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1“野马”战斗机,属于东辉空客控投集团最新研制成果,刚刚定型,就接到了德国空军一千五百架、日本航空兵司令部一千二百架两份大订单。
对于东辉空客控股集团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美国道格拉斯公司、洛克·希德公司、波音公司派出了强大的律师团,控告东辉空客控股集团侵占盗取他们的设计专利。只不过,东辉空客控股集团的应诉律师团公开予以反驳,声称C54和DC-6根本就没有侵犯道格拉斯的C47和DC-3的专利,因为C54和DC-6的注册的各项实用型新专利,包括发动机技术,远比C47和DC-3的原有设计专利技术强得多。
不死心的美国律师团转为盯着东辉空客控股集团生产的P38“双身恶魔”截击机,声称这是属于洛克·希德公司的专利。结果,东辉空客控股集团的律师提出让洛克·希德公司将他们生产的XP-38与东辉的P38“双身恶魔”举行对抗比赛,谁的飞机性能差,就是谁在侵犯对方的技术专利。理由很简单,谁的性能差谁就是山寨货。因为,这个世界还从没有仿制品超越原厂产品的先例。
这时期的美国,本身就是全球最大的“山寨大国”。美国的工业发展,更是在不断仿制欧洲工业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东辉空客控股集团的律师抓住美国这一软肋引经据典不断列出一项项证据后,美国公司悲摧的败诉了。
随着东辉空客控股集团制造出产的DC-6民航客机、C54军用运输机、F8F“熊猫”战斗机、F4U“海盗”战斗机、AD-1“天袭者”攻击/俯冲/雷击机、P38“双身恶魔”截击机、P51“野马”战斗机越来越多,德国空军、意大利空军和日本陆军/海军航空兵的实力也在日益增强。
当东辉空客控投集团开始在德国、意大利和日本增设分厂后,英国和法国更加坐不住了。
全球民航空机市场,东辉空客出品的DC-6几乎垄断了整个支线和干线客机。这种技术壁垒带来的市场冲击,使得英法美为首的同盟国阵营更进一步加快了武装澳大利亚的步伐。
英国、法国和美国三国政府一边不断地对国内的飞机制造企业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务必尽快研制出更先进更强大的战斗机,一边通过劳伦斯·洛克菲勒、修斯·菲尔德和安德鲁·卢顿向东辉政府提出先进战斗机技术转让申请。
只可惜,已经名存实亡的东辉内阁,现在根本就联系不到程功。
不知不觉间,日历翻到了1939年6月1日。
“呜呜呜呜……”刺耳的警报声在长兴岛空军基地上空回响。
东辉空军第三师第七战斗航空团第七战斗机大队一中队队长汉斯·约阿希姆·马尔塞尤,猛然从单人床上一跃而起,提着飞行头盔冲出飞行员宿舍,以最快的速度向机库所在方位奔去。
“一级警报!一级警报!”高音喇叭里不断播报的声音在告诉所有迅速冲向机库和停机坪的飞行员们,这不是演习,而是紧急战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