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从回忆中醒过神来,太阳已落山,厨房里飘着令人垂涎的肉香。
永亮早已把厨房门与窗关得死死的,那门太破,怕关不住味,便让永明在院里烧上几根艾草杆子,好把肉味盖住。
不知怎地,赵氏突然发了狠心,在锅沿贴了些黑面饼子。
这是莫菲成了喜鹊以来,家里做的第一回干粮。
黑娃一直守在厨房,急不可耐像个轱辘似的转着,赵氏夹了一块还没烂透的肉吹凉了给他解馋,黑娃连骨头也不舍得吐掉,硬嚼着,竟把一颗牙给蹦掉了,赵氏把那颗牙往厨房窗台上一放,笑说:“我娃又掉一颗牙了,掉了就会长新牙了。”
永亮看着那颗牙,哄着:“黑娃,回头二哥把牙给丢去堂屋顶上,这样新牙就长得又快又好。”
黑娃张着豁牙的嘴呵呵笑。
一直到肉烂透了,赵氏快速把肉与饼子分别盛好,又把昨天留着的那碗糯米粥倒到锅里热了再盛起,算是涮了锅,粥也沾上了肉味。然后一手肉一手粥,快步往里屋走去,黑娃紧跟着她身后。
“喜鹊快点。”永亮端着黑面饼子催着,将莫菲一把拉出门,转身把厨房门又关上。
永明适时又在院里点上了几根艾草杆。
莫菲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不过吃只鸡而已,竟是要这样偷摸着护食?
不管她心中是什么感觉,很快她就被鸡肉的滋味给征服了。
舌尖才接触到鸡块就忍不住眯起了眼,长长地享受着,美好的感受甚至于让她的眼睛都湿润了。有多久没有吃到肉了?
没有繁杂的调味品,油只是沾了沾锅而已,只一点自家做的豆酱和盐,起锅前加了一小撮奶奶不肯收的红糖提鲜。竟能做出这般滋味?她的这个娘亲,一手惊人厨艺,一直没机会发现。
记得清云派她的小厨房专做吃食的妇人,是变着法子淘来各色调味品,变着法子做出各式花样来伺候她的胃,也没觉得有这般陶醉的滋味。
或者她的要求低了,只要是肉就满足了?
罢了,有肉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还想什么清云派啊,根本没有中洲大陆了!这里是大周朝,她是喜鹊!那二百多年无上的精致与荣耀,在眼下的肉带来的幸福面前,仿若是一场梦。
或许那就是一场梦呢,她原就是喜鹊,不然,一块肉能这样幸福?!
这顿端午的晚饭,一家人吃着满嘴流油。一点汤汁与饼渣滓都没剩下。
放下碗筷,永亮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娘,那只鸡还是我去卖,我卖的价比你高些。”
赵氏点头:“卖的钱给你大哥收好,回头我去镇上时交给我。”
“知道的娘,我会把钱收好的。”永明说道。
“娘,我明天还去打野鸡+吧,山上还有野兔呢。”莫菲笑意盈盈。
永亮眼睛马上亮了:“是啊,娘,喜鹊这个打鸡的法子聪明,只用一回可不划算,这季节小野物多,打回来,可以换钱买粮,也可以让家里尝尝荤腥啊。黑娃太瘦了。”
“不行,万一有危险呢。”赵氏说道。
“哪来的危险,又不入深山,我只是藏起来等鸡来,相比去采野菜,倒是要安全得多呢。”莫菲笑了。
这个季节猎物多,也肥了,正可以好好练下身法,又可以收获战利品来贴补家用,还可以满足一下胃。至少不要吃陈黑面吧,这些陈的粮食生浊气,身体一直没法灵敏。要不怎么纯野菜才会产生气感,掺了黑面的反而没了呢。可又不能不吃粮啊。