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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万事皆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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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换个官宦世家出身的,只要家主点头收了,别说二十万,就是五十万两银子,家人也会安排人手先行收下再说,这不是有没有见过钱的问题,而是处理问题是的思维模式,是从一个贪官的立场,还是从一个商人的立场去考虑问题。

贪员考虑的是收了这笔钱,会不会影响他在官场站队。例如会否因此从士林变成阉党;

而商人考虑的是收了这笔钱,自己能不能付出对方想要的代价。

但丁一却丝毫也不戒意,只是冲着柳依依点了点头,示意她教人将银两收拾妥当便是。

商人,对于丁一来讲,并没有格外的歧视,并不认为就比官员低级到哪里去。

对于他来讲,眼前所需要的,倒就是一位专业的商人。

至少柳依依这种商贾的心思便是极合丁一的胃口。

“福伯,这些生意事……”丁一刻意地模仿首辅大人的气度。多少也有点驾轻就熟,沉呤了片刻,然后开口接着道,“我是不懂的。”便微笑着收了话头,不再往下去说。只待得柳依依回转坐定了。方才又说道:“你听福伯把事说了,若有兴致就不妨玩玩。”

福伯听着心中暗暗对丁一高看了几分。无他。此子气度不是一个秀才的功名可以载量的。

只是福伯却不知道,丁一之所以放得下、放得开手,不是他一点也不把这二十万两白银看在眼里,相反在柳依依来客厅之前,丁一就通过长宽高约五十公分,用心算计算出箱子容积。再乘以密度,大致就估算出这批银子的多少了。

二十万两白银摆在面前,不动心?丁一又不是圣贤,这可是七百四十万克。按一克二十元来算,就是近乎一千四百多万!

不,丁一就是太在乎了才会放手让柳依依去做,因为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操持,对于丁一来说,是一种很自然的思维方式,就是因为在乎,怕自己弄砸了,他才会让下人去把自己媳妇叫出来,因为他知道生意的事自己不懂,这么大的一笔,搞砸了得多心痛不是?

就算丁一瞬间思想境界顿悟,能舍得这二十万白银,那么接下来风家镖局的三成股份呢?要知道这二十万白银不过是抄来的浮财其中的十分之一!其他例如字画、古董、地契之类的,尚不在其中之列。

“大舍这回做得是不太对的。”福伯喝了口茶,虽然青衣小帽但他坐在那里,却便和忠叔平时面对丁一的表情无二,就是那种看着丁一长大,虽然守着规矩但有那种长辈亲昵的感觉,“先是派人来伏细舍,后来是细舍拉过去这桩财路,又才把其中的一成分拔过来,老奴实在看不过去,所以多嘴说了大舍几句,讨了这个差事过来。”

什么大舍、细舍?柳依依有点听懵了,一点不太转得过弯来。

福伯看着也不为意,笑着说起往事来:“当年丁大爷和我家老爷结义换帖,细舍出世之时,老奴随老爷去贺喜也抱过细舍的,本来老奴是唤细舍做丁少爷,白莲教的总护法也在场,便训斥老奴狗一样的主子狗都不如的奴仆,有什么资格抱细舍?丁大爷是世间豪侠极豪爽的性子,当时便说道:‘什么丁少爷?小弟家里不是有两个侄儿么?你怎么叫的?’老奴便说唤作大舍、二舍,丁大爷立时拍板,教老奴就这般唤细舍便是了,莫得格外生份!”

老人说得起往事来,来来回回兜兜转转,柳依依好不容易才得清楚。

丁一却是听得项背微微有了汗意,原来以为这身躯的老爹是个大明的黑社会头儿,现在听起来,娘娘啊,白莲教是什么概念?专业造反几百年啊!从大明一路造反到清朝末代的角色,这不论是什么x利班、鸡地、拉不拉灯都好,在这个专业造反组织面前,都是战五渣吧!

这身躯的老爹,为了维护小兄弟王振的尊严,当场就敢扫了人家白莲教总护法的面子。这真怪不得王振发达了,对自己这般照顾啊!只是说起来,这位丁大爷,怎么看着,怕也得是拉灯那级别的恐怖分子,怪不得死了这么多年,大明黑社会们一提起来,都还敬仰无比……(未完待续。。)

ps:  来点那啥好不好啊列位?那啥,就是那啥啊!我不说诸君也知道的……</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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