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月公馆。
作为德里克伯爵在尼洛嘉德城中的住所,这间公馆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非常的大,占地超过50亩。
公馆占地超过5亩,有三层,各种各样功能的房间超过50间,大舞厅、棋牌室、宴会餐厅、家宴餐厅等等,一应俱全,能轻松容纳下三百人同时居住。
公园外的院子也非常大,小型跑马场、士兵训练校场、豪华的喷泉花园等等,只要是这个时代有的东西,这里全都有。
整个蓝月公馆,俨然就是一个城中之城,而德里克伯爵,就是这个微型城市高高在上的城主,主宰着公馆中每一个人的命运。
这一天白天,在院子后方的玻璃花园中,一个花白头发,穿着仆从马甲的老头指着一个小伙子喊道:“喂,新来的,你今天的任务就是除杂草。伯爵说了,今天有贵客要来参观花园,所以花房里一根杂草都不能有,明白了吗?”
“明白了,约翰大爷。”年轻人顺从地应了一声。
他蹲在花丛旁,低着头,细心地将一根根生命力顽强的不知名野草连根拔起。
之前指示罗森干活的老头却搬了一张小凳子坐在一边看着,时不时,他会对花丛指指点点。
“小子,那边,那有根杂草,别漏了。”
“小子,那棵花歪了,快把它扶正。”
“哎~你怎么笨手笨脚的,速度快点,说不定什么时候,贵客就过来了!”
年轻人自然就是罗森,他连名字都没改,直接就来蓝月公馆当了一个园丁。至于这个叫约翰的老头,也是这个温室花园的园丁,其实是和罗森一样的地位,但他仗着自己资格老,对罗森颐指气使。
罗森懒得和他计较,他说什么,他就做什么,顺他心意就是了,反正以他不死族的体质,怎么折腾都不会累,纯当锻炼身体了。
就这么干了一会儿,罗森没累,老约翰倒是折腾累了,他坐在小凳子上,脑袋一点一点的,竟然泛起困来。
罗森可不能让他睡觉,他还有事要打听呢。
“约翰大爷?”
“啊?怎么啦?干完啦?”老约翰惊醒过来,眼神迷茫。
“没呢,但也快好了。”罗森‘憨憨’一笑,随意地问道:“约翰大爷,我听人说,伯爵大人不是高烧不退,整晚整晚说胡话吗?怎么今天就好啦?”
“嘘~轻点!”老约翰转头看了看,确定周围没人后,他瞪了罗森一眼:“主人的事,你瞎议论什么?小心被听到,惹主人不高兴,赏你一顿鞭子!”
罗森便压低声音:“约翰大爷,我就是好奇嘛。你看着光拔草的,也怪无聊的。你老在公馆呆了这么多年了,耳目灵通,什么事能瞒过您啊,您肯定知道的一清二楚,对吧?”
一通马屁拍过去,老约翰就迷了。
他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大黄牙:“你这小子,眼光不错,嘴巴也甜。看在你这么听话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
说着,他又转头朝周围看了几眼,确定没有旁人后,他才低声道:“你听说的也不错,本来,主人的确病的厉害,不吃不喝,发高烧,说胡话,眼看就要不行了。但两天前,来了个魔法师,带来了药,一下就治好了主人的病......啧啧,要说魔法师就是厉害,照我看,天神的手段也不过就是这样了。”
罗森听得连连点头:“那肯定的。要不然每年怎么有那么多贵族,抢破脑袋都要把自己子女送进学院学习魔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