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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淋淋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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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起案件,有点意思,它发生在c市繁华的市中心,并且是在光天化日之下。

死者是一名五十多岁的女性,被一个青年男子当街追砍,这名男子在被警察拦截下来之前,一共追出去大约五十米的距离,砍中死者十二刀,哪怕死者倒地不起,男子仍然泄愤般地砍了几刀,********的想要置其于死地,该男子被当场抓获。

正是这名男子的交代,将以上四起案件联系了起来。

这名男子是个哑巴,受教育程度看起来并不算很高,因为那份手写的证词错别字百出,还夹杂着拼音。就是这份证词,字字泣血,闻着伤心,见者流泪,他艰难地生存了下来,只为了让如此的冤屈大白于天下。

以下为男子手写证词:

我叫蒋朝阳,那名被我当街追砍的女性,是十年前将我从父母身边拐到这里来的元凶之一。也是她,拐回了小然,那年才七岁的无辜小女孩。她断断续续地病了好久好久,可是她是那么的坚强,一直挣扎着活下来。

病魔没有打到她,地震没有伤到她,她那么小,求生的*那么强烈,最终却死在了一群人渣手里!所以我恨!恨那群人贩子,如果没有他们,小然可以在父母身边无忧无虑的长大,今年也是上初中的年纪了。

这个女人我盯了她好久,她自己有儿有女,连孙女都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住着高楼大厦,穿着绫罗绸缎,吃香的喝辣的。却拿别人家的孩子不当人!生生打断手脚什么的不在话下。我只读到初中,不懂什么大道理,更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圣人,但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我也听说过。她这样禽兽不如的东西,凭什么过得这么好?

其实我觉得我冲动了,当街砍死什么的,实在是太便宜她了。我应该把她的小孙女拐到手,打得断手断脚的送回去,让她也体会一下痛失亲骨肉是怎样一种切肤的疼痛。

我只恨我没有本事找到她另外三个同伙,将他们也亲手杀死。

既然法律不会惩罚他们,给不了小然公正,那么我便自己动手。

另外一伙人渣,他们毁了小然,也想杀我。割了我的舌头打断我的腿还不够,看到我头上凹陷下去的那块地方了吗?这是一块石头砸出来的。我曾经失忆了近八年的时间,最近看到了我的仇人,才想起曾经的一切。

他们以为留下我一条命,我会对他们感恩戴德,但是这样屈辱的活着还不如死了干净!他们会为他们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哪怕我办不到也要将他们的罪行公之于众!

我这辈子算是毁,我杀了人,我承认,死对我来说,并不可怕,如果临死之前,能替小然和我自己报仇雪恨,别无所求了。

为什么会有人对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情?那个时候我还太小,不明白小然为什么会浑身是血,瞪大眼睛死不瞑目。

那帮人曾经对小然那么好!给她吃好的,在用水紧张的情况下将她洗得白白净净,原来他们一开始,就报了不可见人的目的!

地震发生后没两天,我刚把小然从死神的怀抱中抢回来,没有多少吃食了,我们想下山去,才发现路被阻断,已经下不去了。

这时候有五个男人找上门来,他们给我们提供了吃的东西,还劝我们说下面的镇子里边,救援人员没有来,一片混乱,缺吃少喝,我带着个小女孩,活下去的可能性太小,让我安心的跟他们住在一起。有他们吃的东西绝对不会短了我们两个的。

被骗了一次的我仍然幼稚地相信了他们的话,将自己和小然,送进了龙潭虎穴!

这几个人的长相化成灰我都认得,三月初在电视上看到领头的那个人时,我才恢复了以前的记忆,想尽办法接近他,将老鼠药掺进他点的夜宵里。

可是老天爷不长眼,这些东西进了别人的肚子,无意中毒死了两个无关的人。

我想自此后,他一定怀疑过是有人想害他的,所以之后他警觉了不少,让我没有下手的机会。但是我一直不死心,小心翼翼的跟着他,我不是个傻子,八年前发生的一切,我没有任何证据去指证他们,小然的尸体不见了,对方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我一个杀人犯的话,又有谁会相信呢?

但是现在我有证据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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