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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杀人得上马(精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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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的,哪一个不想当将军?既然想,那么就要打,打得越多,杀的越多,功劳自然越大,距离自己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梦想就又近了一步。

就像一个赌徒,拿自己的全部身家性命去赌那飘渺不定的似锦前程。

刘单的心中,不由有些沉重。

不过随着眼前这支魏军部队的缓缓前进,他却也逐渐的沉下心来,不再胡思乱想。

因为战斗即将打响。

看着缓缓通过的敌军,他在心中默念。

“六分之一……五分之一……四……”

当数道四的时候,赵云一挥手,发布了上马备战的号令。

“三分之一了!”

看到已经通过了一小部分的魏军,刘单的心跳的愈发的快,他感觉手中的制式战刀已经开始轻微的晃动。

不知是自己的手在抖还是刀在鸣?

就在刘单努力控制心神之时,身旁突然传出了一声暴喝!

这是赵云的呐喊!

“杀!”

“杀!”

刘单在这连续几声号令中瞬间热血上涌,之前什么克制、冷静的想法一瞬之间便被抛诸脑后。

战斗,从来都不是过家家一般的瞻前顾后。

当兵的,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为的就是这一瞬间的热血豪情,生死看淡!

奔腾起来的骑阵,就如同瞬间侵泄的血肉洪流!

虽说几十骑,但依然有着铁马金戈不可抵挡的冰霜!

刀锋划过敌人胸膛,割向敌人的咽喉。战场,终究才是男人的浪漫!

……

马钧握着木身铁锋的长戈,不仅手心是汗,身上的衣襟也已经湿透,虽说没有大汗淋漓,但也如同淋了一场小雨。

他有些后悔这次头脑一热的从军,他只不过是想要看一看军队当中的各种制式武器器具,却忘记了当兵的,必定要抛头颅洒热血。

对先锋军来说,他们的任务,一是侦察敌情,二是拖住敌军,直到后方大部队赶来。

如果这样说还有些不明白,那么就下来两个字肯定能说出大部分先锋士兵的心声。

“炮灰”。

对于骑兵还好,先锋军中的步兵就真的是赤裸裸的炮灰,以机动能力评价的先锋部队中带上这些移动缓慢的步兵,为的就是能够拖住敌人,给大军赢得先机。

故而也是整个军队之中老兵比例最高的部队之一。

另一个就是将领的亲卫军,老兵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

“德衡,身体放松,你这样等到真正的遭遇战事之时,却是早就已经没力了。”看到马钧的这幅样子,其身旁一个中年汉子不由摇了摇头,出言提醒自己这个说是来“找灵感”的小老乡。

他有些搞不懂,这均娃子家里又不是什么名门大户,相反还贫寒的很,能不服役就好好在家呆着,来军队历练,那时那些想要军功的世家子才有资格干的事。

这不是,一上来就被安排到了先锋营,还找灵感,能活下来就是万幸了!

看到僵硬的听从自己意见,走起路来四不像的马钧,汉子叹了一口气,只想着遇到危险了能拉其一把就拉一把,不过要是真要“过江”,那他这泥菩萨也只能自保了。

可就在这时,身旁不远处的密林之内却突然传出了震天的喊杀声!

紧接着,队伍翼侧的斥候竟是连返回禀报都做不到,只来得及喊出了一声“敌袭”就被射落马下。

之后,映入眼底的,就是一波从密林中滚滚而出的血色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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