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又到了,各位看官随手投上一票呗
……………………
曹宗翰说自己家在广州有些人脉,这话当真不假,当第二天晚上罗杰躺在沙发上看报纸的时候,他已经把人家给调查的一清二楚了。
“那个杂货铺的老板叫朱金水,前两年家里遭了土匪,就带着自家老母和弟弟来广州闯荡,后来东拼西凑借钱开了这么一家杂货铺。他家住的是自己搭的草棚,全家的财产就这么一个铺子,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在上面,昨天这铺子一烧,他家就根本没连半块大洋也凑不出来了,加上老娘身子骨弱经常要吃药,而弟弟马上要中学毕业,这么一来全家就都没了活头。出事之前,朱金水又赊了一批洋烟来卖,加上买铺子的钱总共还欠人家32块大洋,如若下个月底还不上这赊烟的钱,利滚利往上翻恐怕就再也还不上了,债主拿不到钱,肯定要抓他弟弟去做猪仔卖,朱金水又最是宝贝他弟弟,恐怕就是因为这才疯掉的。”
说完,曹宗翰也是叹了口气,劝罗杰道:“这年头,比他家还惨的人海了去了,你也别太过自责,碰上你也算是他上辈子积德行善了,我用你的名义给了他们家一千大洋,顶够他们过上好日子了。”
“可是那是人家一条命啊。”罗杰不悦道,听曹宗翰的意思,似乎人家应该感谢自己才对?
“哼哼!没错,就是一条命!”曹宗翰愤愤道,“你看看这世道,天天大帅打大帅,大王打大王,死的还不都是贫民老百姓,哭得还不都是老人孩子?现在啊,啥都贵,就是命贱!你上街喊上一圈‘一千块买你一条命,干不干!’那接差事的人得从这里排到码头!别说是32块让朱金水发疯,为了几个毫子杀人的事少么?”
罗杰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了,这个时代,确实是一个英雄辈出,热血沸腾的年代,但更是一个人命如草芥,路边枯骨无人收的乱世,所谓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这就是乱世的人,罗杰他可以拿着现代连条好狗都买不到的钱在这里买一条人命!
“那朱金水的家就在……”
“这就不用说了。”
“你不想亲眼去看一看?”
罗杰摇了摇头:“算了,把钱给他们就是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们。”
“那好吧,你愿意怎样就怎样好了。”
沉默了片刻,罗杰发现曹宗翰的面色越来越古怪,数次欲言又止。
“曹先生,您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
曹宗翰老脸一红,一横心,一咬牙,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终于开口道:“那个……不知道罗先生可否成家?”
“刚刚在美国完成学业回国,家中又无人,所以这种事情尚未顾及。”对于谈论这种事情罗杰显得颇为尴尬,赶忙喝茶掩饰自己略显窘迫的表情。
曹宗翰长长的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好,那就好……那个……贤婿啊……”
“噗……”罗杰一口茶水喷出,满脸不可思议的盯着曹宗翰,等待着他的解释。
“那个……那个……你救了我们家云琪,我们都很感激,所以呢……所以呢就好事做到底吧,你放心,彩礼方面我绝对不会吝啬!”
“好事做到底和娶你家云琪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么?曹先生,这话你可是要好好说清楚,不然别人还会以为我罗杰趁人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