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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塔山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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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已经是辛云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第二世了,但是直到现在,辛云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只肯定这里不是地球,和这个世界比起来,地球不过是一粒沙尘而已,这个世界要比地球大上亿万兆倍!

地球的赤道周长,那也不过是四万公里而已,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四万公里不过是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距离而已,比较远一点的,那得是上百,上千万公里的距离!

地球上最高的山是喜马拉雅山,高度是8848米,可是如果把喜马拉雅山搬到这个世界的话,你会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小石笋而已,甚至连山都算不上了!

这个世界最大的山,是一座高不见顶的山,仿佛一个巨人一般,伫立在天地间,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有多高,以阿大猪皮龙的速度,想围绕着他飞一圈,也需要十几年的时间,曾经有人试图登上这座高山,可是他向上飞出了八千多万公里,却依然看不到山颠在哪,甚至连山的直径都没有任何的变化,也就是说,八千万公里的高度,也依然属于山脚。对比而言,8848米的喜马拉雅山到底算什么呢?

这个世界除了大外,还有就是生灵多,没有人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生灵,那绝对不是以亿为单位可以计算的,也不是以兆为单位可以计算的,如果一定要用一个形容词的话,那么这个形容词是——无限!

如果把这个世界比做是地球的话,那么相对而言,地球就是一颗沙砾,也许……这个比例还是太小了,因为没有人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大。

这个世界中,通用的货币是金银铜三种金属,所谓的金币,其实更应该叫做金钱,和中国古代的铜钱很像,外圆内方,用兽筋串之,上面并没有花纹,但是却绝难假冒,这个世界的人,对于金币的重量实在太敏感了,因此假币是完全没有存身之处的。

50个金币,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可以过上一世了,可是对于那些真正的有钱人来说,却什么都不算,以辛云为例,上一世中,他曾经拥有过一个曰产黄金十吨的金矿,可就算这样,他还不算是巨富!

无言的摇了摇头,既然有了钱,自然不能空跑了,沙漠中最缺什么?没错……最缺的不是什么干蘑菇,而是——酒!由于沙漠中根本无法种植粮食,而酒又是粮食所酿造,所以在沙漠中心的死亡之城,酒是高档的奢侈品。价格比这里贵一倍!

第二天一早,辛云三人携带着50个大酒囊,朝着死亡沙漠的方向赶了过去,在成功抵达死亡之城后,辛云将手中的100颗青铜一星死亡系龙晶兑换成了100颗白银一星的火系龙晶!

一阶换二阶,虽然只有一阶之差,但是价格却翻了十倍,之所以会成功交换到手,一来是因为死亡系龙晶是这里最紧缺的,二来……作为沙漠正中心,这里正是火系龙晶的产地,价格低廉的可怕。

九大系龙晶中,火系的龙晶是最昂贵的,因为火系的龙威力最大,破坏力最强,中期和前期zhan有压倒姓的优势,因此选择火系的人最多,所以火系龙晶的需求量就最大,别看在这里不值钱,可是一旦成功从这里运出去,立刻就身价倍增。

当阿大将所有米酒都卖光后,资金从50金变成了100金,可是辛云的100颗白银二星创龙石现在就值100金,一旦运出去,最少也可以卖1000金!

由于时间紧迫,三人并没有在死亡之城休整,而是立刻上路,不过这一次,辛云没有让阿大装任何的货物,而是装了足够三个月食用的食物,随后踏上了征程。

经过两个多月连续的,艰苦的跋涉后,终于……辛云一行人跨越了十几万公里,成功的抵达了塔山巨城,看着出现在天边,那黑压压的巨大城市,辛云的心脏剧烈的跳动了起来,就是在这座城市后面的矿山前的路旁,那颗9.9品的碧蓝之海,正在路边等待着辛云的到来。

看着渐渐接近的巨城,辛云不由的暗暗祈祷,无论如何……那碧蓝之海可一定不要被那个原来的发现者发现啊,要知道……尽管辛云一路全速赶过来,但是根据上一世的传说,那碧蓝之海就是在这个月左右被发现的,至于具体的时间没人知道,也许……也许那碧蓝之海已经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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