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老师,话可别说的这么绝啊,酒后乱性的可不一定是我。”
周易笑着回答,惹得叶倾城又急又气,只好催促周易去帮她搬东西下楼。
周易这才停止了开玩笑,将叶倾城的东西往楼下搬,还好东西不是很多,不然在六楼来回跑上几次,就算是身体条件很好的他估计也会累散架。
东西全部搬完之后,全部装到车里,周易和叶倾城两人就驱车到了叶倾城新租的住处,还好叶倾城租的是一楼,东西搬起来也就方便。
叶倾城租的是还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装修有些品味,似乎还不错,看来叶倾城早几天就准备搬过来了,因为她的闺房和客厅家具已经收拾摆放好了,就连餐具等都准备得一应俱全了。
搬完东西,两人的肚子都有些饿了,叶倾城就在厨房里面下了两碗鸡蛋洋葱面,她做的面色香俱全,一看就能勾起别人的食欲。
“没有想到这么漂亮的极品女人不但下厨,做的东西还这么好吃。”周易一边吃面,一边大夸叶倾城的手艺,心中却想:“这样的女人真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啊,做老婆也是蛮合适的。”
吃完面之后,两人休息了一会儿,就准备去酒吧,叶大美女的邀请,周易自然是不会推辞的,不过考虑到等下要喝酒,叶倾城也就没有开车,而是和周易打车去酒吧,出门之前,叶倾城换上了一身裙装,看起来就像一个高雅的公主。
“人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周易看着换了衣服的叶倾城,心中不由赞叹。
“去哪个酒吧?”
出了门在路边拦到一辆出租车之后,叶倾城问周易道。
“去南山路那一带得酒吧吧。”
周易回答道,虽然林隐酒吧和叶倾城的住处比较近,但是周易还是不想去那里,因为那里是三爷的地盘,他虽然答应了三爷和伊凡诺娃让荆戈进入他们那个圈子,但是他还是不想过早和他们有太多的接触。
“去南山路?你这不是舍近求远吗?林隐酒吧可是你上次救我大出风头的地方啊,去那里的话很可能会遇到崇拜你的美女哦,说不定就有一场艳遇发生了,反正你一看到美女就喜欢。”
叶倾城问道,当然她也不忘了揶揄周易,和周易在一起,她越来越觉得轻松和随意,因为现在的她明白一个男人好不好,不是看外相和谈吐,而是看他骨子里面的那些东西。
“有这么个大美女陪着我,我还会看的上别人吗?那我也真该天打五雷轰了。”
周易笑道:“我还真怕在林隐酒吧见到那些胸大无脑见过我英雄救美的女孩子纠缠我,所以我才选择南山路的酒吧,再说林隐地消费比较高,我这也是帮你省钱啊,我这么为你着想,你还揶揄我,真是没有天理啊。”
“周易,我看你今天已经不是油嘴滑舌,而是嘴巴涂了蜜了,老师可不是小女孩子,就这样被你哄住了。”
叶倾城说道,然后吩咐出租车司机,去南山路。
司机是个中年大叔,他看到周易和叶倾城在车上打情骂俏,又从叶倾城嘴里知道这个娇滴滴的清纯无比的大美女居然是这个穿着一般的少年的老师,心里不经大为佩服和感叹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想想他自己当年,搞定一个龅牙女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可现在的年轻人呢,连自己的美女老师都可以搞定,相比之下,中年大叔还真有种想自杀的冲动。
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左右,秋天的夜晚很是舒服,而南山路这一带酒吧林立,霓虹闪烁,车如流水马如龙,正是休闲消遣泡妞钓凯子和谈情说爱的好去处。
林隐酒吧的档次比较高,而一些初入夜场玩的年轻人更钟情于南山路这一带的酒吧,因为这里消费相对来说更为便宜和更为热闹,当然,据混迹夜场的精英人士根据经验总结,在林隐酒吧遇到超级大美女的几率还是要高一些,只是周易有叶倾城这个大美女相陪,他自然也就没有在勾搭其他女人的想法了,毕竟喻可欣和叶倾城这样的大美女看多了,对于一般的女孩子还是有一定的免疫能力的。
很快叶倾城和周易选定了一家酒吧,就下了车,这家酒吧的名字还真的有点让人想入非非,因为这个酒吧叫初恋酒吧,
出租车司机看着周易和叶倾城并肩走进酒吧,在长长叹了一口气,这才开始倒车离开,估计他在抱怨自己的悲剧人生,一辈子没有上过什么漂亮女人不说,还得天天辛辛苦辛苦开出租车载客赚钱。
越是有点小资情调的人,越容易怀念容易失去的只能一次性使用的东西,比如初恋,比如处.女。
而“初恋”酒吧位于杭州南山路最为繁华地段,再加上‘初恋酒吧’这个在年轻人看来###而又青纯的名字,生意自然极其的红火,远非其他酒吧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