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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药店风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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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利很绅士的道:“救人要紧,愿主庇佑师傅的朋友。我知道东宁有一处药店,那里价格公道,而且药材质量极好,我带师傅去。”

李翔正愁不识的路,欣然点头。

贝克利领着李翔在城中绕来转去,从城东一直走到城西,再从城西往南,走好一会儿,身旁的行人渐渐少去,也不知到了那个偏僻的地方。一路而来,他看到了两家高挂“药”字的店铺,但念着贝克利的那一句“药材质量极好”,才没有选择进去。

可现在走了将近大半个时辰,越走越偏僻,心中不免疑乎,问道:“药店究竟在哪?沿途都遇上两家了,将店铺开在这偏僻的地方,能赚到钱吗?”

贝克利道:“就在前面,到底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也是朋友介绍的,好像是说受到了逼迫才到这里来的。老板是一个热心的好人,非常的友善……就是那。”他手指着前方不远处。

李翔远远眺望,果然在偏僻的小巷中高挂着“武记药店”,似乎只有小小的一个店面。

来到近处,更发现药店极小,面积的大半部分都让一个个药柜占据了,只留下最前方的一条不足一步的位子。供买药的人停步,构造几乎跟当铺一样。

店掌柜是一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他坐在柜台前看着《本草纲目》,见李翔他们进来,立刻笑脸相迎道:“两位客官。要抓些什么药。别看我这里店小。可五脏俱全。”

李翔将药方子递给了青年,青年看了眼药方。道:“客官是第一次来东宁吧,有家人因水土不服,长时晕船。导致身体虚弱?稍等片刻。这就抓药。”

李翔见青年友善热情,还一语道破了百灵儿的病,点头道:“掌柜好手段,只凭药方就看出了我朋友的病情。猜出了我们初来乍到。”

青年掌柜笑道:“客官过奖了,客人面生。又不像穷苦人家,能关顾这偏僻小店,只可能是经人介绍。若对东宁很熟,怕不会关顾本店了。”

李翔不住点头,如果不是贝克利带路,他只会问驿馆护卫附近最近的药店在何处,哪里会绕半天,来这家偏僻的小店,见掌柜眼观独道,不免奇道:“我看掌柜也不算什么蠢人,为何将药店开在如此偏僻的地方?”

青年掌柜脸现怒色,咬牙道:“还不是让人逼得?‘武记药店’金字招牌,在苏州有百年历史,清兵南下,如贼如寇。先父说宁可砸了招牌,也不将店铺开在鞑子的境内。举家应了国姓爷的招募,东渡东宁,在东宁立足。因为家底殷实,在这里开了最大的药店,算得上是财源广进。但是三年前,郑家人涉足草药行业,手段霸道卑鄙。为了避开他们,连续搬迁了三次,最后只能在这偏僻的地方立足。不是我武宁自吹,郑家的药店虽说品种多,但他们是外行,为了牟利,药材根本不注重保养,论药性远远不及小店的。”

李翔摇头暗叹,郑家,又是郑家,如果这武宁的父亲知道会有今日,不知会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郑家的那群混账不清,台湾难宁。

李翔付了账,正打算离去。

一群凶神恶煞的地痞流氓突然冲进了药店,他们见李翔手中拿着药包,二话不说,直接就抡拳而上。

李翔反应神速,避开了两人的攻击,退了三步道:“你们发什么神经?”

武宁恶狠狠的望着为首那人,双目喷火,喝道:“又是你们,你们砸了我两次店了,真的没有王法了嘛?”

为首一人冷声道:“开一次砸一次。”说着,手一挥,八人分作两对,其中三人冲向李翔、贝克利,另外五人随手抄起椅子就往药柜上砸去。

李翔恍然明白,郑家的竞争手段,果然卑劣。他抬脚猛地一踹,将冲向他的一人踹到在地,接着一拳打断了另一人的鼻梁,脚下一拌,便将他绊倒。

另一个人对上了贝克利。

贝克利左跳右跳,耍起了西洋拳连续五计快拳,将对方直接打的鼻青脸肿,晕了过去。

这些人都是混混,是那些好勇斗狠一类的流氓,武艺平平。

李翔好歹也身怀醉拳、少林轻身术、大擒拿手三套绝技,虽说练的不怎么样,但对付这些流氓地痞,却是绰绰有余。换做是桂仲明这样的好手,便是一百个,也不足为惧。

贝克利的拳脚功夫还不及李翔,但也练过西洋拳,派的上用场。

李翔三下两下便干翻了四人,贝克利打倒了两个,武宁在怒极之下,也举起了一张板凳,在付出了一个熊猫眼的代价下,将一人打翻在了地上。

最后一人吓的是面如土色,颤声道:“我是郑家三爷的家奴,你们,你们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胆敢庇佑武宁,与我家老爷为敌。”

“去你娘的!”李翔飞起一脚,直接踹在了他的脸上,将他踹飞了出去。

随着惨叫声起,一群兵卒冲了进来。

PS:中秋节了,今年的老天开眼,月亮滚圆的,祝所有书友节日快乐!!!(未完待续……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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