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的双手被一副特制的枷锁铐着。
“一入关内,蛮族人皆为奴族,在公众场合出现,要么墨面,即在脸上刺上或是烙上我家族的图案,要么就以镣铐加身,否则你我都会成为众矢之的。”布雷克是这样说的。
“那就戴镣铐吧。”高歌也很干脆。
而高歌对现在自己的处境,也有了一个清晰的了解。
竞斗,或者叫角斗,是中原世界最发达的一项娱乐,每个城市都建有大小不等的竞斗场。
嘉华大比,则是簇岳王国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竞斗盛事,一年一度,连国王陛下,甚至周边友好国家的王公贵族都会光临欣赏。
而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竞斗团,便是为这些竞斗赛事所生的,他们或由家族组建,或由财团支持,成为各方势力炫耀实力的最佳工具。
竞斗士,或叫角斗士,多由蛮族人担当,这也是蛮族人所从事的最为光彩的职业了,他们既是奴隶,又是明星,其中的佼佼者更是价值连城。
中原人的斗者和魔法师实力无不远远强于蛮族,为什么偏偏对竞斗如此着迷呢?
恐怕这只能解释为中原人好斗的本性了,中原社会是一个所谓的文明社会,斗者或魔法师之间的私斗,特别是决死斗是被严格禁止的,而国家之间的战争并不是天天都有,那竞斗便成了发泄中原人好斗天性的最佳渠道了。
另外,蛮族之间的厮杀,虽然没有斗者或法师对战时那样炫目的效果,但更原始,也更血腥,再加上他们种族各异,外貌和行为都大相径庭,别有一种有趣的戏剧性。
这就如同斗蟋蟀一样,人能一脚踩死一堆蟋蟀,但这却不防碍人们蓄养和欣赏斗蟋蟀的乐趣,甚至为之着迷。
而高歌,也将成为这些蟋蟀中的一只,在万众的欢呼声中,与同类生死相博,为的,只是活下去。
三人在小丘上才站了一柱香时间,便听见空中传来几声高亢清亮的啸叫,数道阴影从高空中一掠而过。
高歌一抬头,便只觉得狂风扑面,只见四只巨大的魔禽正狂扇着双翅,发出巨大的扑翅声,缓住俯冲之势,从四面落下。
等一切风平浪静,四只巨大的四爪冠鹰已稳稳落在了地上,缓缓收拢的双翅。
“腾”一声,从一头冠鹰的背上跳下一名军官,个子不高却灵活而矫健,身穿冠鹰空骑团的特制军服。
“休伯特队长!为您介绍一下,这就是我们的布雷克团长。”皮尔斯满脸堆笑,上前为二人引荐。
“久仰久仰,布雷克团长的魁首竞斗团可是闻名遐迩啊!家父便是贵团的忠实拥趸呢!”休伯特队长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对布雷克抱抱拳。
“休伯特队长客气了,这回全仰仗您的仗义,感谢之至。”布雷克笑着抱拳回礼。
“好说,好说,布雷克团长您既然看得起我,对兄弟们又如此大方,哪有不效劳的道理。时间紧迫,我以演习为名,拉着小队出来,也只得一天时间,咱们快些出发吧。”休伯特队长一挥手,示意大家骑上冠鹰。
每一头冠鹰背上,都捆扎着可坐两人的鞍位,并有数个可插武器弓箭的皮囊。
每一头冠鹰上,都已坐有一名驭手,也是一样的一身皮装。
“你们也穿上皮袄,空中冷得很。”休伯特队长纵身跳上一只冠鹰。
“蛮人,穿上这件皮袄。”一名驭手将一件皮袄“呼”一声丢给高歌。
“给他打开镣铐吧,空中飞行一定得双手紧握把手才行。”休伯队长一指高歌。
皮尔斯上前,“咔嚓”一声打开了高歌的镣铐。
高歌活动了一下双腕,穿上皮袄,轻轻一跃,跳上了最后一头空着一个位置的冠鹰,冠鹰喉咙中一阵咕噜。
“蛮人,你最好老实点,要不然掉下去便成肉饼了。”驭手回头警告道。
“放心,他不会乱来的。”布雷克代高歌回答道。
鞍位上有一条镶着钢制搭扣的皮带,高歌有样学样,将它紧紧绑在自己的腰间,牢牢连在鞍位上。
“好!那我们出发。”见大家已经准备停当,休伯特队长高声一呼,紧接着,他将挂在颈上的一个小小的骨笛塞进嘴里,腮帮子一鼓,一阵尖锐的笛哨声便响了起来。
一听这声音,四头冠鹰纷纷仰起头来,兴奋地高声啸叫,声音清亮高亢,震耳欲聋。
紧接着,冠鹰们展开双翅,用力扇动,一边紧跑数步,用力一蹬地,高歌只觉得浑身一轻,便见地面迅速远去,已然腾空而起。
一离地面,刚好一阵风掠过,冠鹰们兴奋地啸叫着,双翅大张,乘着上升的气流,飞快地盘旋攀升,头高尾低,身形高高翘起。
高歌忙用手紧紧抓住鞍位前的把手,双脚紧夹,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腾云驾雾一般。
等冠鹰们渐渐稳住身形,高歌向下一看,大地已经如棋盘一般,屋舍、田地俱缩小如玩偶,脚下是团团巨大的白云,飞速向后掠去。
高空之上,头顶阳光耀眼,耳边劲风呼啸,脚下云海无边,高歌顿觉心情为之一振。
高歌当然坐过飞机,但与骑着冠鹰那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就像开车与骑摩托以一样的速度疾驰,但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四只冠鹰一字排开,时而扎入云海,时而跃上青天,风驰电掣一般,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别有一种自由自在的快意。
高歌还沉浸在第一次飞行的新鲜感中,忽然感觉到跨下的冠鹰一阵异动,似乎很是不安。
高歌忙抬头一看,只见飞在最前面的那只冠鹰已经身子一斜,向右下方一个巨大的云团俯冲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