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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吕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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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赃款,哎不对,是战争分红之后,等待宋海平和四位总督的还有吕宋的统治。原本大家是说好了一家一半,这是因为原本曾李胡左四位是并不太在意吕宋统治权的,可是打了一仗,经过手下描述过吕宋的富庶后以及运回的大量白银,四位汉人总督又变了主意——就算自己的搜刮之道比不上以前在这里的西班牙人,这么富裕的地区也能刮出不少油水来不是,更何况日本人都说这里至少有个大型铜矿了。

以前有大矿还怕没人来开采,现在十来万劳动力正在战俘营吃白饭,有这十几万近乎免费的壮劳力啥矿开不出来能不赚钱的。

如果说此时欧洲的货币是金银复合本位的话,中国乃至东南亚各国的货币就是银铜复合本位,先秦的时代更是以铜为金——当时是青铜时代,做饭用的是青铜鼎或青铜釜,武器、农具、镜子、车船上的金属零件都是要用青铜打造,甚至乐器、祭器也都是青铜造。

铜既然是社会流通的辅币,那就是钱,虽然价值比不上银子,但不可能所有交易都用银子完成。吃顿饭拿几个银元结账的,那定是吃了山珍海味了——如今街上的肉夹馍一个银元能买上50个。

双方在统治权的问题上纠结了一会,本来宋海平是想将吕宋分作五省,其中一半是自己管辖的,另一半划为四省分给四位总督。可结果是那四位总督认定了宋海平定会将那吕宋大铜矿划给自己,这当然没错宋海平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四位总督坚决反对。

宋海平后来想了一下,决定还是共同开发吕宋,提议仿照南洋的和顺公司和兰芳公司(婆罗洲兰芳共和国前身)建立一个吕宋公司,执委九人,其中宋海平派出日本傀儡四人,四个总督一人派出一人,当地华人领袖一人,公司有事不决者,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这个提议四位总督觉得还算比较公平,你看咱华人有五个对他们日本四个席位了不是。对宋海平来说,四个日本人都是自己的应声虫,且不说那四位总督不是一条心的,还有当地华人这个名额可以拉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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