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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大灰狼的小红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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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灰色的屋子对面观察着络腮胡的尼克,静静的等待时机,寻找一个机会进去按照书里记载的方法让他显出原形。

络腮胡打开了大门,从大门走到了自己的花园,尼克看不见他了,于是尼克慢慢的靠近着络腮胡的屋子,他悄悄的沿着屋子的边缘向前,他看见络腮胡正在自己花园的边缘嘘嘘,但是他不明白络腮胡为什么要这样做。

络腮胡吸了吸鼻子,好像闻到了什么,迅速的回到了屋子里,关上了灯。尼克意识到他可能发现了自己,打算沿着来时的路回去。

嘭!窗子碎裂的声音,络腮胡直接撞破了窗户将尼克击倒在地。

已经变成狼人的络腮胡对着尼克说:“你不该回来的。”

下一秒他又变回了人类形态脸上带着笑容,“好了,好了,不要紧张,我就是表达一下个人的意见,你可以不接受。”

他拍了拍尼克的肩膀,说道:”来吧,进来喝一杯。还有这扇窗户你的赔给我。”

“格林家的,我以前听过你们的名字,但是从来没有见过,我还以为我们不会如此靠近。”络腮胡开了一瓶啤酒给尼克。

接过啤酒的尼克问他:“你知道我的事?”

“开什么玩笑!我的同伴过去经常给我讲你们的故事。把我都吓傻了,我那时候还是个孩子呢。你开始干这行多久了?怎么看起来像个菜鸟?”络腮胡用夸张的语气说着。

之后双方进行了一次友好的沟通(或许友好),尼克知道了玛丽姑妈是这一代出名的怪物猎杀者,而络腮胡门罗就是那个被猎杀的种类的一员,狼人。

“我跟其他的狼人不一样,你不要再来麻烦我了。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吃过人了。我改善了饮食,吃药,再做做瑜伽。我是个洗心革面的狼人,我甚至都不跟别的狼人在一个教堂祷告。”络腮胡门罗拿着啤酒另一只手拨弄着他的钟表,他是一个钟表匠,高端的那种。

这简直像是在听小说,“狼人也信上帝吗?”

“当然,你们不信教吗?”门罗露出疑惑的表情,“你是为了自己不明白怎么当一个格林来的吗?”

“不,我是为了那个姑娘,一定是别的狼人做的是不是,我在书上看到你们会对红色敏感。”尼克是一个警察,救出小女孩比现在弄清楚什么是格林显然要重要。

“我说了我是一个异类,我已经好久没有跟他们交流了,如果我们在一起聚会会有悲剧发生的。”门罗并不打算帮助一位格林,这会带来麻烦,他可不希望平静被打破。

“现在我明白了,你刚刚在外面嘘嘘,你在划分你的领地。帮我找到那个小女孩,你一定知道是谁抓了她。”

在门罗的强烈反对下,尼克和门罗还是踏上了去找另一只狼人的道路,也许他们之间有什么秘密的约定。门罗正开着车吸着鼻子闻着他同类的味道。

尼克问他:“孩子会不会有危险。”

“如果他昨天已经吃了一个女大学生,那他在接下来的十天,都不会再吃人了。他是利用这段时间把小女孩养胖,大灰狼也喜欢吃白白胖胖的小红帽。”这时,门罗把车子停了下来,因为桥上的警示牌显示着禁止通车。

门罗将一个密封的小袋子拿给尼克,里面是狼毒草,可以遮掩自身的气味,不然的话一只狼人或者一个人类进入他的领地都会很快的被他发现。

但是很快尼克就孤身一人了,因为门罗越靠近他的同类他就越抑制不住自己,他害怕自己到时候就不知道帮助尼克救出小女孩还是会帮同类杀死尼克,所以他又离开了森林里的砖木结构的小屋。

正在家里美梦的汉克接到了一个吵醒他的电话,他的身边是他的第四任妻子。

“喂?有什么事吗?”

“我找到那个女孩了.......你敢相信,我还看见一个古代人,他居然穿着19世纪初的三件套(天鹅绒外套,马裤,褶边的衬衫),该死的,你快来。”尼克将位置告诉了汉克之后就挂了电话,因为那个古代人已经开始敲门。尼克继续靠近着屋子,他要视情况应对一切。

拜伦敲了敲门,他还穿着在格林兄弟的故事里的衣服,现在他的身高已经接近他在格林兄弟里十五岁的身高,衣服还算合身。

雨夜的森林的确让人不爽,特别是他淋了你一身的时候。所以拜伦只能沿着他能看见的光来到这座房子面前,它应该是砖石和木头构成的,在这个年代已经很少见了,外面爬满了青苔,看来森林里面一直都很潮湿。

咚咚~拜伦在木门上敲了两下,咯吱一声门打开了,一名斯文的男性打开了大门:“晚上好。”

双方互相的打量了一下,那个人虽然有些诧异有人穿着这样的衣服,但还是礼貌的说:“你想进来坐坐吗?”

拜伦看着屋子主人温暖明亮的房间内部,说:“这样再好不过了,谢谢你。大灰狼先生。”

这个世界的鬼怪进化了吗?现在还会控制体内的力量让自己像个正常人,只要魅力或者感知超过1.2的人好像都能轻易的感知到它们不是人。嗯,它们好像和术士差不多啊,它们算我的同类吗?拜伦心里乱七八糟的想着。

大灰狼先生听到拜伦的话,直接变成了狼人开始对拜伦发起了攻击,这个世界的怪物的身体素质要略高于人类,看起来没有很精湛的武技,应该相当于刚刚身体素质可以转职的一档。拜伦在握住大灰狼的手腕时瞬间有了自己的判断,然后他把左手放在了大灰狼先生的心口,给了他一发冰冻射线。

大灰狼发出一声不同于人类的啊的惨叫,他的声音更加低沉,听起来像是一个破喉咙一样。听到惨叫的尼克拔枪冲了进来,看见浑身湿漉漉的拜伦正坐在沙发上,而一个男子已经倒在了地上。

“我是警察,举起手来,你是谁!”尼克举起枪瞄准着拜伦。

拜伦乖乖的把手举了起来,手枪这东西打中他的要害一样会致命的,他对着面前的警察先生说:“你好!我说我刚刚消灭了一个狼人,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

“你是格林?”尼克知道只有怪物或者格林才能互相发现对方。

“额,你认识我吗?我叫拜伦·格林。”拜伦听到面前的警察说出自己的名字。

“该死的!继续举起你的手来,你在跟我开玩笑吗?格林三兄弟里的拜伦·格林,他早该死了一百多年了。说你到底是谁?”格林兄弟因为弟弟的消失所以继续追寻妖魔的痕迹希望找到弟弟,这所有人都知道。

拜伦脸色一僵,谁告诉你你已经死了只怕都不会太开心,“只是同名,同名罢了,不要急我的朋友,我感觉的到你也能感觉到它们。”,相比较告诉面前的人我是从一百多年前来的,还不如说自己不是拜伦·格林。

尼克的枪缓缓的放了下来,但是又抬了起来用枪在大灰狼先生的胸口开了几枪,这样格林先生才不会被关进警察局,他还有很多的问题想问面前的格林先生。

等汉克赶到这里的时候,小女孩已经被尼克抱在了怀里,他们在屋子的秘密地下里找到了她,衣柜里还有着十几件红色的外套,这证明上面死的那位已经残忍杀害了十几位少女。

汉克看着尼克对他说的古代人对他说:“这是怎么回事?他是谁?尼克。”

“他是我的表弟,拜伦。”

“你的表弟你不认识,还告诉我你看见了古代人?”

“啊,他刚刚参加了话剧表演,喝醉了在森林里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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