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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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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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