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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话 不许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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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小麦完全呆了,松了一口气之余,又觉得有点郁闷,半晌,方才不解地看向孟郁槐。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我们明明说好了在市集或者茶档那里碰头,她怎会一个人先回了村里?”

“嗯,我去了她家一趟,据她说,是在市集等你的时候,忽然觉得身子很不舒服,碰巧遇见了同村的李三哥两口子,便坐他们家的牛车一块儿回去了。”孟郁槐用十分清淡的口吻道。

他觉得,他大概能理解花小麦现在的心情。

他们冒着大雨,在芙泽县奔波了一整个下午,身上被雨水浇得透湿不说,一颗心还始终七上八下落不到实处,担心关蓉会因淋雨而生病,更害怕她会遇上危险。结果,忙活了半日,人家早就已经在他们开始寻找之前回了家——无论换做是谁,面对这种情况,一时之间,也很难接受吧?

“哦……”花小麦楞乎乎地点了点头,“那她身体没事吧?”

“应该没有大碍。”孟郁槐的表情仍旧非常淡定。

花小麦微微笑了一下:“那就好,那就好,至少她平安回了家,我也能放心了。”

她得承认,事实上现在她心里很不舒服。

好吧,天气恶劣,她在连顺镖局耽搁的时间又的确太长了些,关蓉等得心急,也实是情理之中,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她头一遭来到县城,连方向还搞不清楚呢,关蓉就丝毫不忧心她一个姑娘家会碰到意外?

孟郁槐仔细看了看她脸上的表情:“你也别多想,总之没出纰漏就好。我回来的时候,左嫂子已经把饭菜做好了,你去前院吃一点,今晚就安心在镖局住着,明天一早我送你回火刀村。”

“呃,不用麻烦你了吧,我自己……”花小麦下意识地就想要拒绝,却被他一抬手给打断了。

“行了,不必多说,就这么办。”话音未落,将手中的蓝布包袱往她手里一塞,立时转身离开,脚步飞快,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花小麦站在门口长叹一口气,把包袱拿进房中往床头一丢,抬脚去了前院。

连顺镖局建在芙泽县的一个小巷弄中,闹中取静,夜里反倒似乎比火刀村还要来得幽静。花小麦睡了个好觉,隔日一早起来,将左金香借给她穿的那身衣服拿到水井边洗了,吃过早饭之后,跟随孟郁槐踏上了回火刀村的路途。

昨天的那场大雨,直到后半夜方才停歇,今日一早太阳便冒了出来,金灿灿地洒在官道上,路边大树上犹带着水珠的叶子,也跟着忽闪忽闪,亮晶晶的。昨日淋了不少雨,所幸没有生病的迹象,这会子被阳光一照,花小麦就觉整个人神清气爽,连心情也一同好了起来。

今天回去,花二娘肯定要大发飙,保不齐真要用那擀面杖胖揍她一顿!不过,管他的呢,这一趟虽有波折,却到底是赚了一吊钱回来,就算是看在钱的面子上,花二娘大概……也不会真忍心下重手吧?

孟郁槐照旧走得很快,花小麦被他甩在几十步之外,抬头看看他的背影,不由得撇撇嘴。

这人还真是没趣儿,是他主动说要送她回去的,既如此,两人一块儿走聊聊天不行吗?非要跑那么快,当她是包袱迫不及待地想甩掉呀?

她促狭之心顿起,扶着背上竹篓紧跑一阵,来到孟郁槐身边,跟他并肩走了一段路,忽然扭过头去甜甜一笑:“孟家大哥,这两天真是谢谢你,我也知道自己给你添麻烦了。”

“无妨。”孟郁槐连头都没回,冷声冷气地答。

“对了,我有个问题想问你。”花小麦一点也不觉得受挫,依然笑嘻嘻地道,“记得有一天,我们从乔大叔的纸扎铺子出来,正巧遇上了蓉姐,那时我听你跟她说,马上就要出门走镖,不能在家过年。可是,眼看着再过几天就是除夕了,你怎么还在镖局里没有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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