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们则斗了大半个钟头,从体能角度讲,都是真正的怪物。
不过最怪的还是要数伊森,硬是将两头狼人打的再度变回了人形,力量都被榨干了,连变身状态都不能维持。
“还不错!”伊森说着一振身体,嘭!气爆般的响声中,汗迹什么的都被清楚,连练功服上的污渍,也随着白雾般的水汽从衣服上分离。
伊森拢了拢头发,重新扎了扎脑后的小辫子,问两个瘫在地上,浑身泥泞的家伙:“怎么说?”
“服了。”阿廖沙这样说。
“不过请您允许我们救出我的妹妹,之后一定追随您,当最忠实的仆人。”
“这就是你们自卖当奴隶的原因?”
“是的。”
“你们是怎么想的?如何能保证及自己会被掠了你妹妹的人买去?”
“当最桀骜不驯的。”阿廖沙说。
“你是说只要买的人不是你们要找的,就叛出,然后继续卖?”
“是的。”
“那你们如何解决打草惊蛇的问题。我是说,你们一次次的从奴隶主那里叛逃、自卖,定然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其中就包括了掠走你妹妹的,他们定然会搞清楚你们一次次这么做的原因。”
“我们能够一定程度的改变容貌,奴隶贩子也愿意赚这个钱,反复的卖,反复的收钱,一半就就是他的,而他只需管我们饭饱即可。”
“嗯,你们这位见钱眼开的合作者找的不错。但既然这么有利可图,你们又对奴隶贩卖不专业,怎么能保证奴隶贩子不利用你们赚钱,而真心实意的帮你们卖到你们想去的人手里?”
“……这个我们没有想过。”
“嗯,很好,我对狼人的智商基本明白了。”伊森说着冲着树林那边道:“凯西,给这两人拿准备好的衣服。”然后回头对两人道:“去洗一洗,在我身边要注意卫生,这是很重要的一条。至于安东的妹妹,那不是问题。”
就这样,伊森有了两个仆人,能打,也能干点粗活,包括当车夫。
伊森有六匹马,除了他自己骑的两匹,剩下的暂时充当挽马,拉着一辆箱车、一辆行李车,赶往苏恰瓦。
这已经是伊森被凯西唤醒后第六天,算上凯西去找他的时间,黛夫妮已经被抓走近十天了。
按照现代人的节奏,救人如救火,搞成这样,黄瓜菜都凉了。
可这不是现代节奏,不是一辆家用车上高速,几个小时几百公里路就开出去了那么简单,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悲剧一旦发生,剩下的其实已经不是救,而是体面的收场,或者清算后账。
凯西不是很明白这个道理,不过她至少认可伊森的所作所为都是必要的,救人不能空手去,总得做些准备。
即便是大路,也谈不上好走,又一场冬雨就在昨夜下过,路上满是泥泞。
初冬差不多已经过去,天气在一点点的转寒,主要是风,兜在人身上,带走体温,让人局的寒冷。
当然,凯西不觉得冷,这回跟她孤身去唤醒泽维尔·洛顿时的辛苦赶路有着天壤之别,对现代人而言颠簸的车辆,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都能甘之如饴,而像凯西这样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享受。
马车行事的不算快,颠簸也就不怎么剧烈,跟着这种节奏摇晃,厚实萱软的垫子和靠背,还有暖炉傍身,这哪里是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荒山野道、寒风料峭中踟躇独行可比的?
伊森舍得花钱,也有眼光,挑选的车辆,用具都相当不错,被他视作战马的那匹大黑马跟着马车跑,他自己则骑着白黑相见的花斑马,这种杂色马档次不高,不过伊森从来不用普通人的角度去评定马匹,那一批马中,最好的六头,都已经在这里了。大黑马尤为不错,他准备有机会将之转化,成为专用坐骑。至于现在胯下的花斑,吃苦耐劳、温驯而不乏聪慧,也是可堪一用的。
马的智商一般在4-6岁儿童之间,最聪明的也不超过6岁儿童的智商,但对于伊森这样有手段的人而言,这不是个定式。
相比于汽车、机车、飞行器什么的,还是这种载具更熟稔,也更能用的得心应手。并且他觉得调教也是一种乐趣,如果有时间的话。
从费尔迪切尼到苏恰瓦,以这时代普遍载具的行进能力而言,是两天的路程。
实际上有些人为了安全,会分三天走。每日太阳高升才起程,太阳西斜就露宿。因为夜晚是属于邪恶的,如果天气不太好,它们还会侵占清晨或黄昏,来享受余韵和前奏。
伊森他们当然不在乎这个。
所以这天夜幕降临,车还没有到中转站博桑奇,于是车只能挑着马灯,在冷雾弥散的林道中慢慢的行。
林中不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以及偶尔一两声野兽的怪叫,夜色格外的黝黑深沉。
一个是因为没有现代的空气污染,天空黑的比较纯粹,也没有大量的城市灯火映照,提高周围区域的光亮度。
另一个则然是因为黑暗笼罩着这个世界,主基调就是这样的。所以迷雾、黑暗、泥泞、腐烂等等都是最常见的,同时又大象无形的融入到点点滴滴中,这样的笼罩,才是最为彻底而全面的。像生化世界的旧金山,不过是好肉上的一块疮疤,靠对比强烈才显得黑的出奇,其实黑的并不正宗。
驾着箱车的安东突然抽着鼻子嗅了嗅,然后对伊森道:“lord,我们被跟踪了,是异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