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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君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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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重贵对此人极为忌惮,缓缓地退开半步,避免自己挡了此人的路。然后,又深深向刘知远俯首,“禀汉王,末将有一故友,姓韩名重赟。乃武英军都指挥使韩朴之长子。久慕汉王威名,此番奉父命护送二皇子北来,特地托了了末将向汉王您请求赐见。他想要拜见汉王,并替其父向汉王当面进言!”

“韩重赟?是不是你家大女婿?”刘知远微微一愣,随即迅速将目光看向身侧,满脸笑容。

既然二皇子依旧落在河东一系的将领守中,他的心情就不再如先前一般烦躁了。干脆先跟亲信们聊一些无关内容,以调节眼下大殿中的压抑气氛。

“正是!”站在他身边不足四尺远位置的六军都虞侯常思心有灵犀,立刻躬身回应。“那小子天生一幅木讷样,不知道这回怎么变聪明了!来到太原,竟然没有先去末将家,反而顾起了正事来!”

“你家的女婿,能木讷了才怪!”刘知远看了常思一眼,笑着撇嘴。“来人,宣韩重赟进殿!正好今天人齐,咱们大伙一起帮着常克功相看一下女婿!”

“遵命!”门口的亲卫们大声答应着,眉开眼笑地跑了下去。心里都为自家顶头上司能如此被汉王信任,而感到由衷地自豪。

大殿内的其他若干文武,看向常思的目光,顿时也充满了笑意。仿佛即将被召唤进来拜见汉王的,是自家的晚辈一般。

谁都知道,常思老东西命好,年青时家中妻妾一个接一个替他生儿子,一直生到他快五十岁了,才终于产下了第一个女儿。所以常思对自家的大女儿,从小就视若掌上明珠,从不准任何人慢待。而既然他如此看中女儿,能被他挑做女婿的少年,必然就不会是什么木讷愚钝之辈。相反,此子身上肯定隐藏着什么过人的长处,所以才会被常思慧眼识珠。

刘知远本人,差不多也这么想。在一片惊羡乃至嫉妒的眼光里,继续笑着说道:“你膝下那个千金,今年已经及笄了吧?韩朴派人下聘了么?还是你不舍得让女儿出阁,准备招个上门女婿?”

“韩家只有一个独苗,末将可是干不出抢别人儿子的事情!”常思笑了笑,轻轻摇头。“况且末将膝下那千金,您也不是没瞧见过。年纪越大,越是无法无天。末将早就受够了她,巴不得早点儿打发得远远的!”

“嘴硬,有本事你当着你家千金的面儿说这话!”刘知远又撇了撇嘴,再度笑着打趣。跟常思两个,与其说是君臣,倒不如说是相交了多年的异姓兄弟。

事实上,他们两个也的确算得上是异姓兄弟。早在刘知远自己还于李克用的养子李嗣源帐下做一个骑将的时候,常思就是他的亲卫都头。随后一路持盾相伴直到如今,非但在战场上,替他挡下过无数明枪暗箭,在前几年大晋朝的汴梁城中,也将无数阴险的杀招替他化解于无形。

可以说,如果没有常思,刘知远连自己能不能活到今天都不敢保证,更不敢想象自己差一步就要成为九五至尊。所以他无论怀疑谁,也不会怀疑常思对自己的忠诚。

并且对于常思这个人,刘知远也非常地了解。贪财,好色,并且有些势利眼儿。才能做个黄忠、赵云那样的爪牙之辈绰绰有余。倘若让此人去出镇一方的话,恐怕用不了三个月,就得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跑回来!(注1)

也正因为了解常思,并且相信对方的忠诚,刘知远才爱屋及乌。听了杨重贵替常思的女婿转达了求见只意,便立刻下令招其入内。打算在自家侄女出嫁之前,尽可能地替她把一把关。免得老兄弟常思真的看走了眼,日后追悔莫及。

他这番心思,不可谓不周全。谁料,偏偏有人就喜欢显摆自己本事大。没等韩重赟应宣入内,猛地向前走了两步,俯身及膝:“启禀汉王,微臣有一件事,想请汉王明察!”

“你?”正在跟常思说笑的刘知远猛地将头转过来,狼顾鹰盼,“苏书记,你又有什么事情?刚才本王不是交代过,叫你立刻去追查那支羽箭的主人了么?”

“微臣知罪!”掌书记苏逢吉被训得面红过耳,却不肯立刻退下。而是又躬身施了第二个礼,大声补充道:“请主公准许微臣把话说完。若主公认为微臣的话乃无的放矢,微臣愿领任何责罚!”

“说罢,别啰嗦!”刘知远摆了摆手,冷着脸吩咐。

虽然觉得苏逢吉的行为扫兴,但多年用人识人的经验却在心中告诉他,苏逢吉不是个不知进退的妄臣。相反,此人平素处事圆滑狡诈,绝对不会毫无理由地,去跟比他地位高出一大截的常思过不去。

“微臣当初曾经向汉王举荐郭允明出任武英军长史。此番能从民间寻回二皇子,郭长史功不可没。然而据此人数日前给微臣的书信所言,宁将军的女婿韩重赟,行事似乎颇为轻佻。只是因为曾经跟二皇子有过私交,就三番五次,试图替其遮掩身份。并且还曾当面顶撞其父,认为韩将军不该将二皇子送往太原!”

注1:陈寿在三国志中,对赵云和黄忠的评价。原文是:黄忠、赵云强挚壮猛,并作爪牙,其灌、滕之徒欤?陈寿其人才华横溢,但品行颇为不佳,著述《三国志》时,对蜀汉将相多有贬低。后世很多人受其影响,都把黄忠和赵云定位为侍卫长这类的勇将,而不是一方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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