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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六章: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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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是大唐,买房子升值虽然也靠谱,但是能买的地方太少,卖的人也不多,还没到全民炒房的时候。

企业发行债券,如果商业集团成功了,后面必定会有一大堆的尾随者跟随,而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严格的准入限制以及律法的约束,债券必然会迅速的失去信誉,甚至带来更恶略的后果。

但是发行债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的确是很有帮助的。

他们所需要的贷款数额巨大,钱庄在这个时候是很难贷给他们的,而且债券的利率实际上比贷款少了不少,拒绝是肯定不能拒绝的,而且朝廷将来也是要发行债券的,这是一种良好的信誉问题。

“发行债券可以,但是必须要满足所有的条件才可以。”想了许久,李元吉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不过限制条件却必须要提高,避免什么杂七杂八的人都想着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没有严格的限制与审核,只会将事情搞的越来越乱。

“若想发行债券,必须得到所在县县令、县丞、主薄三者之一出面担保,所在州刺史、别驾、长史三者之一出面担保,两者皆具,呈发展省审核,尔后移交户部审核,之后朕亲自审视,三次皆过,交由钱庄进行发行。”

李元吉并没有说其他的后果,比如债券形成了死账该怎么办?

而担保人全部都是官员,他们是没有偿还能力的。

不过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偿还能力,所以李元吉才这么搞。

你身为一州,一县之首,连自己治下的企业都搞不明白就稀里糊涂的签字担保了,出了问题,难道不该处罚你吗?

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发行债券的企业出现了问题,签字的两个人是肯定要倒霉的,罢官是避免不了的,更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入狱。

而这个时候,各州县在担保之前,必然会认真审视,没人想因为这个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事情而被拖下水。

这无疑增加了发行债券的难度,但也不能只有处罚而没有奖赏,不然的话,官员们肯定会直接拒绝担保,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简单的道理啊。

“具体的事情朕会让户部和发展省拿出个章程来,到时候你根据章程规定去决定发行多少债券。”

……

从李元吉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以后,罗尘的心总算是静了下来。

不管怎样,至少钱的问题算是初步解决了,虽然晚了一些,但如果能成功发行债券的话,还是能补回来的。

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此次债券的发行量,这才是最关键的。

当然了,州县长官的担保,也需要自己去操心。

于是乎,罗尘开始一家家的跑,先是找到了雍州刺史李道宗商议,李道宗在听了以后便点了点头,直接答应了下来,然后是雍州别驾,长史,长安县令,县丞,主薄。

李元吉要求的是六个人中的两个,不同级别中各占至少一个。

但罗尘却不这么想,他把李元吉说的那六个人全部划拉了一遍,你们滴,统统滴给我签字。

当然了,这也就是罗尘亲自出面,以及他所代表的是皇家商业集团,如果代表的不是皇室产业的话,这六个人怕是没一个敢这么轻易的答应他。

除非他们傻了。

交情归交情,可不能拿自己的前途去赌。

大约十天左右的时间,罗尘便拿到了发行债券的具体要求。

十天的时间很短,但此前朝廷为了发行债券,已经进行了一整套的研究,虽然之前没有考虑到企业发行,但两者是有一定关联的,所以户部和发展省便以先前的要求为蓝本,加以限制,改进过后,变成了企业的发行债券要求。

首先,净资产额不低于五万贯。

这个对商业集团来说毫无压力,他们只在初期的时候有贷款,现在贷款早就还完了,所有的资产都是净资产,去年的净资产估值在四十万贯,如果加上流动资金和计划资金,大约在六十五万贯左右。

第二点,债券累积金额不高于净资产的四成。

罗尘又掰着手指头算了下,按照四十万贯净资产来算,他能发行十六万贯的债券,按照六十五万贯来算的话,能发行二十六万贯,麻麻呀,发财了啊……

第三点,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一年利息。

恩,毫无压力……

第四点,各州、县……

担保这事已经搞定,妥妥的……

第五点,利率不得超过发展省最高限令。

傻子才超过呢,钱多的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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