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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妖孽!我要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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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回到城里,除了陈虎和林华天原本是城里人不用交进城费,兰可欣还交了十文入城费,若不是林华天帮忙垫付,兰可欣连城门都进不去。林华天也知道了兰可欣算是穷到什么地步了,要不是遇上他们两个人,恐怕兰可欣真的要做乞丐了、至于怎么分辨是不是城里人,城里人都有一个身份木牌的,好比前世的身份证。

不过这个倒不难弄,有钱住在城里自然会得到。

三人直接进了交易市场,因为金天霸的事情,三人的情绪都很低落,将灰熊皮卖掉,因为剥皮很完整,卖了一百二十两银子,三人一个人四十两。

原本林华天想要请兰可欣去他家坐坐的,不过陈虎拍了一下林华天,林华天才想起家里有不少秘密,虽然兰可欣不像个坏人,但始终不好,兰可欣也看出了一点,说自己如今有钱了,可以去住客栈了,问哪里有便宜的客栈。

将兰可欣送到晚来客栈,陈虎和林华天怀着沉重的心情走了回家。

两人回到家中,也没说出去搏杀猛兽的事情,要是真让各自的娘亲知道了,非得骂死不可,而且也让她们担心,还是缓缓再说。

不过一身的脏衣服是掩盖不了,两人只好解释说是因为武馆练拳的缘故,林氏和陈氏自然是不疑有他,不过芸兰却是妙目生疑,眼珠转动,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有了心事的两个人,并没有看出芸兰的变化,相比以前,如今的芸兰变得妩媚多了,身上的皮肤也更加白净晶莹,最是那眼珠,如同最深邃的夜空,让人忍不住坠入其中。

晚饭过后,林华天窝在房间,点好烛火,烛火闪烁明明是带给人以温暖,却偏偏有种阴暗诡异的光芒。好似一道幽光。

幽光撒在林华天的脸上,原本俊秀的脸庞却变得异常恐怖起来,特别是眼眸中发出幽森阴暗的光芒,好似一团团绿色的火焰。

铺好两张纸,纸张是猩红的,好似蘸满了浓稠的鲜血,而且这纸不同于之前的纸张,好似动物的皮毛,林华天拿出一把小刀,朝着手臂一划,一道伤口出现,肉皮翻开,鲜血流淌,淋在砚台之上,和墨水混在一起,变得混浊起来。

使用了一张回春符恢复伤口,林华天拿起毛笔,蘸了蘸混浊的墨水,眼神幽暗,笔锋轻点纸张,然后迅速的描画了起来。

林华天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副副诡异的图案,隐隐绰绰的诡异线条似乎每一根线条都是代表着一部分的天道规则,都是天地至理一般。

他选择其中的一副图案,这幅图案同周围的相比,阴森,恐怖,仿佛充斥着无尽的邪恶与肮脏。

他所要做的,就是把这张图案写出来,或者说是画出来。

林华天的嘴角挂起一丝若有若无的阴冷笑容,也许连他自己也没发觉,没有明确的字体,似乎是凭感觉画出来的。

一股莫名的气流,开始汇聚在体内,通过手臂,传到笔锋,融入符之内。

片刻,符咒发出一身毫光,已经证明这张符咒成功了。

血不够!看着砚台上已经消失的墨水,如今才刚刚完成这第一个符咒,而下一次张才是最重要的。

脑袋此刻有些眩晕,自己果然不是什么天资聪颖的天才啊!

再次放血,这次干脆放了满了砚台。止血后,嘴唇有些泛白,林华天咬了咬牙,集中精神,如果自己不及时的话,今晚!又会有一个女孩子遭受到命运的不公了。

艰难的刻画,每一次移动都仿佛在搬山一样艰难,就这样!半个小时之后,林华天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甚至没力气看自己的成果。

而红色兽皮上,则出现了一个飞龙走凤般的字,字很长,远远超越一般的字,所有的笔画都连在一起,有若流云般飘逸通畅,各种光芒在字体上流动闪耀,有若有无数细小的蚯蚓,在爬动,在撕咬,好似活了一般。

苏州城,金天霸吃过晚饭在外面逛了一圈,散散步!消耗一下还在继续勃发的肥肉,就准备回去宠幸他今天刚过找到的小娘子,虽然时候农村的没有城市里的皮肤好,但是却别城里的姑娘更加保守胆小,他最喜欢小姑娘害怕的样子了,想到这里,他不禁嘿嘿的笑了出来。

脑海里正在意,淫,突然感觉自己像是被撞了一下似得,是个小乞丐,他正要发脾气,突然发现他身边的人以一种恐惧的眼神看着他。

他不知道的是,别人此刻看到的并不是他,而是一个浑身血腥伤口遍布的恐怖行尸,散发中浓稠的血腥味,一张利齿,狰狞无比,要择人而噬。

“喂!你傻了,给我抓住那个乞丐啊!”金天霸不满的说道。

“妖妖妖、、、妖怪啊!”曾经最忠诚的属下大喊大叫,这可把金天霸气坏,有妖怪就有妖怪,用得着对着我大喊大叫干嘛!难不成我是妖怪,话说妖怪在哪里啊!要妖怪的话城里的护卫怎么没来。

他正要狠狠的教训一顿这个手下,却不想不仅是身边的手下,周围的群众看着自己,全部面带恐惧,然后一扔手上的东西,大叫道:“妖怪啊!吃人魔来了。”

一瞬间,原本热闹的集市变成了恐慌之地,胆小的连忙跑回家,有些胆大的,已经抄起了武器,而更有武者,已经从远处跑来,斩杀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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