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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四十一、谁能翻云覆雨了却红尘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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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本王的屠龙刀来!”

来到唐朝已经第六个年头了,虽然被告知这里的时间流速和那边不一样,但六年的时间却还是让建刚成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唐朝人。

到底最后还是李世民当了皇帝,因为他倒霉,猜拳猜输了,所以皇位自然就成了他的。而他的哥哥弟弟并没有死,李渊也像他说的那样隐居去了清华池边,带着一堆妻妾,日子倒也乐无边。

虽然国师已经被干掉了六年,但妖星仍然还在,并且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但整个大唐都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而它所带来的异变也自然有人收拾。

建刚被封了护国大将军、承了李世民秦王的名头,还额外有个剑兰公主的称呼,不过熟人一般都称她为剑兰王,因为她是李渊钦点的李世民家姐,皇帝见面都要依家规行礼,这在外人看来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但恐怕只有李世民知道,他才是那个被折磨的人,如果建刚张嘴要他的皇位,他当即就拱手让出。

而墨荀和朴力士成了建刚麾下两员大将,不过相比整天无所事事的大妖怪,墨荀似乎更喜欢钻研黑科技,而墨家也因为李世民的承诺而重新振作了起来,门下弟子一万多人,在蛰伏二十多年之后,重新登顶第一门派。

在民间,建刚的威望其实相当高,因为她到底是个现代人,随身携带的人工智能就算不联网都能源源不断找出跨越时代的东西出来,所以……其实这六年在建刚的干扰下,这个世界的科学技术和基础生产力简直要飞天。

甚至建刚无聊时还用31天环游了世界,把土豆和玉米带回了中土大唐,彻底解决了老百姓吃饭的问题。

“剑兰姑娘。”

墨荀蓄起了胡子,一副文士打扮,看上去多少有了些男人味,他看向建刚的目光始终带着爱慕和依恋。

“叫我大将军。”

“是是是,剑兰将军。”墨荀笑道:“有拜帖,想请你去参加赏月大会。”

“都有谁啊?”

“还不是那些酸腐文人,说是仰慕你的文采。”

一听这个,建刚当时就高兴的不得了,她最喜欢别人仰慕她的文采了,反正不就是抄诗么,作弊算个啥啊,能让大爷乐呵就行了。

“好嘞,我去。”建刚平时出操用了四百五十斤屠龙刀往地上一插:“我去准备一下。”

虽然已经第七个年头了,但墨荀始终看不懂面前这个娇小的姑娘,她身上处处透着一股狂躁和神秘,而且自己苦等她七年,她却好像完全没看到似的……

还有就是她这七年没有任何变化,当年的白袍小将李世民已经挺起了肚子、当初颜色倾城的墨荀也蓄上了胡须,可比他们都大的建刚却仍然宛如少女,没有一丁点的改变。

看着世上唯一一位女王爷蹦蹦跳跳离开的身影,墨荀黯然叹息,转身欲走。可一转头就看到李世民正站在校场边研究着墨荀发明的那些器械。他伸手抱拳:“世民兄。”

“墨荀老弟。”李世民也拱手回礼:“朕许久没见你了,这些日子都去哪里风流快活了?”

虽然和李唐有杀父之仇,但墨荀的确也是在李世民手上起来的,墨家也是因为李世民而重新崛起的,甚至这个皇帝还把兼爱非攻写进了国策之中,对于这样的一个人,墨荀倒是真恨不起来,再加上李世民对他也器重的不行,要不是年纪太小,他恐怕现在都官拜阁老了。

“风流快活什么,听剑兰姑娘的调遣去了趟岭南,正在想法子怎么造出大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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