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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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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也不等程攻再废话,拉着身边的男人转身想走。

好不容易找到的人,也许常欢的下落就要着落在她身上,程攻怎么会这么轻易地放过他们,他再次迈上前一步,死死地拦住两人的去路。

“你到底要干什么?这里两边可都是人,你敢乱来,我就要喊人了。”女人强忍着想跑的冲动,她现在后悔得要死,如果当初用的不是常欢的身份证,是不是就没有今天的麻烦了?

这帮家伙,讹了她那么多钱,说这个身份证绝对真实有效,而且没有麻烦,谁知道她才一共用了两次,麻烦就找上门来了!

程攻是什么人,特种兵出身的刑警队长,观察人的动作表情基本上已经算是他的本能,这两个人,女的外强中干,双眼到处乱瞟,男的基本上没抬头,只能看到大滴大滴的汗不停地往下流。

他们紧张什么?光天化日的,他是会抢了他们还是能杀了他们?

事出反常必为妖,本来一场很友好的询问立刻变成了审讯性质,程攻决定吓唬吓唬他们。

他亮出警官证——当然,只是警徽部分,绝对不会把写着t市公安局的那页露出来,语气颇为严厉:“我是警察,在调查常欢的案子,她已经失踪四年了,如果你不解释清楚,那么我会认为你是杀害常欢并盗用她身份的凶手!杀人什么罪名,你该清楚吧?”

这个女人真名叫龚美美,是某位外地富商在s市长期**的小三,她长得并不算漂亮,不过床上功夫是真的好,所以富商还总是会想起她来,时常以工作之名到s市行厮混之实。富商生意很忙,常年各地到处跑,一个月能来半个月顶了天了,剩下的时间,就要龚美美自己打发。寂寞难耐的时候,便喜欢找牛郎出来玩玩,这个男人,就是她最喜欢的牛郎之一,床上功夫好得没话说,将她伺候得舒舒服服,大大填补了富商年龄偏大带来的欲求不满,所以趁着知道富商一定不会来的时候,龚美美大把大把地花着钱给自己找乐子。

不过是个男人都不会容忍自己头上有点绿,哪怕这个女人并不是他名义上的妻子也不行,他认为,自己给吃给喝给穿给零花,每年还固定给一笔**费,龚美美就应该是完完全全属于他一个人的才对,像她这种喜欢找年轻漂亮小白脸的行为,是富商绝对不会允许的。

有钱人,一般都手眼通天,龚美美的别墅里有监控,查个区区开房记录很容易,所以龚美美才会想到去买一个假身份,再到这种偏僻得连附近的人都不一定能找得到的小破旅馆来鬼混,两年下来倒也相安无事。

常欢这个身份,是龚美美前不久刚刚拿到手的,原来那个上次在街上包被偷的时间掉了,也补办不回来。卖给龚美美这张身份证的人信誓旦旦地保证常欢的身份绝对不会有问题,哪知道居然被警察盯上了。

龚美美是典型的胸大无脑型,很快一五一十将前因后果说得明明白白,告诉程攻卖她身份信息的人外号细腿,白天的正经工作是在外滩的一家餐厅当服务员,然后留下常欢的身份证,鬼撵似地出了里弄打车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程攻拿着身份证慢慢走回夜来香,那老板一直等着他回来,看到他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不禁也有些失望,凑上前去:“怎么的?你妹妹不跟你回家?”

程攻苦笑地摇摇头:“她要真是我妹妹就好了,不过是套用了身份证信息。”说实在的,刚刚听到所谓的真相,他心里的失落无法形容,哪怕她不再爱他,找了别人都好,为什么居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常欢曾经到过s市吗?她的身份信息如何被人盗用转卖给他人呢?她真的,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吗?

程攻是警察,他太清楚身份证的重要性了,只要常欢还活着,不可能用不到身份证,找工作会要,坐火车坐飞机会要,办理暂住证会要,办银行卡会要,哪里都要,基本上现代人离了身份证寸步难行。如果常欢的身份证是被偷了的话,她应该会尽快补办,只要补办完了,这张身份证就不能再使用了。但是刚刚龚美美说过,这张身份证是她花不少钱买来的,对方保证过一定可以一直使用。

常欢,你究竟在哪里?你可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苦!

老板有些同情地拍拍程攻的肩膀:“别着急,慢慢找吧,你找了那么久,好不容易有点线索,追着往下查吧,你妹妹如果在s市,相信你早晚会找到她的。”

“借您吉言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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