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太原省城
2011年11月21日,雾不雾、雨不雨的。
我骑着修好的自行车特别小心地躲着路上的坑,生怕车胎修补的地方再坏,骑了一段时间,我看了补过的那个地方没事儿,心里也就放心踏实了一点,没有刚才那么担心车胎,不过路上坑坑洼洼还是一定要躲的。过了曲阳,我从地图上看到离山西省城太原近了,得弄一旗杆把旗子打出去,打援助么,心想牌子得亮一些,最好让人一看就街道是怎么会事儿都好。于是,我一边骑着车子一边注意着路傍的树林、土特商店,想看看有没有一个能作旗杆的树枝、木棍、竹杆什么的,说着也巧,公路与铁路之间就长着一种树条儿,在这里的当地叫它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在我家那块儿叫它面槐子,条子匀直,大都有一人多高粗细跟手指差不多,正好是制作旗杆的好材料,我选了一根较粗的,截了大约有一米来长,将旗子挂起来又固定在车子的后架上,然后走到公路的对面,离的远一些看看效果如何。
隔道一看效果还行,黄色的旗子上写着蓝色的字:“寻找好律师--打败—丹市坏法官”,一共十几个字还真挺显眼的,路过的开车司机也不断的有目光投了过来,我从公路对面走回车子跟前,又把写有“寻援助……”的牌子挂在车子前头,固定在车把上。这样牌子、旗子在车子上弄齐了以后,我重新骑上车子,奔向走遍全国求援行动的第一站——山西省的省会城市太原。
我是首先来到了车站广场,刚放稳车子就有人过来围看,有人在看车上的牌子,有人在看贴在车子两边的判决书,指指点点的交头挤耳,也有人用手拉着旗子,边看边问我是从哪里来的,出了什么事、怎么发生的?有的干脆指着我的脑袋瓜子,问我额头上刺的是什么字?
这是怎么了,我好生奇怪,明明白白的都写的清楚的,我是丹东人,来打援助的,怎么还要问我是哪的人,是来做什么的?难道是他们不识字?我倒觉得他们更象是来看热闹的,一定是发现了一个值得好奇的大热闹,所以把我围起来了。我虽然是尽可量的一一作了回答,但心里有些失忘,自己从大老远的地方过来,就是为了寻找一个能够真正帮我的援助律师,可现在倒好,象是耍猴子卖艺的一样,让这些人围着问这问那,根本没有一个象是来帮我的,只是为了满足他们各自的好奇心而已。
我的心中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抑,便从这些人的围观中走出来,坐在广场花坛的矮墙上,把自己的脸捂着托在膝盖上,想着自己是否要继续走下去,担心会不会遇到帮助自己的法官、律师什么的,这时围观车子的人群脚步草杂,不知怎么了一下子散去,我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便抬头看去。
三个看上去挺文职的人正在围看车子,原来是他们的到来,冲散了围观的人群,三个人中两个人的掖下夹着公文包,我想坏了,他们一定是城管或者是这里的保安什么的,一定是来赶我离开的,不让我在这里停放这样的自行车的,弄不好再罚点款什么的,我心里不免有了一些紧张,赶紧站起身来……
可这三个人并没马上赶我离开,什么没说只是把目光放在了车子上,一个半蹲的有两个猫着腰,他们轮流的在看车子上的判决书,在看旗子与牌子上的字,看完之后,他们象是用目光相互回应了一下,其中一个直身问到:“这是你的车子吗?”
我不敢怠慢,赶紧回答说:“是,是我的车子。”
问话那人指着另外两个说:“他们俩个是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车子上的大概意思呢,我们也看得差不多了,很想了解一下发生了什么,看看我们能不能帮上你”。
“没我的事儿,你找他就对了,他是记者,”那人说的两个律师中的一个,转过头来说到,“他是xxx记者,要是能帮你的话准成。”
另一个律师指着不远处有树的地方说:“我们去那里,这可不适合搞公共场所采访”。
我听说他们又律师又记者的,能帮助自己可算遇到救命稻草了,当然愿意推车子过去,我跟着你们来到不远有一处树下。
“我是xxx记者,”他果真掏出一个证来说,“不过今天可不算采访,感到好奇,想了解一下情况,看看能不能帮上你”
“嗯”我点头,心想还是得省城,都怪那个广场警察,要是让我在北京的话,说不定早遇上援助的了……
“你真的是从辽宁骑车过来的?”记者问。
“视频图片可以证实,我真是从辽宁丹东骑自行车来这的”。
“额头刺青是什么字?”记者说,“你别介意我们是想了解一下情况,看怎么才能帮你”。
“法官凌弱”
“为什么弄这么大声势,”记者问,“最终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就为再审,没办法”我说,“窜通了,掩盖府苛盗粮补款,不仅剥夺我庭上举证与辨证权利,还剥夺我要求更正笔录的权利”,我指着车子上的判决书说,“那个主审法官叫王xx,是中级院的,他把证据给篡改了,还扣押了我的再审状。你们看这两个判决里的依据实事,那都是编假的,所以两个判决才互相抵触、相互矛盾着否定呢,人大找了,政法委我去了多次,我实再没别的办法了……”
“费这么大的劲,真的就为再审?”记者转头看着律师问:“你们看过判决有问题吗?”
“事实怎样我们暂时没有查证,就判决书本身确有不妥之处”
“你们看这个判决书”,我见律师说话不是太肯定,赶紧从背包里面拿出一份判决书,翻到标记好的那页说,“这是我起诉补贴款的那个案子,二审法院给的判决书,你们再与原审的判决比对,看这儿,第3页第9行,看把这儿证据给篡改了,原判中第7号证据”。我见记者接过了判决书,赶紧又拿出了丹市府文件说,“他们篡改了证据后,又编假了事实,你们看判决书第5页上数第4行,称‘重新调了土地,重新签了承包合同’,那完全都是编假的。”
我见记者在看,赶紧又说:“再说他们编这个理由也站不住脚呀,你们再看当年丹市府文件又是怎么规定的,”我又把标记好的文件递过去说,“你们看,对,就这条,文件是这么规定的,‘不得借土地证机会调整土地,合并合同’”。
我见记者看文件,又把另外两个判决书翻到标记的那页递过去说:“你们再看这个案子判决,是我起诉土地证的,判决书上已经认定了原来的那合同是代签的,已被仲裁载定重签了,你们看这判决书上说的很清楚,‘上诉人与德奎村终没有重新签订合同’,你们说没有生效合同可这判决土地证怎么会是对的呢?没签合同的土地证怎么会是对的呢?简直一个狗日猪——整个一个稀里糊涂么”。
“别激动,我看看,怎么会这么多判决?”记者接过判决书复位到首页:
……行政判决书
(2009)行终字第00072号
【上诉人:潘福学,(原审原告)男,1965年2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风城市红旗镇德奎村二组71号。
……发包方在与上诉人重签耕地承包合同过程中将耕地面积调整为7.74亩,**为上诉人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村证……判决如下:
……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潘福学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王xx,审判员:白xx,审判员:李x
……院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