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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第 13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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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的钱落不到自己手里,可公公婆婆的钱,百年之后是要三家来分的呢。

坐在一旁的刘玲玲没有说话,脸上神色如常,没有半点不对劲。

只是,心里却在回想以前的事情。

自家三个娃儿,公公婆婆都没给办百日酒,到了那一天,到村口的小河港里钓一尾小小的鱼上来蒸了,拿筷子到鱼汤里点上一点,到娃儿嘴巴上蘸一蘸,赞上两句好话:“聪明伶俐滑得像鱼儿”,这样就算开了荤,百日也就这样过了。

现在大哥大嫂抱了个小六过来,得到的待遇比她的三个娃儿还要好,刘玲玲心里暗自叹气,没想到女娃儿还金贵起来了,自家三个小子都比不上她。

只是刘玲玲天生不是个计较人,并不愿意多攀比,而且钱在公公婆婆手里攥着,他们爱给谁就给谁,还轮得上她这个做媳妇的说话?还不如好生奉承着他们,讨了他们欢心,看看能不能得一点点好处。

“爹,娘,我给小六做两双软底布鞋吧。”刘玲玲笑得眼睛弯弯:“大嫂每天出工,还要带小六,实在辛苦,肯定没时间做鞋子,我做了给她当百天的贺礼好了。”

王月芽点了点头:“行,你手巧,做出来的东西肯定不错,就做两双软底鞋子吧。”

杨水生赶紧推了推自己婆娘一把,怎么就会杵在一边跟堵墙似的,一声不吭,没见弟媳妇都抢着表态了嘛?还不快些说说自家打算送什么给小六做百天贺礼嘛。

熊芬吭吭赫赫好半天,才憋出了几个字:“夏天就要到了,我们送两块小肚兜吧。”

王月芽看了她一眼,嘴角泛出一丝冷笑:“两块小肚兜就够了?你可是小六的婶婶。”

熊芬憋了一肚子气,为啥刘玲玲送两双软底鞋子够了,她送两块肚兜就不行?婆婆这分明是不喜欢她吗?不喜欢一个人,鸡蛋里头都能挑出骨头来。

“我们又不像大哥是吃商品粮的,能拿出两块小肚兜也已经不错了。”熊芬有些生气,拉长了一张脸:“大哥大嫂,我们家里穷,没有钱,还请你们俩原谅啊。”

听了这话,廖小梅有些慌张,她赶紧摇头:“熊芬,没事的,心意到场就够了,你送不送都是小六的婶婶啊。”

“还是大嫂知道我们的难处。”熊芬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句,坐在那里不吭声。

“呜哇呜哇……”

婴儿的啼哭之声把这略微有些尴尬的气氛打乱,那一堆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唐美红身上。王月芽抱着她摇晃了几下,轻轻的拍了拍她,嘴里哼着小曲儿安抚了两句,见唐美红还在扭着身子哼哼唧唧,冲着坐在那边的熊芬吼了一声:“瞧你说话那么大声,都把小六吵醒了,你赶紧带着狗蛋牛蛋睡觉去得了!”

熊芬按着凳子站了起来,一脸的不高兴,招呼了狗蛋和牛蛋一句,扭着身子就朝自家屋子走了过去,杨土生有些不好意思,冲着杨树生和廖小梅尴尬的笑了笑,站起身去追熊芬,两人站在那里扭了几下,也不知道说了什么,一前一后的走了。

“爹,娘,弟妹手头不宽裕……”

“哼,我不是一定让他们拿多少出来,怎么着也该爽快一点表个态,像玲玲多懂事,知道自己提出来要给小六送百日礼,你看她那样子,哪里是心甘情愿?”王月芽竖抱着唐美红,伸手轻轻拍着她的背:“咱们小六还不值得她主动送东西么!生得这样好看,还每天都对她笑得那么开心,她也不知道表示表示?”

刘玲玲摸了摸唐美红的小手,笑着对廖小梅说:“大嫂,你们可真是抱了个宝贝回来了,像小六这样好看的娃儿,我以前还真是没见过!”

一听别人夸女儿好看,廖小梅心里头就高兴,她将脸凑过去,仔细端详着眼睛半睁半闭的唐美红,冲她轻轻吹了一口气:“小六怎么哭了?是不是做噩梦啦?”

唐美红冲她瘪了瘪嘴,一双眉毛耷拉着,小脸蛋皱在了一块。

她自己根本不想哭,可是肚子饿了,有一种力量支配着她不由自主的就张开了嘴。

“大嫂,小六是不是饿了,要吃东西了?”刘玲玲捏了捏唐美红的手,看着她在咂吧咂吧嘴唇,心里头赞叹了一句,不得不说,大哥大嫂抱来养的这个女儿确实生得好看,就算有人暗地里想着要挑她的刺,可也找不出什么地方下手。

“老大媳妇,快些去把奶糊热一热。”王月芽把唐美红打横抱着,伸出一只手指在她嘴边点了点,唐美红条件反射一般张开嘴去咬,王月芽脸上乐得脸上笑开了花:“小六还真是饿了呢,老大媳妇,看看还要不要搁小半块奶糕进去冲着,别饿着小六了。”

廖小梅应了一声,端了饭碗朝灶屋里走了过去,把放在碗柜里的那个大纸包拿了出来,打开一看,吃了一惊,原来方方垛垛的一包,现在缺了一个角,很明显是有人动过手脚。她伸出手来点了点,本来有二十四块奶糕的,现在只有二十三块了。

她伸出手指又点了一遍,没错,只剩了二十三块。

她的头发黑亮亮的,扎成两把小辫子垂在胸前,每当她走路的时候,小辫子就会随着她的呼吸而上下起伏,她的脸蛋不算特别白可却光滑洁净,眉毛分得有些宽,可看上去特别顺眼,一双眼睛大而有神。

她是小虎子的娘林淑英。

唐美红之所以认识她,是因为她被小虎子拉着来过几次:“娘,你来看看嘛,小红是不是长得很好看?”

小萝卜头就知道好看不好看了?唐美红躺在那里,心中有几分得意,穿到一个高颜值宝宝身上,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看起来美貌是通用的大杀器,不管对大人还是对孩子,只要一个人貌美如花,自然会能多受些照顾。

林淑英快步朝床边走了过来,看了看几个怒目而视的孩子,哈哈一笑:“哟,这是怎么啦,要打架么?”

她说话的声音真好听,就像有人拿了一根狗尾巴草在轻轻擦着手腕一样,挠得人心里头痒痒的。唐美红躺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看着林淑英,越看她越觉得美,小虎子长得像她,一双眼睛圆溜溜的,清澈明亮。

看到林淑英进来,唐建军的气焰瞬间就没了,已经扑到床上的身子顺着床板往下头溜。

小虎子他娘可厉害着哩,她敢和自家奶奶对着骂!虽然她不骂脏话,可每次吵架她都能让奶奶说不出话来!她不怕奶奶,一点也不怕!

唐建军偷偷的朝床尾挪了挪,眼睛骨碌碌的转。

“小虎子,你怎么爬人家床上去了?快下来!”着小虎子靠在床上,林淑英皱了皱眉毛声音里有几分不悦:“是不是你把小红给踩着了,她才哭的?”

“娘,我没有!”小虎子嚷嚷了起来:“我在保护小红!”

林淑英一低头,看到了眼睛圆溜溜的唐美红。

“哟,小红醒了?怎么不哭了?”她弯下腰把唐美红抱了起来,一股怪好闻的香味冲进了唐美红的鼻子。

她身子很柔软,唐美红挨着林淑英不住的蹭,一双小手在她面前晃啊晃的,嘴角上扬发出了叽叽咕咕的笑声。

“娘,小红笑了!多好看!”小虎子爬到了林淑英身边,一只手拽住她的胳膊,一边低头认真看着唐美红,圆圆的脸蛋上出现了两个酒窝。

“你们到底在这里做什么呢?”林淑英轻轻拍了拍唐美红的背:“看你们这么闹腾,把小红都吵哭了。”

唐建军冲过来告状:“林阿姨,小虎子把你们家的麦乳精给她喝!”

他恶狠狠的盯住了唐美丽,他没得喝,唐美丽也不能喝!

林淑英看了看小虎子手里拿着的那个碗,和蔼的笑了笑:“没事,不就是一点麦乳精嘛,小虎子爱给谁喝就给谁喝。”

瞬间,唐美红对林淑英无比崇拜,这轻描淡写的口气,完全是炫富达到了顶尖水平的高手!爱给谁喝就给谁喝,言下之意就是我们家很富,这一点麦乳精算不了什么!

到后来,唐美红知道了林淑英的出身,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她会这样淡定的炫富。

林淑英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两人都在大学任教,五qi年fan右运动开展,林淑英的父母被无辜卷入,下放到旺兴村进行劳动gai造,林淑英的父亲在三年大ji荒里不幸过世,熬到六san年,她的母亲终于摘掉了you派的帽子,恢复工作,被允许带他们兄妹三人回城,然而这时候林淑英却回不去了。

她喜欢上了小虎子的父亲邱兴国。

这邱兴国按着现在的话来说是个官二代,虽然他爹邱福林的官职很小,只是生产队的队长,可这职务在那个时代显得格外重要,要不是邱福林的接济,林淑英一家日子会过得格外艰难。

邱福林自己没念过什么书,可是却对读书人极为敬重,他尊重林淑英父母,见了面总是客客气气的喊先生,林家要是不够粮食吃了,他就打发邱兴国与邱安国两兄弟夜里偷偷的送些粮食过去。

林淑英就是在接送粮食的时候与邱兴国对上眼的。

“兴国是个好孩子,你要和他结婚我也不反对,只不过你一个人留在旺兴村,我实在不放心。”临走之前,林淑英的母亲董熹瑜皱着眉头,忧心忡忡。

准女婿人不错,可一想到要与女儿分离,她就心如刀割,她怎么舍得把自己的孩子扔在这贫瘠的山村受苦!

可林淑英执意要留下来:“妈,以后我有时间就回家去看您。”

见到女儿说得坚定,董熹瑜只能叹着气回了城,但她从来未曾忘记过留在农村的女儿,时不时就会寄一些稀罕东西过来:时新的布料,小白鞋,麦乳精。

“兴国真是找了个好媳妇。”

“可不是哩,他岳丈娘、大舅子、大姨姐,三个人都惦记着给他媳妇寄东西!”

在那物资匮乏的年代,能填饱肚子已属不易,能时不时的吃到城里捎来的好东西,那可是旧社会地主老财才有的好日子——而且,一般的地主还没有这生活水平,必须是家有良田百亩以上的大地主才有这个资本。

议论的人眼里都有羡慕的光,这邱兴国也不晓得前世做了多少善事,这辈子才能娶到这样旺家的媳妇!

莫怪小虎子能拿麦乳精过来给她喝,原来是家里头有本钱。

唐美红暗戳戳的想,金大腿啊金大腿,自己面前竟然有一条金大腿!在这贫瘠的小乡村,要想改善自己生活水平,必须要抱紧金大腿,巴结好官三代小虎子!

小虎子总是夸她好看,喜欢她笑,于是唐美红每次见到他就笑得眉眼弯弯,咯咯咯的笑出声来。

要投其所好。

山村的生活很单调,白天生产队出工,晚上收工回家吃过饭以后天就黑了,月亮好地坪有光的时候,没事情做的村民就往搬了凳子坐到地坪里摆龙门阵,唾沫横飞的说上几个小时以后,各自回家。

邱福林的地坪是旺兴村里人气最旺的地方。

他家的地坪很大,这是一个优势,还有一个原因,邱家有能人。

邱福林是队长,和大队联系比较多,村民们都喜欢到他地坪里来坐坐,顺便也能了解上边的政策。特别是到了秋收的时候,邱家的地坪里挤挤密密都是人,都想问问今年自家到底攒了多少工分,上头有没有政策把工分提高一点,都想早点知道今年自家的粮食够不够吃,到底要不要囤点别的东西好对付过冬天。

除了邱福林,邱家还有一个能人,那就是邱福林的媳妇林淑英。

林淑英跟着父母xia放到旺兴村正是念初中的时候,虽说到了乡下以后就没进过学校,可她父亲林复开和母亲董熹瑜都是复旦大学的毕业生,教她念书绰绰有余。当年她家下放来这里的时候,带了三个行李箱,其中一个箱子装的全是书。村民们说要执行主席号召,对右pai分子严厉镇压,要把他们带来的书籍全部烧干净,邱福林挺身而出制止住那群跃跃欲试的村民。

“主席教导我们,中国要百jia争鸣百hua齐放!咱们是种田的,人家是读书人,两朵花都是一样的!”

邱福林张开嘴就是主席语录,把一群村民说得一愣一愣的,看着林复开身边的那几只箱子,都不敢再接近。

“咱们没文化人怎么成哩?以后你们要写信,少不得要来找林教授董教授帮忙,主席语录里不认识的字,还不得请人家来教?把书都给烧了,谁能学了上边知识教你们哩?”

邱福林说得振振有词,村民们听得连连点头:“邱队长说得对,咱们不能烧了林教授他家带来的书。”

林家的书保存下来了,林淑英也有了继续念书的机会,在村民的眼里,她是个有文化的人,和她多来说说话,自己也会跟着有文化。而且林淑英很会说故事,说得绘声绘色,村里人都喜欢到邱家地坪里来听她说故事。

出了月子,唐美红就被允许抱出去转悠,那天晚上,陈春花抱着她去了隔壁邱家串门子,正好碰到林淑英坐在那里和人闲聊,唐美红竖起耳朵一听,说的正是林黛玉进贾府。

“那个大闺女真是可怜呐,爹娘都死了,只能去姥姥家了。”

听故事的村民长吁短叹,唐美红差点要把刚喝到口里的奶水给喷出来。

大闺女……林黛玉安了这样一个充满乡土气息的名字,听起来实在滑稽。唐美红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戴了一头山花的林妹妹,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

“小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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