边上,小心地问道。

“不用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不用担心细菌感染的问题。而且这个是外线,内线已经被伤口吸收了。放心吧。”医生用镊子夹着酒精棉球,在唐宛如的嘴边消毒。

医生办公室里一片安静,我没敢说话。

剪刀剪断黑色手术线“啪、啪”的声音像是橡皮筋弹到太阳穴上的感觉。

窗外一片寂静,连风声都没有,每一张树叶都是静止的。但我脑海里却仿佛听见一阵巨大的焦躁的蝉鸣,仿佛世界上所有的蝉,此刻都趴在窗前,朝我用尽全力地怒吼。

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唐宛如都没有张口说过话,她为了伤口愈合得更好几乎都没有动过她的嘴,遇到任何需要,都是拿着一支笔,在小本儿上写下来告诉我们。一个星期以来,她只喝粥,而且是用吸管。但是,那条四厘米长的伤口,依然散发着顽固的血红色,新长出来的嫩肉被十几针黑色手术线拉扯着,让她看起来就像《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个被划开了嘴角的神经质小丑。

那天我们把唐宛如送到医院之后,医生二话没说就把她推进手术室去了。

半个小时过去之后,我们听见手术室里传来唐宛如号啕大哭的声音。我和顾里冲进去,看见她拿着镜子不断颤抖的肩膀,她不停地哭,但却因为嘴被手术线缝着,无法张开,所以只能在喉咙里发出一阵一阵难听的呜咽。那声音听起来就像电影里被捆绑着,用胶布贴住了嘴的人质在恐惧地呼救。

她丢下镜子,抓起旁边的纸和笔,刷刷刷写下“会留疤么?”然后递给医生看,医生安慰她说:“会有一条淡淡的粉色疤痕。”

唐宛如松了口气,我能感觉到她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尽管她嘴角那道长长的被缝合的伤口让她的笑容看起来无比诡异恐怖。

“但那也是需要三五年之后的事儿了。”医生叹了口气,有点不忍心地补充道,“而且还要你完全没有疤痕体质。”

唐宛如愣了一会儿,然后把手上的镜子啪的一声摔在我和顾里的脚下,镜子四分五裂的碎片里,有无数张唐宛如绝望的脸。

我知道,除了那面镜子之外,其实还有很多东西,都同时在那一天被摔碎了。

在唐宛如康复的那一个星期里,我和顾里还有Neil,我们几个轮流地照顾她。

南湘在争吵完的第二天,就从家里搬走了。她没有和我们告别,只是和顾准两个人在她的房间里平静地收拾着东西,顾准买来了三个巨大而又昂贵的RIMOWA的行李箱,我看着那三个巨大的箱子摊开在地上,仿佛三只张着巨口的怪物,它们在一点一点地把曾经属于我们的岁月,嚼碎了吞进肚子里。

顾准拿着两个已经收拾好的行李箱,先下楼去了。只剩南湘一个人在房间里,收拾检查着最后的遗漏。

我站在门口看着她平静而又悠然地把衣服一件件叠好放进箱子,她那张不施粉黛的脸看起来晶莹剔透,隐隐像是在发光,她全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对未来的憧憬,仿佛即将出发前往一段美好的旅行——我其实并没有多少意外,她对即将到来的离别表现得如此冷血。人的心,要多软有多软;要多硬,也有多硬。

我问她:“你要搬去哪儿?你之前的那个家,已经没有人在住了。”

她没有回答我,继续把她梳妆台上的那些花花绿绿的瓶瓶罐罐,大大小小的盒子盖子,都收起来,放进箱子里。

我不甘心,我的手用力地掐着门框的木头,以此来让自己看起来镇定:“你是不是要搬去顾准家?”我能感觉到一股热浪从我膝盖位置一直朝上涌,涌到我的眼眶位置就堵住发胀。

她的背影看起来僵硬了几秒钟,然后她转过头来,她的笑容真美啊,漆黑的眸子被浓密的睫毛包裹着,脸庞又小又精致,皮肤在光线里吹弹得破,像用树梢尖上的新雪堆起来的一样。她笑着说:“怎么,不行么?”

我抬起手背擦掉脸上的眼泪,我认输了,我吸了下鼻子,说:“我好恨你。”

南湘啪地把行李箱合上,她抬起头,目光认真地在我脸上来回扫视着,我知道,此刻自己鼻涕眼泪的异常狼狈,她拖着箱子,走到我面前,目光没有丝毫退缩和让步,她一字一句地盯着我的鼻尖,对我说:“林萧,你以为我不恨你么?”

那是她留在这个房子里的最后一句话。

这句话就像一枚用黑红色鸡血画出的道士符咒一样,永远地贴在了她房间门的门楣上。

后来,在这个巨大的别墅里只有我和顾里两个人居住的那些日子里,每一次我经过南湘空荡荡的房间门口,我都能听见这句话:“你以为我不恨你么?”

它不但永远地贴在了门楣上,它也永远地贴在了我的心口。

南湘搬走后的第三天,顾源也搬走了。

但他走得远比南湘潇洒得多。

他本来就没有像我们几个一样每天都住在这里,他只是偶尔会过来过夜,因此他的所有家当不外乎就是几套衣服、几瓶洗漱用品、几件内衣裤、几双袜子、几条领带,和一些他爱看的人物传记类图书罢了。他带走这些只需要一个不大不小的纸箱。

然而,他连纸箱都没用。

他只是冷淡地对顾里说了一句“那些东西我不要了”之后,就把大门的钥匙从他钥匙圈上卸了下来,然后丢到了门口那个黄铜铸造的小狗嘴里衔着一个飞盘造型的钥匙托盘里。

咣当一声,他和这个房子的故事就结束了。

准确地说,是他和顾里的故事,就结束了。

在顾源离开的那天晚上,顾里就把顾源所有的衣服和物品,全部收到了纸箱里,她让我帮忙和她一起,把纸箱搬到院子里的草坪上放着。顾源的东西都是价值连城的高级货,我想,不用等到第二天早上,就一定会被物业的人收走的。

我看着面前的箱子,突然想起几年前,在我们还在念大学的时候,顾源和顾里的那次吵架,顾源也是把顾里曾经送给他的礼物全部放到了一个纸箱子里,悄然地丢到了我们寝室门口。我还陷在过去的回忆里时,顾里就已经果断地转身回到了屋子里。我望着她的背影,风把她光滑浓密的头发吹散,路灯照在她酒红色的头发上,泛出一种仿佛榛木般的红润,她瘦削的身材被夜包裹得更加紧致,她看起来像一个行走在夜晚的,已经对人间的爱恨不再产生悲喜的古老幽灵。

但是一分钟之后,她手上提着一瓶烈性酒从屋内走了出来,她又走回到纸箱面前,拧开盖子把酒哗啦啦地朝箱子里面倒。她冷静地将一瓶500毫升的烈酒倒空了之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银外壳的打火机,那是顾源收藏的一个S.T.Dupont的全球限量款。

顾里凝望着手里跳动的火苗,火光在她的瞳孔里闪烁着,她看了几秒钟之后,冷静地把整个打火机丢进了那个洒满烈酒的纸箱里。火舌瞬间从纸箱里蹿出来,仿佛蓝幽幽的蛇,整个草地突然亮了一下。

唐宛如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安静地和我们站在一起,与眼前的一切告别。她两只手分别握着我和顾里,我们三个手拉手地站在草地上,火光把我们的影子投射在草地上,我们看起来又瘦又长,身材好得能赛过超级模特,我们彼此手拉手的样子,看起来就像动画片里相亲相爱的草原英雄小姐妹。火光映着唐宛如嘴角那条又长又红的伤口,她看起来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

后来,我的梦境里总是反复地出现这场无声无息的火。空旷的黑绿色草地上,一团小小的火焰在烈酒的催化下,发出蓝幽幽的光芒。本应火热赤红的焚烧,此刻因为这幽然的蓝光,变得似乎没有了温度。夏末秋初的夜晚,无数的飞蛾和昆虫,从黑暗的树影里漂浮过来,朝着幽蓝的火焰镇定而冷静地飞去。它们仿佛早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无数记忆碎片、旧日尘埃,此刻,它们被眼前无声而剧烈的悲哀召唤着,纷纷靠拢于这场漫长的告别。顾里的面容在跳动的火光里显得孱弱而苍白,她的目光里星星点点,仿佛一个旋转的银河。我们三个都安静地站在黑暗里,全身而退地欣赏着眼前似乎没有尽头的焚毁。我们都明白,彼此眼中的光芒最终是会熄灭下去的,就像《微观世界》里,无数银河无数星球无数文明无数生命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寂然地陨灭了。

——没有什么可以熬得过时间。连光都不行。连魂魄都不行。只有它是最后的胜利者。当宇宙空无一物的时候,只有时间留了下来,它膨胀着填满了一切。

——那个箱子最终烧成了一堆灰烬,被几场大雨冲刷了之后,就再也找不到痕迹了。只是那一小块草坪,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留下了一块焦黑的土壤,绿油油的草地上,仿佛有一个难看的疤痕。直到我们所有人都搬离了那栋别墅,那块被烧焦的草坪,都依然还是光秃秃的样子。

——我经常在想,我当时其实就应该知道,这是上帝给我们的暗示,只是我们都忽略了而已。我们其实早就提前看过预告片了。

唐宛如拆完线之后,就被她父母接回了家。

出了这样的事情,她父母没有找我们麻烦,已经算很通情达理了。所以,我们也很难指望他们再把女儿交给我们照顾。在整个搬家的过程中,她父母都铁青着一张脸。特别是她父亲,在收拾东西的时候,不断地把箱子在地板上重重地放下,发出愤怒的响声。

我其实很能理解他们。他们仅仅只是给我们脸色看,而没有冲上来把我们殴打得披头散发已经算仁至义尽了。如果我的女儿脸上被这么拉出道口子,我一定报警,横竖闹上法庭,不赔个七八十万的,我绝对没完。虽然在这场事故里,没人清楚到底是谁把唐宛如推倒在茶几的玻璃碎片上,但既然没有谁是罪人,那么所有的人,就都是罪人。

谁能说自己的手是干净的呢?

我和顾里赔着笑脸,前前后后地尾随着他们,一会儿倒水,一会儿帮忙抬箱子,尽管大多数时候我们都被冷漠地无视着。我看见顾里的脸都笑僵了。她这种楚楚可怜而又狼狈阿谀的样子,让我看着难受。有好几次她拿着水杯的手递过去,然后就尴尬地停在空气里。我不得不伸出手将那个杯子接过来,无奈地放在窗台上。

走的时候,唐宛如的爸爸什么都没说,他甚至没有对我和顾里打招呼告别,他把箱子一个个扛上车的后备箱,然后用力地摔上了车门。他也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他内心对我和顾里的愤怒。小区草地上本来悠闲踱步的几只鸽子被这响动惊得飞起来在半空中慌乱地扑腾着翅膀。它们翅膀扇动的声音在安静的清晨听起来格外地凄凉。

倒是唐宛如的妈妈,走时冲我和顾里有点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她抹了一把湿润的眼角,说:“你们几个啊,从小就爱闹出点儿事儿来,大大小小,闯祸不断。但你们说这次这事儿……这事儿怎么说啊……宛如好歹是个大姑娘,尽管没你们几个漂亮,但也端端正正的啊,可现在脸上这么一条疤,哪家小伙子看了心里能舒坦啊……”她说到这里说不下去了,哆嗦着嘴唇,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你还在瞎讲那些有啥用啊!赶紧走了!”唐宛如的爸爸从车上下来,冲着我们这边铁青着脸大吼。他苍白的胡须剧烈地抖动着,他眼眶一圈的皮肤像铁锈一般的红。

他们家的那辆破旧的帕萨特终于突突突地开走了,转眼就消失在小区门口。那辆车看起来太平凡,太普通,甚至太穷酸,太狼狈,它和这个别墅区里经常出没的各种奔驰宝马、法拉利保时捷实在太不相称。就像刚刚在收拾房间时,唐宛如父母就时不时地彼此小声商量着,这个饭盒虽然裂开了,但还能拿回家当肥皂盒,那个断了齿的梳子先别丢了,回头家里养个宠物,可以用。他们像所有上海老一辈的普通百姓一样,精打细算着生活,他们是从石库门弄堂里走出来的一代,他们才是真正上海生活的模样。而反倒是我们,今天穿着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参加一个化妆品的发布会,明天躺在三亚海棠湾的金色沙滩上往胳膊大腿上仿佛刷油漆一样地涂防晒霜,这种生活看起来,反倒是那样地不真实。

我突然想起唐宛如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那是在几年前,她和我们一起,去佘山别墅崇光家里参加崇光的生日会时说的,当时,她一边按着自己胸口的礼服裙防止它掉下来,一边环顾着周围金碧辉煌的建筑和周围锦衣华服的人们,激动地说:“这真是一个童话般的世界啊,我看起来真不属于这里!”

几年后的今天,她真的离开了她不属于的那个世界。

其实,我们谁又曾真正地属于过那里呢?

借来的衣服,终究是要还的。借来的人生,也一样。

之后的日子里,我只要一有空,就会去唐宛如家找她。我和她一起逛街,一起在沙发上看电视,一起去健身房锻炼身体,一起去电影院看一些大众喜闻乐见的爆米花电影。我甚至和她一起没事儿又去宜家开始闲逛起来。要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去过宜家了。当年的我们,包括顾里在内,都会被这些琳琅满目的北欧简约设计迷得晕头转向,恨不得在卧室里摆上八张不同的床。而自从工作了之后,我眼睁睁地看着顾里把FENDI的沙发往家里扛,看着她开始买十几万一盏的水晶灯,看着她模仿着宫洺的一切,努力让自己朝着那个永远生活在杂志页面间的假人进发。但是说实话,当我躺在那个每平方米的价格和房地产差不多的沙发上时,我并没有觉得多快乐。我不敢像当初在寝室里一样,抱着一大瓶可乐,和南湘头靠头地一起在上面翻杂志,手里的爆米花和饼干屑掉一沙发也不怕。我小心翼翼地横躺在奢侈的布料上,一动不动,感觉躺在太平间的不锈钢板上应该也就差不多这样吧。

宜家里依然涌动着大量的人潮。无论是精打细算的白领,还是憧憬着未来美好生活的文艺大学生们。有钱的,指挥着搬运工把沙发和床送到自己家的地址,没有钱的,在负一层的配饰区域里,精心地挑选着十几块钱一盆的绿色盆栽和廉价玻璃杯,他们想要装点自己的生活,他们想要生活得和杂志页面上一样。

——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被无数的时尚杂志洗脑的。穿得像杂志上介绍的一样,吃得像杂志上推荐的一样,生活得和杂志上呈现的一样。而我,站在离那些花花绿绿的铜版页面最近的地方。我浑身都散发着油墨的味道。

在这些和唐宛如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甚至隐隐有一种时间倒流的错觉,仿佛我自己还是二十二岁的年纪,我们依然是骑着单车在大学校园里追着鸽子跑的菁菁学子。我和她依然手拿着甜筒冰激凌,嘻嘻哈哈地逛街,对着橱窗里昂贵的皮草大衣放肆地嗤笑着,说着“只有被老公抛弃了的更年期女人才会把自己打扮得像一个禽兽”之类年少轻狂、不畏权贵的豪言壮语。我们依然在每一个清晨痛不欲生地被学校起床的铃声吵醒,挣扎着,怀着想死的心,出发去围着湖边绿地开始晨跑。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光怪陆离的梦,梦醒来之后我们依然躺在学校里四面墙壁涂着白色石灰的寝室里,窗外是体育场上传来的响亮的广播体操的声音,我会翻过身,对旁边还在熟睡的南湘说:“喂,我刚刚做了个好长的梦啊……”

但每一次,只要我转头,我都能看见唐宛如脸上那个触目惊心的疤痕。它在嘲笑我,它在提醒我,它在时间的脚步声里折磨我。

那条疤痕像一个躲在人心里的怪物,它让唐宛如的性格变了很多。她不再像以前一样,是一只被人在尾巴上绑了一串鞭炮的海狸鼠,此刻她变成了一只孤零零站在雪原上一动不动的企鹅,不知道在眺望些什么。她的眼神里多了很多以前没有的东西,也许是仇恨,也许是悲痛,也许是失落,也许是茫然,也许是困惑,各种各样的情绪融化在她小小的眸子里。

有时候我觉得那不是她的眼睛,那是南湘的眼睛。

有一天我和她随意逛街的时候,逛到了梅龙镇的一楼中庭,正好遇上了一场中国古代山水画艺术品展览。我其实看不太懂中国的古典艺术,如果是南湘,她肯定能够如数家珍。从晋、隋、唐的顾恺之阎立本到宋代张择端马麟,从宫廷人像到泼墨山水,从写意静物到工笔花鸟,她能够如同一个穿越时间长河的仕女一样对你娓娓道来。

我不是她,我看了几眼,就失去了兴致,我刚想叫唐宛如走,结果发现她已经站在一幅画面前痴痴地看了很久。我走过去,刚要说话,就发现她双眼一片红血丝,泪水积累在她的下眼睑,几乎要夺眶而出。她的肩膀剧烈地颤抖着,不时发出浑浊的呼吸声,她死死地盯着面前的那幅画卷,双手把衣角攥得紧紧的。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面前的这幅画上,一个拿着扇子的古代女子,孤单地站在萧萧落叶之下,画上的她用扇面遮住了下半张脸。

画的右上角空白处,有一行漂亮的细笔行楷:

万众皆迷画中仙,无人怜爱世间魁。

又过了一些时候,传来了卫海已经离开上海,去了北京的消息。当唐宛如收到卫海寄来的信时,他人已经在北京了。除了唐宛如,他没有告诉我们这群人中任何一个人,他离开的消息。

他没脸告诉顾源。

他不想告诉南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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