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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或言尧幽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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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在于说什么,而在于他考虑事情的立场和角度,是否站在你这一边。

“明狗,受死来!”那个满脸横肉的瓦剌男子,已然等得不耐烦了,在他身边一众瓦剌士兵也无不起哄。伯颜帖木儿也对丁一说道,“怎么?怕死就认输吧,塔拉是草原上的雄鹰,有名的勇士,给他当奴隶也不算辱没了你。”

丁一便没再说话,只是向那满脸横肉的塔拉走了过去。

那厮看着粗壮,却一点也不笨拙,摊开双手,迈着罗圈腿跳来跳去,有着某种节奏和韵律的感觉,若是觉得他的动作可笑或是滑稽,那么也许离死亡就很近了。丁一并没有轻视对方,相反对于古典摔跤颇有了解的丁一,倒是看出了对方绝对是个高手。

若是被他搭上手,恐怕就麻烦了。

于是丁一就冲了过去。

塔拉看着,横肉丛生的脸上就露了冷笑,脚下步子一定,重心一侧伸手就抓过来,只要捉中了,他有绝对的信心,把丁一的脊柱拗断……不,他又改变了主意,也许拗丁一双腿就好了,让这嚣张的明狗象条癞皮狗一样,一辈上瘫在地上。

对,他不打算杀掉丁一。

杀人并没有什么好玩,特别对于塔拉这种百经沙场的勇士来说,他更愿意让丁一活着,象狗一样活着,以后没事逗个乐子,到时让自己的狗去抢夺丁一的食物,看着丁一绝望,看着丁一痛哭涕流,那才叫快意。

于是他便搭上了丁一的手臂。

然后就结束了。

因为就在塔拉搭上丁一大臂时,丁一腾空而起,单腿绕过对手肩部,别住颈部,双手控制住塔拉一条手臂,双腿夹住他的肩关节,顺势后仰挺身展腹,同时双手下拗塔拉的手臂。

单纯的力量和速度,丁一现在这躯体必然不是塔拉的对手。

不可能一个秀才,通过大半年的训练,马上肌肉暴发力、速度就跟人家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十几岁开始挥刀征战、现在正值壮年的草原汉子相比。那就太不科学了,那样就算丁一来到大明朝之后,弄到一本修真秘诀,然后开始练气接着筑基,时间上也来不及;恐怕得随身带着时间流速不同的空间法空,或是古典式的灌顶传功、打通任督两脉接着三花聚顶等等才行。

丁一所能凭仗的,是现代搏击的技巧,以及现代搏击对于人体结构的研究。

十字固的锁技,就是关节技,能够出奇制胜,是因为不论力气再大都好,你不可能违反人体结构。除非是成年人对婴孩,否则只要是姿势正确,动作标准,就算力量和速度要高上对手许多,也不可能挣脱。

地面技为什么会在笼斗之类的无限制格斗风行?

就是因为在倒地之后,踢、拳击,这些能很好发挥出力量和速度优势的攻击手段,被很大的削弱,只要关节技的姿势正确,意志坚定能维持动作的不变形,往往就能取得胜利——当然如果是大半年前的丁一肯定不行,四两拔千斤都得有四两啊,别说关节技。

草原的男子性子刚硬这一点,倒是在塔拉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他被丁一整个扯倒在地,并且用十字固的方式锁住关节之后,塔拉并没有认输,当发觉右手无法挣开丁一,左手也扳不丁一的腿时,他依然如野兽般咆哮嘶叫着,挣扎着。

但意志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正如先前那伙被丁一和胡山的小队,煽起血勇的明军面对千骑箭雨时,尽管他们不屈,他们不怯,但终于还是壮烈殉国了。这不是说意志坚定如铁,就能无视现实。

塔拉也一样。

不论他求饶与不求饶。

他的臂骨“咔嚓”一声,白色骨头茬子倒插而出,刺破了肌肉与皮肤,生生把他痛得几乎快要昏死过去,但他毕竟是厮杀场上常客,在这剧痛之际挥拳向丁一乱砸过去,倒是丁一腿上被捶中了好几下。

塔拉只觉身上一轻,他知道丁一终于扛不住自己的拳松开了,他要杀了丁一!现在他断了一支只手,可就没有猫戏老鼠的兴致了,一心只想弄死对手!只要爬起来,无论从力量还是速度上,就算一只手,他也有把握弄死对方。

这一点,不仅仅是塔拉自己的想法,也是周围瓦剌士兵和伯颜帖木儿一致的想法。

根本就没有人叫停,大家只是对于丁一居然暂时能取得上风,感觉到有点不可思议而已。

但塔拉终于没有爬起来。

丁一不是因为扛不下他的拳头而放弃了对他的锁绞,尽管他的拳头的确很重。

之所以放开对他的断手的锁绞,是因为丁一扑向了塔拉的左腿,然后双腿盘住塔拉左腿,脚跟抵住这个瓦剌勇士胸腹部,腋下夹住他的脚面,肘腕别住脚跟,双手相扣死死锁往对方脚踝,不论塔拉的左手和右腿如何蹬踢砸打,丁一毫不犹豫地挺胸,扭转肘部。

施展这个脚踝锁的关节技,丁一并不是为了撕裂塔拉的脚踝韧带为目的,而是要扳断他的小腿。(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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