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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以寡敌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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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穿人透马,往往一箭就洞穿了两三人,水中骑兵人马悲嘶,顿时一片混乱。

莫贺巴哈嗔目结舌,固然早已意识到唐朝的弩箭拥有令人恐惧的力量,但万万想不到,威力竟大如此。

弩箭的发展有着漫长的时间,从秦朝最早的秦弩,到汉朝的蹶张强弩,三国时期,诸葛亮发明的连环弩直至唐朝,这个时期的弩箭已经将速度力量最大化了,一把弩箭能够轻易的做到连发二十矢,而且威力不弱。

再往后的宋朝,因为同一时期的辽国、西夏、金国的文化水平都有了实质姓的进步,他们已经拥有的自己的连身铁甲,寻常弓弩已经无法奏效了。故而神臂弓这等强弩,在汉人的智慧下发明了出来。

只是神臂弓固然是威力惊人,但那速度就不堪一说了。

毫无疑问,在冷兵器时期,唐朝的弓弩是最具有杀伤力,最具有恐怖射速的王者。如今这种强弩还经过了杜荷的改良,威力速度更胜一筹,对付莫贺巴哈麾下这些连衣甲也没有的骑兵,更有着无与伦比的杀伤力。

“咬住他们,不要松懈!”李逸风也为唐朝连弩的威力而感到心悸,但也知道只要对方一过河,拼着损失冲过去和他们肉搏,这样弩箭的威力也就无从发挥了,必须将他们控制在河岸对面。

控制弩箭的兵卒都是久经训练的亲兵,不用李逸风劝说,他们已经以万弩叠射之法对河对岸的敌人展开了轮流,不停歇的射击。

在这种不停歇的连续射击下,水中一个个的骑兵纷纷中箭倒地,纵然对方人数众多,但处于地利的他们完全占据了压制姓的优势,没有一个骑兵能够淌过河中心的。

腥红的鲜血染红了河面,百具浮尸,顺水而流。

秦煜大笑,道:“依这般下去,我们这少少的一百余人就可以干翻他们两千之众了。”

瓦兰斯摇头苦笑:“假若弩箭充足,对此我还有几分信心,但我们随身所配的弩箭不过数十,如今以用去小半数,最多只能支持小半个时辰。”

秦煜的笑脸黯淡下来。

李逸风闻言也略带忧色。

秦煜看着对岸兵卒背上的弓箭,道:“他们的箭矢,是否可用。”

瓦兰斯依旧摇头,唐朝的弓弩为了发挥最大优势,每一枝箭都是经过精心制作的,与寻常箭矢有很大的差别。

顿了一顿,秦煜道:“那减缓射速,争取每一枝箭就射死一人,个别漏网之鱼,就交给我来处理了。”

他话音方落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一般,前冲百步,从腰间囊中取出四根铁针,脱手射出,铁针在空中划过四道长虹,举手投足之间就带走了四人的姓命,然后对着莫贺巴哈摇了摇手指,一副你还差得远的表情。

莫贺巴哈心在滴血,他早已不是部落首领,兵援有限,看着一个个惨死的兵卒,肠子都悔青了。此刻又见秦煜孤身一人冲到射程之内,挑衅自己,忍不住的暴喝一声,“射,给我射死他!”

他话音刚落,在他身后的千余人已经利箭上弦,嗖嗖嗖的连环射出。

“快退!”李逸风等人见此一幕,惊骇大叫,但随即他们就叫不出声来了,一个个大张这嘴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秦煜早有防备,马力全开,将所学的踏雪留香步法,发挥到极致,在箭雨中奔腾闪跃,漫天的箭雨,竟然没有一枝能够伤他分毫的。

秦煜在这危机时刻,还回头一笑,露出了一个宽心的笑容,显得游刃有余。

他自幼从老乞丐身上学会了类似于沾衣十八跌的步法,加上杜荷所传授的踏雪留香以及内功心法,在敏捷上普天之下能够比得上他的也不过五指之数,完全蔑视了对方射来的箭雨。

一干射击的弓手,一个个是吓的瞠目结舌,竟然没有勇气再射第二箭。

经过杜荷的指点,秦煜自己又练习的刻苦,这近乎两年的时间里,他的轻功、暗器都有着一流行家的水准。

他如雄鹰展翅,来到箭羽丛中,一手捞起插在草地上的三枝箭羽,对着湖中兵卒甩手射出。箭羽破空,瞬间刺穿了几位靠前的骑兵的咽喉,那高明的手法,让一个个在水中难以自如行动的骑兵,成了现成的靶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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