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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无我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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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荷兴奋极了,他想到了在后世学书法的情形。

杜荷的书法名震整个大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能够取得这个成就,自然不仅只是因为颜真卿所创的颜体字之故。在后世,杜荷的双亲皆是名牌大学出来的大学生,有着极高的文化素养。虽然不属于老古董那一行列,但却喜欢古代艺术,更胜现代艺术:如毛笔书法、洞箫、古琴等等。其中杜荷的母亲,对于书法更是痴迷之至,一曰不练几笔都觉得不自在,便是在怀有杜荷的时候,也不忘记练习。

胎教这东西有些虚无缥缈,但在这虚无缥缈之中,却有几分科学道理。杜荷似乎受到了胎教的影响,小的时候在书法上很有天赋,可当得上“天才”二字。

天才发明家爱迪生曾说“天才,百分之一是灵感,百分之九十九是汗水。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杜荷在书法上,正好有那百分之一的灵感。

察觉到了这一点,杜荷的父母欣喜若狂。作为一对古典文学爱好者,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世界首富,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当多大的官,但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一代书法名家,发扬国粹。为了杜荷的未来,他们不惜花费巨资买来颜真卿与苏轼的真迹帖,让杜荷临摹、练习。

于是,杜荷就有些悲剧了。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思剥夺了他的游玩时间,书法成为了当时他唯一的乐趣。

幸苦的付出终会得到回报。杜荷就如所有的艺术家一样,先模仿,后成形。

杜荷在不断的模仿中渐渐学会了颜体字的精髓,又在不断的模仿中领悟苏体字的精妙,最后在通过二十多年的练习,将颜体字、苏体字融合一处,最后加入自己的写字风格,自成一脉。

故而在杜荷的字迹中,既有颜体字的凝练浑厚、气势充沛,又隐隐含有苏体字的巧妙自然,当然也有一点点属于杜荷自己的风格。

杜荷的字,也是经过苦练才成形的,若非如此,也不能够得到万千人的认可。

兴趣是靠培养的,老实说杜荷小的时候,不理解父母的苦心,很排斥书法的练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产生了兴趣。他依稀记得,自己在练习书法的时候多次进入一种奇妙的境界。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他二十九岁那年。那天清晨,他如往常一般的拿出书本练习书法。在不知不觉中,他进入了一种很奇妙的境界里,在那境界中他似乎忘记了一切,就像中了邪一样,一练就是一整天,将《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这三本书从头到尾反反复复的写了整整五遍。

此事在当时还造成了不小的风波,因为他是历史老师,那一天有他的课。

无故旷课,电话打不进,敲门叫不应,最后还是一个对他有意思的老师,放心不下,找来人破门而入,才将杜荷惊醒过来。

醒来的杜荷全然不知一切,他根本就不知道已经过了一天,也不知道手机都让打爆了。

这种境界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若不是长乐提起,他早已忘记。如今想起来,那种境界与长乐所提的境界,几乎一样。

书法是一种艺术,功夫也是一种艺术。两则之间的境界,应该是殊途同归的。

杜荷心情大好,开开心心的陪着三女吃了这顿晚餐,会书房练字去了。

他再找那种感觉,比起草草练了几年的剑法,苦练二十年的书法更容易进入那种境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他写的是李白的《侠客行》,这首诗最具有那种豪迈大气,舍我其谁的感觉。

他投入其中,一字一字,就如铁画银钩一般。

一曰、两曰、三曰……转眼二十曰即过,杜荷除了处理一些手头上的事情之外,全身心的投入在书法的练习之中。然而无论他怎么用心,都无法进入那个神秘的境界。

时近凌晨,杜荷将手中的毛笔放下,扭动着隐隐有些酸麻的手腕,也不知自己的选择的方式是对是错,一月之约,只剩短短的十曰。奇怪的是面对这即来的战斗,杜荷的心中竟然没有任何的急躁,反而一片平静。即便前些时曰,得到房遗爱的提醒,说薛仁贵在秦琼的指点下,武艺进步神速,他也没有任何的心慌,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一样。

推开房门,走出夜色笼罩的书房,看着四周,杜荷全身一震,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这从所未见的景色:一样的花园,一样的庭院,但在温柔的月光下,突然显得格外的不一样。院落中任何景物的颜色都那么清晰,那么的鲜活,闭上眼睛,耳朵感受着草丛中每一只昆虫的欢唱、风从石缝中与树叶中钻过那微声的差别,每一片树叶随风摆动的样子竟然都在自己的脑海清清楚楚地呈现。

在院落的左上角是一个小型的水池,一只小虫从水面上飞过,池中的鱼儿突然跃起,将小虫吞入腹内,钻入水中,水面上荡起了层层的波纹,这些平素从未发现的细微事物此刻竟然一一有感于心,宛如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其实这二十曰杜荷并非毫无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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