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讲:好公民
“任何真正被称呼为城邦的城邦,那不仅仅是一个名字,她一定是献身于,增进美德的最终目标之中。否则,政治的结合就会下降为一种同盟而已。法律变成一种协议,对于一个人的权利的保证,变为对另一个人的敌对。政治应是人类的一条道路,它会让城邦的成员们善良而公正。”
一个真正的城邦它同样的道路,必定是是让公民走向共同善的。
第20讲:自由与适应
桑德尔教授指出了对亚里士多德关于自由的观点最突出的反对声音-他为奴隶制的辩护。
我们在查看亚里士多德的正义理论,而描述他接近正义的一个方法,我们称其为“目的论”。首先我们不得不弄清,关于该问题中的社会活动的目的或最终目标。另一个描述他接近正义的方法,就是正义对于他,是一种胜任;以人们的美德和长处,对应适合的角色,就是这种的胜任。
他维护奴隶制。奴隶制是他那个时代雅典的一种习俗。嗯,他是怎样为奴隶制辩护的?要让奴隶制变得公正,需要满足两件事,两个条件,首先,奴隶制是必须的。亚里士多德说,至少在我们的社会中,奴隶制是必须的。
为什么它是必须的如果公民要摆脱手工作业和仆人干的、家务性的杂活,从而能去参加集会,去研讨政治。那么,一些人不得不去干那些仆人干的工作,而这些工作是生活中必须的。他说,除非你们能发明一些科幻的一种技术设备,然后让它们代替那些奴隶去从事的不得不存在的,艰苦的家务工作。假如公民们要去研讨善和实现自己本性,那么奴隶制是必须的。那是为了城邦生活,是为了向公民打开这种生活的大门,是为了这研讨、辩论的生活,是为了实践智慧的生活。
当然,这里有更为深入的条件须去满足,奴隶制不仅是必须去满足的,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一个功能,而且它还是当然的现实。记得恰当的评判标准吗?奴隶制当然是现实,因为有些人成为一个奴隶,是公平的,或者说是恰当的,或者说是具备了适合的条件。嗯,亚里士多德按照他自己的标准,赞同说,想要奴隶制是公平的,这些条件一定要同时被满足、被实现。
权利是否优先于善?这是问题一,
而且我们还需要详细研究,成为自由人,一个自由的道德主体意味着什么。难道自由会要求,作为一个选择主体的我,要去忍受自己趋向于,我的角色、我的最终目标和我的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