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冬夜的冷风中,飘散的踩碎的都是梦,孤单单这一刻如何确定你曾爱过我。”汤圣贤哼着稍微有些符合现在意境的歌曲,开心的往回走,但他不知道是他身后已经悄悄缀上几条“小尾巴”。
“大哥,这是条肥羊啊,你看他刚从百乐门出来,穿的有这么好,身上油水肯定不少。”“这话用得着你说,我早就看出来了。”一个脑瓜崩敲在第一个说话的人头上,“哎呦。”“小声点。”
一共是四个人,高矮胖瘦各不一样,站在一起看起来很是滑稽,但他们的行为并不滑稽,他们想要杀人劫财。
一番商量之后只留下一个人继续跟着汤圣贤,另外三个人朝三个不同的方向奔去,他们并不是准备放弃,他们是要包围。
汤圣贤此时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他也发现了后面跟着一个人,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现在的他虽然没有打过架,但凭借着1。5倍于常人的身体素质,他确信可以一个打三个,身体素质的提升可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这可是成几何倍数增长的。
就当他安下心来的时候,前面,左面,右面都纷纷走出一个身影,凭着远处民国老旧的白炽灯泡昏黄的光线,汤圣贤看清楚了这三个人的长相,不能说很有特色,但吓吓下孩子绰绰有余了,标准的坏人脸。
“小子,哥几个都是青帮的好手,最近手头有些紧,识相的就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免得受皮肉之苦。”正面的那个有大胡子的汉子开了口,顺便四人都将怀里的匕首掏了出来,在暗淡的灯光下闪着几抹雪白。
听到这话,汤圣贤也就将心放到肚子里了,既然他们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我了。就这种素质还青帮的,我还洪门的。
“好说,好说,只要不伤害我,一切都好说。”不疑有他,汤圣贤装作害怕的模样,颤颤巍巍的将手伸进西服内袋,装作要拿出钱包的样子,后面的那个矮子还提醒到:“手表也摘下来。”“诶!”
汤圣贤回答了一声,接着掏出一样东西,这东西并不是钱包,而是一把蒂芙尼蓝的工艺品格洛克G26,漂亮妖娆的身姿也掩盖不了它是一件大杀器的事实。作为汤圣贤的防身手枪,它是时刻子弹上膛的。
连瞄准都不需要,汤圣贤对着四人就是四枪,汤圣贤习惯性地补枪,又是四枪,手枪中还剩三颗子弹。短促而清脆的枪声在寂静的沪市巷子里听得格外清晰,也传的很远,除了引来了几声狗叫,并没有一户人家的窗户亮了起来,也许此刻在几百户沪市人家没睡的也许都躲在被窝里将头埋在里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