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