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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蒯越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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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就是将曹操打得大败的长公子刘琦!今日一见果然不凡,无论是谈吐,还是气量尽皆不凡,嗯,他的相貌也是如此英俊。”

草朋刀呆呆的看着刘琦离去的身影,眼睛里闪过一丝异样的色彩。

而刚才那个小二在送走刘琦之后,却发现“草朋刀”仍然站在那里出神,不由开口问道:“大小姐,您这是怎么啦?”

原来这个“草朋刀”其实是这家酒楼大老板蒯正的亲妹妹,也就是蒯良之女,今年一十六岁,名叫蒯如玉,是酒楼的大掌柜。

本来虽然父亲去世,但是蒯氏第一大族的影响还在,二叔蒯越也是荆州牧刘表手下与蔡瑁相当的权势人物,再加上大哥蒯正对自己宠爱有加,自然是养在深闺之中。但是蒯如玉却总是闲不住,再加上她尤其对经商特别感兴趣,便央求大哥让她经商,蒯正最后无奈,只好答应让她掌管酒楼,但是她一个女孩子抛头露面的也不成体统,便与她约定,让她女扮男装,才被允许掌管酒楼,而且还特别规定,每月她只能到这里待上最多十天,而且每天最多只能待上三个时辰。

而蒯如玉也确实展现出了她的天分,虽然完全按照蒯正所作,可是在她的经营之下,这座本来不怎么起眼的酒楼竟然在短短半年之内成为襄阳第一酒楼,这样的局面就连蒯正都目瞪口呆,自叹弗如。

今天正好赶上蒯如玉到酒楼巡视,却恰好碰到了刘琦主仆二人,以她独特的商人眼光,第一眼看到刘琦,就觉得他绝非一般人,所以故意扮作客人,在他们不远处坐下。

可是当她看到刘琦的仆人竟然点了那么一大桌子的饭菜,心中顿时有些不满,她是商人思维,崇尚节俭,再加上自己原本对刘琦颇有好感,失望之余便直接出口进行教训,没想到虽然那仆人有些倨傲,但是主人却谦虚的接受了自己的批评,并且出口成章,念出了许多自己闻所未闻的诗句。

蒯如玉虽是喜爱经商,可是作为大家闺秀,诗书也读了不少,却从来没有听过刘琦口中吟诵的那些诗句,便认为这一定是刘琦所作,心中自然钦佩不已,待得后来因为平生第一次饮酒而不适应,直接吐到了对方身上,心下有些歉然,便吩咐小二、家奴蒯清将衣服换与刘琦穿上,同时决定自己亲自给对方洗掉秽物,再给对方送去。

而当自己得知对方竟然是传闻中的刘荆州膝下长公子刘琦的时候,芳心竟然莫名其妙的喜悦不尽。

刘琦现在可是整个荆襄地区的名人,自从今年的荆襄文会上一鸣惊人之后,更是统领大军打败了以善战闻名的曹操,据说他慧眼识珠,礼贤下士,招揽了许多年轻俊杰,还听人说他与士兵同饮食,甚至还能与士兵徒步奔跑四百里,赢得了广大士兵的忠心钦服。而刘琦在与曹操大战时期的智慧更是被传得神乎其神,说刘琦能掐会算,洞察天机,一眼就看出曹操的诡计,所以才能轻松取胜。

坊间对于刘琦的传闻各种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据说已成为整个荆襄地区无数少女梦寐以求的男人,只不过碍于身份地位的差距,她们谁都不敢奢望这一点。

但是蒯如玉却对此感到有些动心,因为叔父蒯越膝下无女,自己作为荆襄第一大族蒯氏的大小姐,却是整个荆襄地区与对方最门当户对的。

“听说大公子至今没有娶妻,也许这对我来说倒是一个好机会。”蒯如玉粉面羞红,连忙取过蒯清手中的脏衣服,打成了一个小包,下了酒楼,到柜台面前打了一声招呼,便返回到府中。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儿?”账房先生蒯平见平日在酒楼中不待到日落打烊绝不离开的大掌柜竟然提前回府,不由纳闷的说道。他想了想,便找二楼跑堂的小二蒯清询问原因。

蒯清也是摸不着头脑,只是把刘琦来酒楼吃饭,不知道为何大掌柜就坐到了他们桌上,然后与他们一同喝酒,又不小心吐了对方一身,并命令自己取出干净衣服与对方换下来之事向蒯平说了一遍,后来又专门提到,大掌柜准备亲自为对方洗衣服。

蒯平毕竟是过来人,自然知道事大小姐对人家情义暗生,不由问道:“也不知道这是谁家的公子?”

“呵呵,三伯,这您就不知道了,这位公子可是一个响当当的角色,就算打死您都猜不出来,他就是我荆襄地区风头正盛的刘大公子。”蒯清嘿嘿一笑,洋洋得意的说道。

“哪个刘大公子?”蒯平一愣,随即问道。

“呵呵,还有哪个,自然是州牧大人膝下的大公子刘琦,刚刚率兵打败曹丞相的那位。”

“什么?”蒯平吓了一大跳,过了一会就笑着说道:“恐怕过不了多久,我们蒯氏就会有一件大喜事。”

“什么大喜事?”蒯清不明所以,连忙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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