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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因果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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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四千五百人,李重想要转道云中郡,杀到阴山山脉。

可就在李重刚要动身的时候,外出的斥候忽然带来一个消息,一队大约一千人的鲜卑骑兵正在接近此地,这股鲜卑骑兵还带着大约一人上下的汉人,按照行军路方向程推算,这些鲜卑骑兵应该是在代郡返回草原的。

而且斥候还带给李重一个非常惊喜的消息,旗帜,这些鲜卑骑兵的首领应该是李重的老熟人——淳于李。

上一次李重就和淳于李在南池湖畔大战一场,算是大胜而归,没想到二人还有碰面的机会。

上次没能将淳于李斩杀就让李重一直耿耿于怀,毕竟那是李重征战以来,算是最惨重的一次,没想到这个淳于李居然敢到代郡劫掠百姓,真是禽兽不如。

想到这里,李重忍不住拍案而起,扬言要给无辜的百姓报仇,将这些鲜卑人千刀万剐,赶尽杀绝。

这一次李重手下众将倒没什么抵触情绪,就连赵云也一个劲的叫嚷,要将这些鲜卑骑兵斩尽杀绝,不留活口。这种情况实属正常,用屁股想都猜得到,淳于李带的大汉百姓肯定是抓回去做奴隶的,难道还能请这些人吃饭不成。

凡事都有个亲疏远近,对于李重和这些将领来说,大汉的百姓当然是属于亲近那一方,身份当然要比鲜卑人高贵,怎么容得别人欺负,当然,鲜卑人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这也是人性的劣根所在,他们就不自己杀了多少鲜卑牧民。谁家的孩子谁家亲,两个民族之间,根本就没有对错之分,比的就是谁的拳头大。

要说一些砖家叫兽吹捧民族融合可不可以,也可以,但那需要一方绝对的强势,杀的另一方不得不低头认输,忍辱偷生,这才能民族融合。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蒙元入主中原,将汉人分到最低等的民族,满清入关,留发不留头,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些所谓的民族融合都是建立在华夏子民的累累白骨之上。

当然,就别以为汉族人就真的宽厚仁慈,以德服人。霍去病就曾经杀的匈奴人悲歌: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亡我焉之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翻译过来就是:我们打仗打输了,牲畜都被抢走了,就连配种都凑不上数了,我们打仗打输了,漂亮姑娘都被霍去病抢跑了。

还有明朝的大将蓝玉,他也曾有过捕鱼洱海(贝加尔湖)大捷,说白了就是撵着元朝余孽打,赶尽杀绝,一般来说,这种疯狂的杀戮,一般要到改朝换代之后很长时间才能慢慢停息下来。

现在李重的拳头大,所以李重迅速制订了一个围歼淳于李的战术,那就是步兵在鲜卑部落的营地里面设伏,赵云和裴元绍各自带领一支骑兵埋伏在营地两侧,伺机截杀淳于李。

李重也做了第二手准备,要是淳于李不来这里受死的话,那就只能让赵云和裴元绍领着骑兵追杀淳于李了,虽说不一定能追的上淳于李的骑兵,但解救百姓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斥候的说法,淳于李的骑兵距离此地不过六七十里,按照淳于李的行军速度,两天左右就能赶到此地。

这主要是百姓体弱,走不快,每天也就能走上二三十里路,不然的话,单凭淳于李这些鲜卑骑兵,日行百里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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