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芳纵马提枪,走在队伍的最前端,此刻他、糜芳却感到有些无聊。他幼年间不喜读书,却是喜欢武艺,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已经是徐州城里数得上的高手了,他自觉武艺和一些古代的名将比也不遑多让。
这不是糜芳狂妄,事实上徐州确实没什么武力超强的武将,没有对比,也就不出来武艺高低。
在三国时代,信息及其落后,吕布这种绝世猛将也就在羌胡一代小有名气,但是到了中原,谁知道吕布是那一根葱。这才有虎牢关一战,潘凤、方悦之类的二流武将上去送死的情况,到了后期,大家都知道吕武艺天下第一,也就没人送死了。
赵云、关羽等人也是如此,一战成名之后,就威震天下了,现在各个猛将还都不显山露水,也只等着诸侯相争之时才能天下闻名了。
糜芳一路上顺风顺水,觉得很是无聊,心里盼望着来一股毛贼让自己松松筋骨。这样一来,自己在家中的地位能提高不少,让大哥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
就在糜芳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身后传来一阵呼喝之声。糜芳急忙勒住战马,转回身观。
等到糜芳来到对付的后方,不远处已经火光冲天了,影影绰绰的人影出现在火光的掩映之下。
“怎么回事?”糜芳沉声问道,他心里忽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糜芳盼望出现的是毛贼,而不是不知深浅、训练有素的敌人。事实上糜芳不是一个胆大之人,他的性格有点欺软怕硬,要不后来也不会投降孙权。
手下的人刚要回答,就听道前方忽然发出喧哗之声。糜芳急忙吩咐道:“扎住阵脚,预备好弓箭,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我去。”
说罢,糜芳拨转马头,直奔喧哗之处,等到近前一,糜芳居然发现前面也有人拦住道路。
两丈宽的官道,被一伙强人堵得严严实实,这伙强人越有五十余人,一个个个身材高大,面露凶光。而在这些高大的强人身后,则是犹如繁星的火把,这些火把的光芒还在不停的移动,不用问,这肯定是伏兵。
忽然一个嗓门极大的贼寇大声喝道:“快快留下粮食,放你们一条生路,不然的话,定将你们斩尽杀绝。”
糜芳没心思听强盗的喊话,心里仔细计算了一下,断了自己后路的贼寇有二百余人,前面的贼寇明面上有五十余人,根据火把的数量推断,伏兵至少有二三百人,加起来总共有五百人左右。
兵力上处于劣势啊,糜芳只觉得的头皮有些发麻。
自己的队伍被前后夹击,一旦混战起来肯定要吃亏的,就算自己能杀出重围,但是粮食怎么办,手下这些人怎么办?
糜芳心念一转,忽然想起一个主意,兵力上处于劣势,但是我的武艺高强啊!只要自己激贼头阵前单挑,凭自己的武艺,生擒一个贼头不是什么难事吧!
想到这里,糜芳提马而出,大声喝道:“挡路的贼人听了,靠着人多取胜算什么本事,那首领可有胆量,和徐州糜子方决一死战,只要您能胜得了糜子方手中的钢枪,车上的粮食双手奉上……”
糜芳喊完话,就盯着对方的阵中的动静,令他惊喜的是,这些强盗果然中了他的激将法,三个贼头越众而出。
出来的正是李重、太史慈和廖化三人,李重正犯愁怎么引出糜芳,不了想糜芳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他那里知道糜芳的想法,不由得喜出望外。
太史慈觉得有些意外,低声笑道:“子悔,你不是和糜芳约定好了吧,怎么他这么配合?”
李重也笑道:“我那知道,太史兄,就你的了,抓住他不就知道为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