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叔有些犹豫。
好像说出对手的名字,有些颜面无光似的。
“您先给胖子看看吧,听别的医生的意思,好像要截肢,他们说如果不截肢的话,胖子性命难保……可是如果截肢了,胖子这门手艺就完了!”
黎叔悲悲切切的说道。
别说一整条手臂了,就算仅仅是手没了,对于妙手空空的他们来说,也简直是生不如死。
“连我也隐瞒?”秦帅有些不悦,此时他正拎着一瓶双氧水,整瓶的冲着胖子身上的伤口倾倒了下去,把昏迷中的胖子疼的直叫唤。
黎叔明显感觉到秦帅有些生气。“是……移花宫,花无缺的人。”
他当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如果说花无缺是个男人,也就罢了,但现在黎叔也好,胖子也好,都已经知道了,花无缺其实是个女人。
这让黎叔觉得很没有面子。
“哦?居然是她?”秦帅有些好奇的说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话间,伤口的清洗已经完成,大量的鲜血涌流出来,秦帅先用银针封住了胖子上臂上的一些穴位,而后取出两枚小还丹放在手心里面用力一攥,再次张开手心的时候,那两枚小还丹已经变成了齑粉,而且是颗粒大小,相当均匀。
把这些丸药的粉末,均匀的撒在胖子的伤口上面。
而后,才进行骨骼复位的工作,但听咔嚓一声,伴随着的是胖子一声凄厉的痛呼。
黎叔道:“是他们不讲江湖道义……”
原来,昨天傍晚的时候,胖子看中了一个目标,乃是一个要拆迁的城中村的村长,于是带着人过去踩点儿。
在对方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胖子和他的徒弟们完成了前期的侦查工作,正准备回家商量一下晚上的行动方案,迎面看到一群人聚拢在一起,正在吵嚷。
华夏人都有看热闹的习惯,胖子和他的徒弟们也并不例外,于是众人凑了过去。
原来是有人牵着一只獒犬在那遛狗。
顺便在路边拉了一摊狗屎。
不巧被保洁大妈看到了,拦了下来。
那人相当不讲道理,指着大妈的鼻子破口大骂。
大概意思便是老子有的是钱,你能拿老子怎么着?老子就是遛狗,就是拉狗屎……
大妈被气的脸红脖子粗,但气势上明显不如对方。
就连围观的群众,也对那大妈指指点点。
甚至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还拎着半个吃剩下的糖葫芦丢在了那大妈的脸上。
小男孩年纪不大,穿金戴银,打扮相当不俗。
周围围观的人群,一个个也是相当有钱的主。对那保洁大妈十分看不起,话里话外,无非是穷鬼,捡破烂的,这类侮辱人的话。
大妈不为所动,据理力争。
大城市里,一直便有不能蓄养大型猛犬的规定,饲养獒犬,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这话说的围观的公子哥大小姐们哈哈直笑。
违法行为?那也是针对保洁大妈这种穷鬼说的。
他们想养什么就养什么。
“我们家还养着一只呢。”那小男孩笑嘻嘻的说道,双手比划了一个比他还大的模样。
众人登时大笑起来。
却在这时,那獒犬不知怎的,忽然发疯,冲着小男孩扑了上去。
距离小男孩最近的是那老大妈,她毫不犹豫,一把把那小男孩推到在一边。
獒犬冲着老大妈扑了上去,一口咬向老大妈的喉管。
众人登时呆住了。
旋即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老穷鬼……”
“老傻叉……”
在一片惊呼声中,一道人影斜刺里窜了出来,一脚踹到那獒犬的鼻子上面。
獒犬嗷呜一声,被踹的倒飞一米开外。
一个胖胖的身躯摆了一个造型,颇为拉风的挡在那保洁大妈的面前。
胖子虽然是个贼,但贼也是有正义感的贼。
“小虎,上!”却在这时,一声厉喝响了起来。
这时候胖子才注意到,獒犬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封为移花宫宫主的“花无缺”。
獒犬听命,冲着胖子扑了上来。
与此同时,倒在地上的小男孩,哭着指着那保洁大妈道:“是她,是她把我推倒的!”
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走上前来,给了那保洁大妈一个响亮的嘴巴。
保洁大妈泪水潸然而下:“我是为了救他……”
“他么的,一群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家伙!”
胖子的几个徒弟,再也看不下去了,和那群西装革履,披着人皮不办人事儿的家伙们混战在一起。
场面一时混乱无比。
胖子一人独斗一条獒犬,不多时便支撑不住了。
他学的是灵活和技巧,而不是搏斗拼命。
很快,胖子身上就被獒犬撕扯的伤痕累累。
围观的众人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