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眼前这个类似于国宝却一脸严肃的男人,文沫忍了又忍,最后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也很给面子很快停下。一方面是怕程功面子上挂不住,另一方面也因为现在实在不是高兴的时候:“想抓李扬好说,问题是抓回来,能不能保证给他定罪,咱们手里头掌握的线索实在太少,证据又全都没有,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李扬是一个胆大心细的人。这种人心理素质极强。寻常的审讯手段对他是无效的,所以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哪怕找到了李扬最好也不要打草惊蛇。我已经跟c市的同行联系好了。让李扬户籍居住地的派出所民警,找到他们小区物业,以物业的名义报个失踪案,李扬已经大半个月没有人发现他的行踪了。报失踪也在情理之中。这样我们就可以有正当的理由进他的家,从他们家搜查出来的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咱们不要太乐观。”看到程功松了一大口气,文沫有些不忍心,却只能先给他泼盆冷水:“如果李扬足够小心谨慎,他就应该知道不要在家里放任何能够将他与凶案联系起来的证据才对。最好最好的结果。也只是能找到出租屋三尸案,或者应常乐被害案的相关线索。至于蒋朝阳和小然的冤情,以及任鹏死亡的真相。都只能等我们将李扬以其他名义逮捕以后,再徐徐图之。除非咱们能在其中一件案件上找到证明李扬是凶手的铁证。让他无论如何也翻不了案,才能动他。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可能会对八年前的凶案吞口。”
程功也是一脸凝重,他当刑警的时间不短,当然明白法律并不是万能的,他有的时候也仅能做到不让好人受冤屈,而不能处罚每一个坏人,尤其是头脑够聪明,心够狠的坏人。归根结底一句话,现在是个讲证据的时代,没有证据其他都是空谈。他也曾碰见过这样棘手的案子,凶手太狡猾,毁尸灭迹得太干净,警方无从下手,最终也只能从其他案件入手,先以正当理由抓了人,然后连番审讯,牵出了一串积案,虽然最终凶手也没对吐露半点杀人案的线索,但是办案民警心里都清楚,这些积案加在一起,足够凶手吃一辈子牢饭,已经是最好的结果,勉强算是替受害者讨回公道了吧。
但是现在情况又不一样,如果李扬就是死扛着不说,任鹏烈士的名誉永远都会留下一丝瑕疵,这种遗憾,是杀李扬一百次都无法弥补的。
程功自己都不知道审讯了多少的犯罪嫌疑人,他明白绝大多数的死刑犯,在得知自己必死无疑的结局后,都交代的很痛快。反正都是一死,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与其让警察一次又一次的反复提审,还不如早早的交代了,在被执行枪决前过一段平静的生活好。但这也只是绝大多数,有少数顽抗到底的,就是一言不发,让你干着急没办法,人家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能威胁到他们的?如果李扬很不幸地属于这极少数人,他们又情何以堪?
程功吞了吞口水,哪怕明知道文沫是个很靠谱的人,工作上从来不会开玩笑,她说出来的话,有九成以上的可信度,但他还是忍不住追问了一句:“难道就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想想现在许岩一副暴走恐龙的样子,如果这唯一的指望也落了空,以他的脾气真不知道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这还是最好的结果,别忘了,就现在我们能查的这两起案子,也没有任何线索,哪怕真是李扬做的,拿不出证据也是白搭。”
一觉醒来,已是华灯初上,李扬揉了揉略显酸痛的脖子,不觉有些好笑,到底是年纪长了,还是好日子过得久了,养得身骄肉贵了些。想想自己家以前穷得吃不上饭的时候,大马路也是睡过的,照样一觉到天明。现在可好,躺在柔软舒适的沙发上就这么一个多小时的功夫,脖子居然睡落枕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古人诚不欺我。
五月的c市,天气已经很闷热,李扬刚刚睡醒,一身薄汗,贴在身上黏腻腻的,便想着先去洗个澡,习惯性的盯着看了一眼望远镜,却让他僵立当场。
对面本应漆黑一片的旧居,现在灯火通明,四五个身着警服的警察,正在翻箱倒柜搜捡着什么。李扬第一个念头就是:不好,警察找到他了!头上冒出一圈冷汗后,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沉思,他必须要好好想一想,自己到底有没有露出马脚的地方。
从决定杀应常乐到他实际动手,大约五天的时间,这五天内自己反反复复地踩过几回点,但是实际上出现在案发现场的只有一次,如果警方查不到应常乐和他之间的关系,哪怕从附近的监控中发现自己路过,十有*也是要当做无关紧要的路人甲处理的。至于动手的那天,半夜三更,路上小猫三两只,离得都还挺远。他选择动手的地方,路灯昏黄,以atm机的摄像头来说,应该拍不清楚他的长相。警察就是再聪明,这么短的时间内也不可能找他来。
再说三尸案,他跟应常乐去找那三个人时,特意避开了他们的家人,并且没有说自己改名换姓的事情,他们还是称呼自己为王哥或者老虎哥,哪怕他们的家人听到些风声,也不会与李扬这个身份联系起来。作案用的车辆,是应常乐用假身份信息租来的,他压根儿没有去过租车公司,就连他们聚餐的饭店,也是应常乐找的,从点菜到结账,他一手包办,没李扬什么事。当时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杀人灭口,出入饭店的时候很小心的避过了监控,也尽量不跟服务员打照面,警方就是找到他们聚餐的地点,也不可能拿到自己的画像。杀人是自己动的手,搬鱼缸之前,他和英长乐都戴了手套,绝对不可能留下指纹,氢氧化钠的破坏作用,虽然没有能完全达到毁尸灭迹的目的,但是相信警方在三名死者身上也发现不到能指控他的证据。
再往前头说,自己来c市不久,仗着在小地方混出来的逞凶斗狠的劲儿,惹了些麻烦,后来还是无意中认识的董国平帮他摆平这些麻烦,又看中他心狠手辣这一点,将他留在身边,做一些不方便自己出面的事情。因此这么些年,他在c市虽然没有混****,但是提起他李扬,知道的人还真不少,难道是董国平将他卖了,才引来警察来跟他翻旧帐了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