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娘瞪着眼睛看着,将切好的面包放在了盘子上后,小心地面包用手指涂了点口水沾起来,送入嘴中。
看到雪狐吐出一根骨头来,雷格尔笑了:“狐狸不是连骨头都吃嘛,你吃个鸟都能吐骨头,吃得还真是精巧,再来点面包吧。”
程千寻吃得开心,那尖尖的小嘴一张一合的,雷格尔笑眯眯地边吃边看着,结果什么都往她盘子里放。就连煮蛋都剥开,分给她半个。
吃完午餐,雷格尔要出去溜达一下,或者说巡视吧,他带着雪狐走到了院子。
院子还是挺大的,和大部分城堡一样,院子里不种农作物,种着各种花卉草木,当然也种一些迷迭香作为香叶调味品。在这个时代,别指望桂皮、咖喱、胡椒这些东西,大约哥伦布都还没有诞生,哪怕再过个几百年,也贵得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代,反正餐桌上没有看到番茄土豆,就连院子里也没见到,证明还没有引进。就连骑士身上穿的也只是普通的衣服,在城堡里只能找到几个头盔,并没有盔甲。
一路上,家奴都鞠躬行礼,低着头,而佩剑的骑士都鞠躬就可以了。就连帽子都不戴,大家都披头散发,哪怕是雷格尔也是如此。看着雷格尔一头快到腰的卷发,随风飘动,还真是增添了几分柔美呀。
程千寻就迈着细碎小步子,拖着长尾巴,跟在雷格尔身后,所到之处看到的目光都是惊奇外带几分贪婪。谁叫她一身的好皮,谁不想抓住她,扒了皮后做个围脖。象雷格尔的身材,大约只能做一顶帽子,那银白色的毛茸茸长尾巴作为装饰挂着,绝对等于是开着一辆玛莎拉蒂的效果。哪怕是个丑八怪,也会让女人看不清他的脸,目光就在尾巴上晃了。
此时有人来汇报:“老爷,子爵老爷,伯爵大人来了!”
雷格尔一听,立即转身就快步走向门口。大门已经打开,显然那个伯爵才进入城池而已。原来雷格尔是子爵,中世纪的猎巫没白去,知道爵位高低依次是公侯伯子男,子爵的地位已经相当高了,可还没有伯爵高。
等到雷格尔站在房子前,骑士们也赶紧穿戴好站在两旁,而管家领着家奴和佣人们,站在最旁边的角落里低着头。程千寻可不管,直接就蹲坐在了雷格尔身边。
一群骑着马的人这才从木头大门处进来。大约是为了显示风度和礼仪,马都是小步慢悠悠走的。否则心急火燎的一队人马冲进来,给人感觉是寻仇还是打架来的。
大约有近二十个人,还有狗。慢慢地走来,而雷格尔也耐心地等待着。
程千寻望了过去,顿时心跳快了,坐在装饰最好马匹上的是斯内德,而在他旁边的是戈登,另一边是腰部挎着剑的鲁道夫。从穿戴上看,斯内德是伯爵、戈登应该也是有地位的贵族、而鲁道夫则是骑士了。
她立即望着天空,激动不已地感谢着:“拉斐尔,我收回以前对你的抱怨,至少你把所有人都带来了。”如果可以的话,她来个祈祷状都行。不用带着一身的好皮,冒着风险满世界地找人了,人自己过来了。
还没等她高兴完,一共四条猎犬,嗅到了她的气味,立即离开了队伍,叫着跑了过来。
程千寻吓了一跳,赶紧地躲到雷格尔的身后,小心地探出脑袋。
骑在马上的斯内德当然要有所表示:“快管住狗。”
一个手下立即呵斥道:“回来,否则全宰了。”
可猎犬怎么可能放过一只狐狸,一路边叫边冲了过来。程千寻吓得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伸出两条细细的前爪一下抱住了雷格尔的小腿。
雷格尔笑了起来,弯下腰,将她抱了起来。猎犬可不是傻子,看到穿着那么好的衣服,外加身上还能飘出点肉味来的人,必定是老爷,不敢扑上去咬,只围在旁边,一个劲对着他怀中的雪白一团“汪汪汪”狂吠着。
雷格尔抱着雪狐,迎上去几步,微微弯腰:“斯内德伯爵大人,欢迎您的到来,您的到来让陋室蓬荜生辉。”
程千寻差点没笑喷出来,这个拉斐尔还真是有本事,就连重生了,也原名能不改。
“雷格尔子爵,你的城堡如果还称为陋室的话,我的城堡简直就是猪圈了。”斯内德翻身下马,他的腰间也挎着宝剑,从剑鞘的宽度,和腰间系着的皮带勒紧程度来看,应该属于重剑。
其他人都纷纷下马,斯内德一手扶着剑把,走了过来。走到三步远处,介绍着:“正好路上经过戈登子爵的城堡,他很想认识你一下,所以一起过来了。”
雷格尔对着戈登没有低头,只是微微合眼作为行礼,嘴里客气地道:“戈登子爵,认识你很高兴。”
斯内德笑着道:“戈登子爵的剑术也相当不错,能胜过我手中的剑以及我的骑士鲁道夫的,大约只有他了。有机会我们一起切磋一下。”
戈登的腰间也系着宝剑,重量也不轻。他也用雷格尔同样的姿势打着招呼:“伯爵大人太夸奖了,雷格尔子爵不嫌弃的话,后空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