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生叫罗少鹏,我习惯叫他7号,我第一次看到他时,他背后的号码,化学系篮球队7号,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给自己起的英文名字是seven。
大一刚开学没多久就有一次新生篮球赛,是在十一假期刚结束后。
那个时候跟班上的人还不是那么熟,也没有所谓的小团体,每天的生活不过就是寝室、教室、食堂三点一线。女生宿舍楼下有一个篮球场,比赛的时候总是很多女生在场边尖叫,我喜欢和隔壁寝室的姑娘站在寝室的阳台上看比赛,偶尔还能聊聊天,熟了之后知道了彼此的名字,我给她起了个外号叫沙皮。
遇到罗少鹏的那天下午没有课,是我们学院和化工学院的比赛。依旧在阳台看比赛,那不经意的一眼,视线就落在那道身影上,然后一见钟情这么俗套而浪漫的事就在我身上发生了。盯着他看完整场比赛后,就觉得这辈子非他不可了。
因为场上或许有和他一般挺拔的男生,或许有和他类似的俊帅,但我移不开目光,假如拿一些漫画剧来表现自己的话,我就是观望在外,眼冒红心的那个人。
其实多数时候我们的爱情故事能够有一个轰轰烈烈的开始,是因为身边有一个懂自己的人,沙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由于我毫不掩饰对7号的欣赏、爱慕,在那场比赛之后的不久,有一天中午沙皮来我寝室,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
我不疑有他跟着去了,等走着走着发觉不对劲,几度开口询问,都被她给堵了,直到走至......罗少鹏的寝室门外。
我们学校的公寓,4人寝,两个寝室公用一个户外的大阳台。沙皮带着我走进他们寝室的时候,看到的就是8个男生一字排开坐在阳台上,他就站在中间,像是在等着我们。
之后的很久沙皮告诉我,她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去认识罗少鹏寝室的人,然后就有了我们今天的见面。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心跳加速?脸红?不知道说什么?事实上我那天表现出来的比平时任何一刻都还要冷静,或者那一刻心里想的是,如果我错过了这个人,我会后悔一辈子。
“你可以出来一下吗,我有话跟你说。”这是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说完脸就红了。即使再汉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可以说是众目睽睽之下,然后对喜欢的男生单独要求,还是会害羞。所以说完这句话我就走出去了,在走廊尽头的露台上等他。
几乎在我踏出他们寝室门的瞬间,就听到身后房间里起哄的声音。心想他就是再不愿意,也会过来的吧,果然,没一会就看他过来了。
沙皮在把我送到之后就会心一笑离开了,所以狭小的空间只有我和他。
比起刚才,我反而胆怯了,不太敢看他。目光落在脚下,可以看到他穿着球鞋的脚就站在离我一米远之外,是我与他及至目前最近的距离。
深吸了一口气,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开门见山:“你有女朋友吗?”
问完这句话我抬头,看到他一脸诧异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怕是从没遇到过像我这样的女生吧。大约默了有三五秒时间,他想了下,给了我这样一个答案:“我不想说。”
不算是好现象,但我还是硬着头皮说:“那我就当你没有了,现在我要追你。”
后来想,都不知道当时的自己哪来的勇气,居然就凭着那股子孤勇迎头而上。只清晰记得当他听到我这句话时脸上吃惊而讶异的表情,他问我:“为什么?我长得又不帅。”
我答:“又没说你帅,可是我喜欢你。”
其实当时心里的想法是:你帅得我看到你都张不开眼睛了。
他笑了,露出那几颗可以做牙膏广告的洁白牙齿,“从朋友开始吧,你好,我叫罗少鹏。”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矜持的女孩,更多时候想要的东西便会不顾一切的去争取。他对着我笑,跟我说他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人,一定会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一些什么,真的。
其实我懂,所谓从朋友开始,不过是给了我们所有巧合一个合理的借口。
我每天给罗少鹏发短信,去抄他的课程表,去他上课下课的路上堵他,选他的选修课,求他寝室的同学告诉我他吃饭的时间、地点,利用学生会的关系去看篮球队训练。
他是每周五下午下课会去打球,然后回家。最开始的那些周末,我总是习惯在学校里穿梭,想着或者某一个周末他恰巧没有回家,或者我可以死皮赖脸地缠着他陪我过个周末。
可是基本上除了篮球队训练,他真的很少在周末出现在学校。所以那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已经脸皮厚到让人发指了,每到周五就缠着他寝室的一个男生要消息,在他背着包准备回家的时候,我会出现在校门口,晃到他面前,问一句,“回家?”然后在他周日晚上回来的时候去公寓门口溜达一圈,“呀,你回来了呀。”
后来时间长了,他总是问我:“你是不是在我身上安了窃听器啊,怎么每次都能看到你?”
我唯有傻笑。心里却想,为了跟你这么多次的“巧遇”,不知道花了我多少时间去练习。
总之我追求他的方式,就是让他感觉我是无处不在的,在那么多那么多的不期而遇,那么多那么多的我在呀身边,那么多那么多的只要你要只要我有都愿亲手捧到他面前之后,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从了我。
于是,这个我一见钟情的男孩,牵了我的手。
那是一个漫长的寒假,罗少鹏在长沙,我在童话般的东北冰城撒野。第一次觉得,如果假期假期可以短一点再短一点该有多好。那时候的手机还不是智能机,还没有微信朋友圈,没有满屏幕的照片可以解我的相思之苦,最多就是每天的短信问候,以及偶尔的电话骚扰。
2月底学校开学,我们进入大一下学期。湖南的大地开始复苏,校园里都是春天的气息,我终于又可以每天缠着他。开学不久有个“融园杯”篮球赛,由于我长期的不懈努力,实则是用3个月的时间死缠烂打,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给他加油、送水,还有在我们院和他们院比赛的时候当最忠诚的叛徒,拍照也不用再偷拍,可以举着相机让他笑一个。
似乎他身边的人也都习惯了我的存在,所以在某个春暖花开的下午,他打完一场比赛走过来,习惯性的拿过我手里的水,问我晚上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吃饭?我还处在被邀约的欣喜中,他突然极自然地牵了我的手。
当时在场除了我没有人觉得惊讶,而我却在那一刻傻掉了。以至于后来晚上的饭局,我一直都在傻笑,完全没有当时扬言要追他时的那种女汉子的豪爽。没有人知道,他牵起我的手,对我笑的时候,我的眼里就只看得到他。
从那以后,做任何事情都有了名正言顺的理由。
我喜欢爬到我们宿舍公寓楼的楼顶晒太阳,顶楼是有门的,可是偶然的发现,手居然可以穿过铁门,从里面把门打开。得知这个秘密后,如法炮制地将教学楼的顶楼也给占据了,于是那里成了我和罗少鹏秘密约会的空间。
我们在顶楼聊理想、聊过去,看日落,还在晚自习的时候跑上去看过星星。有时候会想,我们两个,在高中一个是体育生,一个是美术生,可是却因为不同的理由考进了一所理工院校,然后相遇,所以我们一定是彼此的命中注定。
同学叫我加菲,因为觉得我像猫,当然是懒猫。(她们说我所有的勤劳和行动力都用在追罗少鹏这件事上了,我堂而皇之承认了。)后来又说我是吃货,可她们不知道我那吃货的习惯都是被罗少鹏给惯出来的。
在大学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交了男朋友后一定要请寝室人吃饭。然后我宿舍那群没出息的吃货,吃了人家一顿饭,把我在寝室的花痴样还有没形象的事情,全部都招了。在之后与他约会时,总会在我不防备时拿出来糗我。那个时候他比我有钱,大多数时候都是我跟着他混吃混喝。因为我是外地来长沙读书,他则是本地人。于是每次约会他都穿大街过小巷的带着我吃好吃的,几乎吃遍了长沙所有的美食。
在学校里的生活很简单,除了上课,课余时间不是画画就是追着他跑。而他似乎除了篮球也没什么其他爱好,不抽烟,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为什么觉得他特别帅,是因为他阳光,有干净的笑容,不会像很多人在青春期那样穿叛逆的衣服,但就是简单的服装穿在他身上,在我看来也很有型。他个子够高,会打篮球,拿之后一个挺时髦的词叫“暖男”。
我总爱咬着一根棒棒糖跟着他,所以大一下半学期的那个暑假,我数着放假天数,给他买了一大包棒棒糖,说了句很狗血的台词:“你每天吃一根,等到都吃完,我就回来了。”
他还很配合地说好,然后当漫长的两个月暑假过去,他带着一根棒棒糖在长沙火车站接到归心似箭的我时,我是直接扑过去的,粗略地抢过他手里的棒棒糖,脸上扬起大大的笑容。
到大二上学期,我们两个都不吃棒棒糖,改喝酸奶了。周末去超市采购一周的酸奶,他喜欢的口味在我这,我喜欢的口味在他那,然后每天交换喝对方的那一瓶。于是,那一年的寒假,我给他买了一个月的他爱喝的那个口味的酸奶。开学的时候,我收到的是,同样数量我喜欢口味的酸奶。他跟我说,他每喝一瓶,就去买一瓶……
大二那年的暑假,我们拉着一群人出去旅行,那时候的旅行,当真是体验的穷游。记得有次两个跑出去玩,还体验了一把逃票!因为没有挣钱,身上的生活费有用,能省的地方就省了。只是第一回干那事,虽然他紧紧牵着我的手,但我们两人手心都是汗湿的。
但旅行很快乐,花最少的钱去最多的地方,随心所欲,想到哪走到哪,当然,只要有他在,去哪我都不怕。然后我们约定,以后每年都要去旅行,要牵手去每个想去的地方。
还做过一个旅行地图,记录我们去过的地方,还有想去的地方,当时起的名字叫“我们始终牵手旅行”。有次去爬衡山,晚上开始爬,为了想在早上站在最高峰看日出。全程完全靠双脚走上去,没有坐缆车,老实说,我真佩服自己那毅力。要知道罗少鹏是练体育的,体力自然超好,可我就一个学画画的,每天只有手在动,何曾需要这般卖命耗体力?
看了最美的风景,但下山的时候我真的想直接滚下去得了。双脚跟灌了铅似的,当着他的面还兀自逞强。可在走走停停终于抵达山脚时,他还说跟我爬山好累。顿时那叫内牛满面啊,跟你爬山我也很累好吗?
后来还有次去凤凰,从下车开始就下雨,一直到我们走的第二天才放晴,他说我是雨神......我在心里吐槽:你跟我是一块来的,为嘛雨神就不是你呢?
反正当时觉得身边的人只要是他罗少鹏,什么都快乐开心的。
圣诞节虽然不放假,但在学校的氛围堪比情人节。我与罗少鹏两边朋友一合计就跑校外去吃火锅了,结果喝酒笑闹到半夜,学校关门了回不去,一群人全转移到他家。不清楚为啥他家里没有人,也没人去问,女生霸占他爸妈的卧室,男生则霸占他的卧室,然后客厅里就剩下我和他。
这是我和他在一起之后过的第一个圣诞节,两人就窝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聊剧情,聊到后来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就歪倒在他的肩上。然后等第二天醒来时,他仰躺在沙发上,我则趴在他胸口。
罗少鹏大多数时候是个温暖的人,只有在极少数时是固执的,比如篮球。
只要谈到篮球,他的眼里就熠熠生光。他说那是坚持,有的时候我觉得他对篮球的执着超出了我能理解的范围。代表学校去参加大学生篮球联赛,一群热血青年聚集在一起进行比赛,难免碰撞会受伤,可他即使伤了也要拼尽全力。那段时间,对于这种运动而受得伤,我都快被他训练成一个护士了。每次受伤后他就把全部重量压在我身上,我这身材在他那就是个小个子,会很沉,但更多的是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