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了她吧,程千寻不生气真的很难,对着他们吼道:“行了,不用捡了,去房间里看看有没有可以烧的,没有的话再说。”
鉴于这两个二货,出去一次就让人担心一次,还是留在眼前最放心。反正不行的话就烧椅子桌子,有的是可以烧的东西。
程千寻小心翼翼地将老鼠肉分开,因为分成均等的三份很难,索性就分成了四份,还有一份给所有狗一小口。它们早就舔着鼻子,口水都快流了一地了。今天亏得它们,否则不会赶了那么多的路。
戈登拿到他的一份,是带着后腿的,他眉头拧紧着,实在受不了老鼠的烤肉香味,深吸了口气后,闭上眼睛猛啃了起来。
鲁道夫拿到的是带另外一条后腿的部分,吃得倒是很香。但这只老鼠还是小了点,几口就没了,他舔着手指,意犹未尽:“没想到老鼠肉那么香。”
“别提老鼠了,你恶心不恶心?”戈登终于把肉全部囫囵地吞下,捂着嘴一个劲的反胃:“我可是第一次吃这玩意,如果不是你死不给我枪,现在我们吃到的可是兔子肉,比这肉更,呕,呕。。。”
矫情什么,以前从树皮里刚挖出天牛幼虫,活着就放进嘴里还带嚼的。吃个蝎子什么的不在话下,从没怀疑过,如果必要,戈登连蟑螂也能吃下去。现在吃个老鼠肉,都能恶心成这样。。。程千寻背对着,努力地不去看,否则非要被现实的落差弄得信心全部丧失。
“还提枪,你到底有没有脑子,知不知道枪声会把敌人引来,我们就去不成前线了!”鲁道夫义正词严地骂着。
其实在程千寻的眼里,这两个家伙的智商都差不多,都在75分以下,和《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差不多,甚至更糟糕。
正当戈登又要争锋相对时,程千寻猛地站起,拿了两块抹布,将放在地上冷着的煮土豆锅放在了餐桌上:“你们到底是吵还是哟啊吃,土豆不多,先吃进肚子里的先归谁。”
两人终于不再斗嘴,站起来,手中拿着碗去捞土豆。
吃完晚饭,将所有骨头给了狗,还每条狗给了四个冷掉的煮土豆,程千寻又开始忙了起来。她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些吊着的肉干。
看着这些乌黑、积满灰尘的肉干,被程千寻从浸泡的水里捞出来,小心翼翼地刮去上面的氧化物和发霉的灰尘,戈登就皱眉。
就连鲁道夫都有点疑惑地问:“这个还能吃吗?”
戈登眉头还没展开:“都发霉了,我看吊了至少好几年了。”
“哪怕一百年也能吃,在中世纪只有贵族才能吃到这样的肉,平民百姓大约只有比较宽裕时才有那么一二片吃。”程千寻将刮好的再放进水里继续泡。也是因为这些肉干实在太难看了,德军才没“征用”了吧。也因为如此,或许至少三天的口粮就此有了。
程千寻再将锅子放到火上加热,用热水泡的话,等到明天早上,也许就能吃到肉了。不行的话就带着,再找时间多泡泡、煮煮。
戈登身娇肉嫩,当然是睡在床上。给他睡了床,他还嫌要和鲁道夫一起睡。
餐桌太小,程千寻可怜兮兮的只有睡地上了。她索性就跟那些狗凑在一起,这样的话会暖和许多。
“你过去点,那么小的个头,却还要占那么大的地方。”那边床上,传来了戈登恼怒的声音,以及“咯吱咯吱”的床在摇晃声。
“睁开你有色的眼睛看看,到底是你睡的地方多,还是我睡的地方多。别用你的美国屁股挤我!”鲁道夫的火也大得很。
“你挤我,劲还挺大的。。。”戈登咬牙启齿着。
就听到那边的床“咯吱~咯吱~咯吱~”作响,两个人力气都大得很,当然不是在做“那个事情”。程千寻真是又气又好笑,转了个身,搂着身边另一条狗,闭上眼睛继续睡。
跑了一天,大约有一百公里,可这才刚开始。现在依旧是波兰境内,去莫斯科的路大约零头都没去掉。队友却是这副模样,怎么样才能带着他们穿过茫茫雪海,而且一路上遍布着德军,而到后来还有反攻的苏军。
怎么办?程千寻好迷茫,她伸出手,摸到脖子,将吊坠从厚厚的棉衣里拉扯出来,捏在手中。现在也许只有这吊坠才能安慰她。
要从其他方面想想,戈登和鲁道夫确实不如从前,可从前她在队友的眼里又是什么呢?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还需要队友的照顾才能活下去。她得到多少帮助?自己也算不清了,真的欠他们太多太多了。
现在难道因为队友变弱了,而嫌弃他们,而且他们都是为了谁而来?
想到这里程千寻释然,而且此时心中对两个二货队友充满了仁爱和感激。
“咚”的一声,门突然被踢开了,随着外面的刮进来的风雪,冲进来四个手中拿着铲子、叉子人。其中一个就是今天的老头。他瞪着血红的眼睛,眼神中有着饥饿、也有贪婪,指着床上的鲁道夫和戈登喊:“对,就是他们,他们有枪,一定还有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