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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5章 凶杀案疑点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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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到医院调查的同志见过崔凯,陶嫣红和陶嫣然在身高、皮肤和长相上都比较像崔凯。

崔凯也承认,他和宁志秀关系很好,但绝没有人们想象的那种关系。

第二个情况更严重,一九七一年,宁志秀找关系给两个女儿一人买了一块手表(凭优惠券买的),陶为良不相信,就在暗中调查,结果发现两块手表是崔凯买给陶嫣红和陶嫣然的。陶为良把这件事情藏在心里,从那时候开始,他下班准时到医院的门口去接宁志秀。一天夜里,两个人嘀嘀咕咕地吵起来,陶为良实在忍不住了,就把手表的事情说出来了。结果两个人冷战了两三个月。

魏大妈还提到了一个情况:陶为良和宁志秀的夫妻关系不是很正常,夫妻俩经常不讲话,一段时间,陶为良晚上下班很迟,吃过晚饭,两个孩子上楼以后,陶为良就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有时候能看到凌晨一两点,虽然声音调得很低,但魏大妈还是能听见。

陶为良不仅和老婆说话少,他和两个女儿也很少说话,晚上,他经常在两个孩子洗涮完上楼以后才回到家中。总之,魏大妈很少能听到陶为良和宁志秀说话的声音。

魏大爷则持反对意见,他说自从他家住进陈家大院以后,在他的印象中,陶为良就不怎么爱说话,至于晚上看电视,是他有失眠的毛病,看电视的时候,他把声音打得很低,因为两个孩子在楼上写作业和复习功课。

在魏大爷看来,陶为良对两个女儿非常好,每次家长会,都是陶为良到学校去参加,宁志秀在医院工作,抽不开身,陶为良的工作比较清闲,他过问两个女儿的学习和生活比老婆多,他还经常给女儿买东西,要么不买,一买就买最好的东西。至于宁志秀的作风问题,魏大爷不敢苟同。她觉得宁志秀是一个本分规矩的女人,他觉得,夫妻俩是有些不和,但与宁志秀的作风问题无关。

陶为良是自杀,还是他杀,这关系到“72.11.7”陶氏灭门案的性质,单凭一些猜测和一些没有根据的信息,肯定是不行的。要想弄清楚这起惨案的性质,就必须弄清楚陶嫣红和陶嫣然是不是陶为良亲生的。

于是,法医对陶为良夫妻俩和陶嫣红姐妹俩的血进行化验。

这说明办案的同志非常谨慎。

化验结果完全推翻了现场勘查、尸检报告得出来的结论——包括魏大妈、雷景华的判断。

从血型上看,陶嫣红和陶嫣然是陶为良亲生的。陶为良是A型血,宁志秀是B型血,两个女儿都是AB型。

办案同志的谨慎还表现在后面的工作上。

既然魏大妈和雷景华说陶嫣红姐妹俩有可能是崔凯的孩子,那就查一查崔凯的血型吧!警方通过院方查到了崔凯的档案,档案中有一份健康方面的资料,上面就有血型。崔凯的血型是B型,崔凯和宁志秀,B型血和B型血是生不出AB型的孩子来的。

郭常平把这个信息记在了笔记本上,血型是能反映父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但DMA鉴定更准确,更有说服力,在郭老看来,要想侦破“72.11.7”案,必须弄清楚陶为良和陶嫣红、陶嫣然姐妹俩的血缘关系,如果陶嫣红姐妹俩是陶为良亲生的,那么,杀害陶嫣红姐妹俩的人就不可能是陶为良——两个女儿是不是自己亲生的,陶为良应该是知道的,宁志秀没有做对不起你丈夫的事情,陶为良也不可能杀害自己的老婆宁志秀,以此推断,陶为良就更不能自杀——因为他没有自杀的理由。

“72.11.7”案之所以成为历史遗案,可能和无法定性有关,说他是一起谋杀案,没有一点有价值的证据,说它是一起凶杀自杀案吧!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因为陶家四个人都死了,在查无头绪,陷入僵局的情况下只能把它搁置起来。

在郭老和欧阳平看来,如果凶手另有其人的话,他想做到杀了人以后不留一点痕迹,并不是一件难事:门窗虽然都关着,但并非进不了陶家,凶手要不想在杀人现场留下任何痕迹,也不是什么难事,戴手套就不会留下指纹,戴帽子或者头套就能确保不掉下一根毛发,穿鞋套——或者脱掉鞋子,只穿袜子,就不会留下鞋印,至于陶嫣红姐妹俩房间里面的毛发和鞋印,只要在陶为良的头上拽几根头发放在作案现场,穿着陶为良的蓝色拖鞋在现场走几步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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