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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零五章对阵小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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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锋是一个非常不好打的位置。

中锋,顾名思义乃是一个球队的中心人物。凭借其强壮、高大的身体,无论进攻还是防守,他们都是球队的枢钮,故名之为中锋。一般都由队中最高的球员担任,抢篮板球是中锋必不可少的能力。此外,封堵阻攻、盖帽也是中锋必备的能力。由于本队进攻时自己常处在禁区中央的枢纽位置,所以中锋应该具有不错的导球能力,能将球往较合适的位置输送,助攻队友得分。以上三项,是中锋应具备的基础技能。当然,得分也是中锋应尽的职责。由于具有身高的优势,一些具备进攻天份的中锋球员也常常成为在禁区附近投篮得分的主要进攻点。

历史上许多强队都是以联盟顶尖的中锋球员为基石而打造的,例如1960年代拥有比尔?拉塞尔的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同时代的威尔特张伯伦、1980年代拥有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巴尔的洛杉矶湖人队等。而现在的奥尼尔以他庞大的身躯(身高2米16,7英尺1英寸;体重超过300磅)及善用身材优势的技巧,在禁区对对手造成莫大的威胁,以至于都出现了“砍鲨”这样的战术来限制他的发挥。

而现在在场上的两个人都不是传统中锋。

首先传统中锋的身高普遍在2米08(6英尺10英寸)以上,而且至少有一定的弹跳和力量,还有较好的篮球意识和篮球智商。第一点两人就没有了。后面还好。

当然,还要有一定的篮板和防守能力,这些对于卢克都好说,但是朱万霍华德就有些吃亏了。身体本身就差的他就是经常吃这种亏。但是他也不是那种外线中锋。外线中锋与正常中锋的差别在于,他们的进攻主要是跑到外面去投外线,而少做禁区单打的工作。由于中锋的个头高,其他矮个子根本守不住,所以到外线投篮可以把对方中锋引出来,故其在前锋较强时也相当管用。但是朱万霍华德不是这样的,如果也真是这样。其他球队真的要笑醒。他的打法更偏向大前锋。也就是说。在场上,小牛队有两名大前锋。

而卢克发现自己并不需要用中锋的技巧,只需要使用大前锋的技巧就能防住朱万霍华德。

这样,就让卢克安心不少。但是依旧不敢放松警惕。

朱万霍华德来自密歇根里五虎。这可是当时叱咤风云的五人组。而且他和克里斯韦伯组成的前场双大前锋是相当无敌的。尤其是在进攻方面。卢克一定要小心应对。

卢克静静的等待着机会。

达拉斯小牛队又发起了进攻。有纳什这个超级发动机在。推进的速度是相当的快!不过76人也不是吃素的,退防也是相当的迅速。

当纳什推进到前场的时候,76人早就回防了。小牛队再次被迫进行阵地战。

但是他们并不惧怕。因为他们有纳什在。

他是一个在进攻端堪称完美的后卫。作为180俱乐部的一员。他具备了优秀得分手所应该具备的一切素质:无论是突破上篮,中投,三分球还是罚球。除了灌篮,他几乎可以用任何方式得分。更可怕的是,尽管他得分如探囊取物,他却根本不需用得分来统治比赛,只有在必要的时候,他才会露出锋利的牙齿,比如对小牛时的48,比如对湖人的32分。更多的时候他是出现在组织端,他和中锋的挡拆几乎是所有球队的噩梦。没有人会预料到他下一步会干什么,是传球,还是自己进攻?关键时刻敢挺身而出,给出一击致命。格兰特?希尔曾说:“如果史蒂夫自私点的话,他可以轻松拿下得分王。”

现在的他毅然成为了小牛队的指挥官。他是那种能让队友变得更好的球员,极高的篮球智商和出色的场上大局观使他理所当然的成为球队的领袖。他的传球毫无疑问的大师级传球水准。非常擅长见缝插针似的传球,只要稍微有一点点可能,纳什就有把握传到位。几乎熟谙各种传球手段,包括难度很高的击地球。不需要太大的传球角度,他完全凭借着自己和队友之间的默契来作出反应。节奏感非常好,接球者会非常的舒服。节奏对于一个投手来说是很重要的,而纳什的传球仿佛可以无形当中引领接球者的节奏。这样的节奏会给予投手们一个非常舒服的角度。到位--接球--起跳--出手,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流畅至极。命中极高。

而唐尼尔森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把他招到了麾下。

有了纳什这个超级发动机,小牛队的其他球员就安心多了,只要自己能够跑出好的位置,那么球一定会传到自己的手上,接着就只剩一件事情,投篮。如果没进,那也只能怪运气不好了。但是这种球十有**都会进的。

现在小牛队就在等待机会,等待纳什的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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