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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蓄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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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最兴奋的就是冯西辉了,他知道这是杨帆真正踏入刑部的第一步,而杨帆所展示的人脉和力量有些出乎他的估量。他相信,如果杨帆真的能主掌刑部司,他这个主事就一定能更上层楼。

他很期待“三年不鸣,一鸣惊人”的那一刻!

……

从“金钗醉”走出来的时候,杨帆很累,这种累是心灵上的累。他初入朝堂就在军伍,军伍中相对单纯一些,说什么话办什么事直来直往,很少像文官们一样喜欢小心翼翼地试探、旁敲侧击地揣摩、拐弯抹脚地表白。

入乡随俗,他只能用同样的方式与孙宇轩和严潇君交流,太直白的手段会让这两个人把他当成没有城府的愣头青,吓得一走了之。

尽管有些累,不过杨帆走出“金钗醉”的时候心里还是很满意的,今天的饮宴完全达到了目的。想露这么一手,就让孙郎中和严郎中纳头便拜那是不可能的,且不说陈东现在比他有势力,何况他头上还有一个暧昧不明的崔侍郎呢。

他只要孙宇轩和严潇君在一般情况下保持中立,关键时刻能稍稍表态支持一下那就足够了。他是刑部司郎中,他要在刑部司建立权威,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挑战陈东的权威,这也是唯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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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一晃又是十多天过去了。

这天一早,崔侍郎的议事房里,四司正堂正襟危坐,崔元综坐在上首,刑部主事冯西辉坐在最下侧,有气无力地念着案牍。

这是刑部的规矩,每旬都会把这段时间刑部审处的各种死刑级以上案件拿出来,由刑部正堂汇同各司主官进行评议,如果有哪位官员觉得哪桩案子处治不妥当,可以当堂提出,大家评议。如果刑部正堂或一半以上的各司法官提出异议,此案就要重新审理。

这是对一旬公务的一种例行公事的总结,实际上各司主官各自负责一摊,很少会对别人负责的公务指手划脚,如果是有什么人请托想要法外施恩,也早与负责此案的官员私下沟通过了,谁会在公事会议上发难呢?

因之,这是毫无意义的一种总结会,自从杨帆到了刑部以后,他已经参加了两次这种旬会了,每次都是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不过,旁人也是如此,通常都是由一位主事把案情念上一遍,各司主官就像没睡醒似的,既不摇头,也不点头。

作为刑部正堂的崔元综有时会问上两句,几位郎中便说一声“下官没有异议”,崔元综便会叫人继续念下一份。这种没营养的事,就连其他几位刑部主事都懒得来参加,自然把这差事交给了职权最小的冯西辉。

这是杨帆参加的第三次旬会,他决定,就在今天向陈东发难。前天,他已通过冯西辉,仔细了解过这一旬所处理的所有死刑级案卷,他选择的突破口是北市坊令应屠杖杀平民秦小白一案。

应屠是洛阳三市中的北市坊令,别小看这个从八品的官儿,管理坊市那可是油水十足,没有背景不可能得到这样的肥差。杨帆已经查过,应屠的后台是一位吏部员外郎。

秦小白在北市购物时与一店中伙计发生口角,而那家店铺与应屠关系匪浅,应屠作为坊令,出面维持秩序,秦小白也不是善茬儿,竟尔破口大骂,应屠大怒,命人把他拿下,一顿棍棒,竟然当场打死了。

涉及人命,这是死刑级以上案件,但是刑部司陈郎中处理的结果是“无罪开释”,理由是应屠身为坊令,有维持坊间交易秩序之责任。秦小白对抗坊令,扰乱治安,应屠施杖惩戒,秦小白身体虚弱,施杖人力道轻重各有不同,方才致死。

故而,应屠虽有施刑不当之嫌,但是既非故意杀人,也非过失杀人,因其执行公务故,不予制裁。而免罪之所以获得顺利通过,苦主并不追究也是主因。这一方面,杨帆已经暗访过,知道死者秦小白的娘子收了对方大量钱钱,故而“私和”。

按大周律,私和也是犯罪。把秦小白一案扳过来,背后还能触动那位吏部员外郎,这一战,他挑战的不仅是陈权的权威,而且涉及到吏部官员,只要一战成功,他就能把陈东挑落马下,树立他在刑部司的权威。

刑部是掌管刑法的,要在这儿立威,当然要在法上下功夫。正如军中立威,莫如战功一样。

杨帆准备发难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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